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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制改革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这种犯罪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的经济秩序,税收征管秩序,使国家的利益蒙受重大损失,同时,又诱发了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贪污贿赂等其他经济犯罪,严重地破坏了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颁布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它作为涉税犯罪中的一个新罪名加之确定,1996年10月最高院对《决定》作了司法解释,新颁布的刑法对《决定》的内容予以保留。现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关于此罪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