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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修订的WHO ISH指南第4版将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利尿药、β肾上腺索受体阻滞药、钙拮抗药、ACE抑制剂、α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一起列为抗高血压的六大类药物。笔者选择临床上两种常用ARB(缬沙坦、伊贝沙坦)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方案进行药物经济学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