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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第一次有了选举权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之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1931年12月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委员会工作细则》。
1932年1月2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变更和补充居民与工农兵代表选举比例的第八号训令。
1933年8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要求绝对禁止用强迫命令的通过代表名单。同时颁布《苏维埃暂行选举法》。
同年9月公布了《二次全苏大会在红军中怎样进行选举》,等等。
这些文件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公民年满16岁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他们选举的代表组成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地方的一切大事。
由于苏维埃领导机关对选举的重视,苏区的选举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据史料记载,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中央苏区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在选举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了选民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
苏区人民通过选举走上了当家作主的道路。
●分田分地真忙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80%以上。1928年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便决定了实行土地革命的策略。
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以法律维护了农民对所分土地的使用权。
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首先在闽西得到贯彻。6月,毛泽东带着《兴国土地法》来到福建上杭蛟洋,一边休养,一边指导闽西地方工作。
7月27日,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接受了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形成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土地法公布以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分田分地运动迅速在闽西苏区开展起来。龙岩后田村有位陈老太婆拿到乡苏维埃政府颁发的“耕田证”,兴奋不已,跑到自己分的田地上,幸福地唱起了山歌:
阿婆苦了几十年,红军来后分了田。
田契换上耕田证,土地还家喜连连。
香糯酿酒美又甜,酒甜难比有了田。
酒甜只能甜一时,有田就能甜年年。
这年秋天,毛泽东看到闽西工农武装割据的大好形势,看到老百姓分田分地的热闹场面,诗兴大作,在上杭填写了一首《清平乐·蒋桂战争》:
风云突变,
军阀重开战。
洒向人间都是怨,
一枕黄粱再现。
红旗跃过汀江,
直下龙岩上杭。
收拾金瓯一片,
分田分地真忙。
然而,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发展也不平衡。毛泽东决定到赣西南召开一次会议,对迟迟不分配土地的赣西南地区促动一下。1930年2月,毛泽东在吉安陂头主持召开了红军四军前委代表团和红五、六军军委及赣西特委的联席会议(通称“二七会议”,赣南特委因故没能赶上开会),进一步讨论土地问题。
“二七会议”以后,3月,赣西南召开了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以刘士奇为书记的赣西南特委,随后又成立了曾山以主席的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赣西南土地革命运动迅速开发起来。到10月,就有30余县分了田。
随后,毛泽东又继续进行调查研究,完善土地革命政策。
1930年10月下旬,毛泽东利用反对敌人第一次“围剿”的空隙,在新余罗坊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调查。在调查中,战士们向毛泽东汇报了农民由于地权不稳而不安心耕种的情况。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主任的名义,给曾山和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信,指示他们:“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
这样,到1931年初,中央苏区便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这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至此,苏区农民已经完全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饿死政策”的破产
国民党对付革命根据地主要有两个武器:一个是“杀死政策”,一个是“饿死政策”。“饿死政策”用的是经济封锁,使根据地的经济枯竭,无法生存下去。
为了打破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中央根据地开始调整经济政策,加强经济建设。1933年2月26日,苏维埃中央政府作出决定在中央、省、县三级成立国民经济部,并任命邓子恢兼任中央国民经济部部长。4月,中央国民经济部及相关机构成立。
为推动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央政府决定召开两个经济建设大会,一个是8月12日至15日召开的南部17县的大会,一个是8月20日召开的北部11县的大会。
经济建设大会后,中央根据地出现了轰轰烈烈的经济建设局面。
农业生产兴旺起来了。
一曰消灭了荒田。据当时统计,到1933年底,在“为消灭40万担荒田而斗争”的口号下,中央苏区共计开垦荒田22万多担,兴国、瑞金县以及上杭县的才溪乡基本上消灭了荒田;
二曰兴修水利运动。1934年,瑞金植树63万多棵,兴国38万多棵,多山的福建苏区也种了21万多棵,并且播种了木梓1699斤。
三曰妇女生产运动。青壮年男子当红军、上前线去了,政府就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当时涌现了一批妇女生产能手,出现了模范集体长冈乡,该乡有130多名妇女在20多天内就学会了犁耙功夫,得到了中央和省的表扬和奖励。1933年8月,中央政府奖给长冈乡一面题有“妇女成为生产中的能手”的锦旗,同时还奖给一头水牛,群众称为“模范牛”。
四曰合作社运动。1933年,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随后,各地农村的劳动互助社像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1933年9日,仅瑞金叶坪乡成立了有200多个劳动力参加的劳动互助社,解决了这年秋收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工业生产开展起来了。
除军需工业外,还办起了以改善生产生活为目的的民用工业。中央苏区最大的工业企业是中央钨砂公司。1932年春,临时中央政府决定成立钨砂公司,到1933年底,中央钨矿公司四个矿场的年产量达到1800吨。到1934年夏,中央钨矿公司共计为中央苏区赢得了产值约200多万银元。
中央苏区搞得最红火的工业是制盐工业。
苏区机关、工厂、合作社,还有部队,纷纷加入熬盐运动。瑞金县国民经济部在1934年7月发展了28个熬盐厂;兴国8月份发展熬盐厂312个,一天能产盐651斤;赣南军区于8月份也建起了一个熬盐厂,有工人12人,每天能产盐10多斤,盐色、盐味都很好。
对外贸易开展起来了。
经济事业的发展除支援革命战争外,还改善了群众生活。苏区人民用歌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国民党呀好不好?百姓三餐都没饱。共产党呀好不好?领导百姓都吃饱。”
苏区的这一变化还引起了国际人士的关注,日本《每日新闻》1933年10月14日曾转述这样的报道:“中国苏维埃区域人民的生活条件,比红色势力没有到那些地方以前要好些。”
●毛泽民主掌首家红色国家银行
中央政府任命毛泽民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负责国家银行的筹建工作。1932年3月,苏维埃国家银行在前江西工农银行的基础上正式建立起来。
毛泽民是位理财能手,在他的主持下,国家银行的工作井井有条地开展起来。
由于国家银行的努力,中央苏区的货币很快统一起来了。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正式发行统一的新纸币,随即大量办理兑换银元业务。
代理国家金库的业务制度。信贷的业务也开展起来了,制订了一系列信贷业务规则。
随着各项金融活动的展开,国家银行得到迅速的发展壮大。
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之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1931年12月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委员会工作细则》。
1932年1月2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变更和补充居民与工农兵代表选举比例的第八号训令。
1933年8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要求绝对禁止用强迫命令的通过代表名单。同时颁布《苏维埃暂行选举法》。
同年9月公布了《二次全苏大会在红军中怎样进行选举》,等等。
这些文件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公民年满16岁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他们选举的代表组成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地方的一切大事。
由于苏维埃领导机关对选举的重视,苏区的选举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据史料记载,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中央苏区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在选举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了选民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
苏区人民通过选举走上了当家作主的道路。
●分田分地真忙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80%以上。1928年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便决定了实行土地革命的策略。
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以法律维护了农民对所分土地的使用权。
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首先在闽西得到贯彻。6月,毛泽东带着《兴国土地法》来到福建上杭蛟洋,一边休养,一边指导闽西地方工作。
7月27日,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接受了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形成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土地法公布以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分田分地运动迅速在闽西苏区开展起来。龙岩后田村有位陈老太婆拿到乡苏维埃政府颁发的“耕田证”,兴奋不已,跑到自己分的田地上,幸福地唱起了山歌:
阿婆苦了几十年,红军来后分了田。
田契换上耕田证,土地还家喜连连。
香糯酿酒美又甜,酒甜难比有了田。
酒甜只能甜一时,有田就能甜年年。
这年秋天,毛泽东看到闽西工农武装割据的大好形势,看到老百姓分田分地的热闹场面,诗兴大作,在上杭填写了一首《清平乐·蒋桂战争》:
风云突变,
军阀重开战。
洒向人间都是怨,
一枕黄粱再现。
红旗跃过汀江,
直下龙岩上杭。
收拾金瓯一片,
分田分地真忙。
然而,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发展也不平衡。毛泽东决定到赣西南召开一次会议,对迟迟不分配土地的赣西南地区促动一下。1930年2月,毛泽东在吉安陂头主持召开了红军四军前委代表团和红五、六军军委及赣西特委的联席会议(通称“二七会议”,赣南特委因故没能赶上开会),进一步讨论土地问题。
“二七会议”以后,3月,赣西南召开了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以刘士奇为书记的赣西南特委,随后又成立了曾山以主席的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赣西南土地革命运动迅速开发起来。到10月,就有30余县分了田。
随后,毛泽东又继续进行调查研究,完善土地革命政策。
1930年10月下旬,毛泽东利用反对敌人第一次“围剿”的空隙,在新余罗坊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调查。在调查中,战士们向毛泽东汇报了农民由于地权不稳而不安心耕种的情况。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主任的名义,给曾山和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信,指示他们:“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
这样,到1931年初,中央苏区便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这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至此,苏区农民已经完全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饿死政策”的破产
国民党对付革命根据地主要有两个武器:一个是“杀死政策”,一个是“饿死政策”。“饿死政策”用的是经济封锁,使根据地的经济枯竭,无法生存下去。
为了打破敌人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中央根据地开始调整经济政策,加强经济建设。1933年2月26日,苏维埃中央政府作出决定在中央、省、县三级成立国民经济部,并任命邓子恢兼任中央国民经济部部长。4月,中央国民经济部及相关机构成立。
为推动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央政府决定召开两个经济建设大会,一个是8月12日至15日召开的南部17县的大会,一个是8月20日召开的北部11县的大会。
经济建设大会后,中央根据地出现了轰轰烈烈的经济建设局面。
农业生产兴旺起来了。
一曰消灭了荒田。据当时统计,到1933年底,在“为消灭40万担荒田而斗争”的口号下,中央苏区共计开垦荒田22万多担,兴国、瑞金县以及上杭县的才溪乡基本上消灭了荒田;
二曰兴修水利运动。1934年,瑞金植树63万多棵,兴国38万多棵,多山的福建苏区也种了21万多棵,并且播种了木梓1699斤。
三曰妇女生产运动。青壮年男子当红军、上前线去了,政府就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当时涌现了一批妇女生产能手,出现了模范集体长冈乡,该乡有130多名妇女在20多天内就学会了犁耙功夫,得到了中央和省的表扬和奖励。1933年8月,中央政府奖给长冈乡一面题有“妇女成为生产中的能手”的锦旗,同时还奖给一头水牛,群众称为“模范牛”。
四曰合作社运动。1933年,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随后,各地农村的劳动互助社像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1933年9日,仅瑞金叶坪乡成立了有200多个劳动力参加的劳动互助社,解决了这年秋收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工业生产开展起来了。
除军需工业外,还办起了以改善生产生活为目的的民用工业。中央苏区最大的工业企业是中央钨砂公司。1932年春,临时中央政府决定成立钨砂公司,到1933年底,中央钨矿公司四个矿场的年产量达到1800吨。到1934年夏,中央钨矿公司共计为中央苏区赢得了产值约200多万银元。
中央苏区搞得最红火的工业是制盐工业。
苏区机关、工厂、合作社,还有部队,纷纷加入熬盐运动。瑞金县国民经济部在1934年7月发展了28个熬盐厂;兴国8月份发展熬盐厂312个,一天能产盐651斤;赣南军区于8月份也建起了一个熬盐厂,有工人12人,每天能产盐10多斤,盐色、盐味都很好。
对外贸易开展起来了。
经济事业的发展除支援革命战争外,还改善了群众生活。苏区人民用歌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国民党呀好不好?百姓三餐都没饱。共产党呀好不好?领导百姓都吃饱。”
苏区的这一变化还引起了国际人士的关注,日本《每日新闻》1933年10月14日曾转述这样的报道:“中国苏维埃区域人民的生活条件,比红色势力没有到那些地方以前要好些。”
●毛泽民主掌首家红色国家银行
中央政府任命毛泽民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行长,负责国家银行的筹建工作。1932年3月,苏维埃国家银行在前江西工农银行的基础上正式建立起来。
毛泽民是位理财能手,在他的主持下,国家银行的工作井井有条地开展起来。
由于国家银行的努力,中央苏区的货币很快统一起来了。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正式发行统一的新纸币,随即大量办理兑换银元业务。
代理国家金库的业务制度。信贷的业务也开展起来了,制订了一系列信贷业务规则。
随着各项金融活动的展开,国家银行得到迅速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