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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快,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数量已经占到老年人口总人数的16%,尊重和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使他们能够平等的参与到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的物质精神成果,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构筑医院、居家、社区三位一体的康复模式是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美满幸福生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利于康复服务得到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