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于2005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规、规章以外,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使用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