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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罗某的同学刘某回乡探亲,随同的还有其友张某。同学之间多年未见面,不免豪饮一番。酒过三巡,三人都有点醉意,张某说其酒量有限,不能再喝了。但罗某说,不能让大伙扫兴,要喝个痛快,不醉不归。三人又继续喝酒。席间,张某突然昏倒在地。罗某与刘某赶忙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为深度酒精中毒,花去医疗费用1529,5元。出院后,张某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罗则说:“是你自己的身体不行,况且我是好意请你吃饭,怎么要我承担医疗费呢?”因此产生纠纷。问:设宴造成客人酒精中毒.责任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