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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正式通过了反恐法案。该法案的倡议者是吉国防、安全、法制及信息政策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局。吉目前实行的还是1999年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法》。多数议员认为,该法已经过时了,带有宣言的性质。新法案详细描述了“恐怖主义”、“恐怖分子”、“人质”等概念,准确地规定了共和国强力部门在调查犯罪行为和恐怖活动时的职权。新法案还规定,要在国家安全局下设反恐中心,以协调强力部门的反恐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