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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型机构,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开始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有些政府机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不仅强化了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寿光市2003年6月成立山东省第二家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始了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尝试。这是寿光市在广泛考察外省经验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之上,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次积极地探索。2005年4月份将“寿光市行政审批中心”更名为“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市15个镇(街区)全部成立行政服务(便民)服务大厅,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服务中心一起形成了一个遍及全市的行政服务网络。目前进驻寿光行政服务中心的有18个部门的80多名工作人员,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00余项。
1 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权限不一致。当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定位、权限等的统一的法律法规,只有浙江、四川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性规章制度,大多数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建设中受领导意志干扰的因素很重,领导重不重视,往往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好坏,导致了建设中出现较多的人为性、随意性。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寿光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这样也就出现了一个怪象:事业单位性质的行政服务中心去监督、协调具有法定审批权的入驻的行政机构的窗口工作人员,因而窗口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
二是双重管理现象严重。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缺乏统一规范的要求,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寿光市政府办公室下辖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归属于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这就造成了“事业人员”管理“机关人员”的问题,在具体的管理中造成很多困扰。窗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晋升由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其日常考勤则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这就存在了实际操作中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制约力”低下的问题,增加了中心的管理难度。
三是存在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有的部门未能充分授权,窗口不能直接办理,仍要拿回原单位盖章。还有一些因为客观性原因导致有些事项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有些单位如公安局户政、车管、护照等业务需专用网、专线支持,暂时受条件限制不能进入中心办理;再有就是农业、畜牧、农机等涉农性较强的单位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农村,其审批业务实际进入中心的事项也较少。
四是全程办理不到位。审批窗口运行,部门只能从某个科室抽调人员,由于科室工作职责所限,导致窗口人员只能办本科室的审批事项,其它项目只能收下来,传回部门办理;如涉及到多科室的事项,往往拖延时间不能按期办结,“窗口”虽然对外代表着部门,内部的矛盾与梗阻却还是不可避免,影响了工作效率。有些单位只纳入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其他的仍在原单位办理。如地税局只将发票兑奖业务纳入,未将税务登记业务纳入,致使企业设立审批链条断裂。
五是监督协调难度大。行政服务中心与入驻窗口单位虽然名义上拥有“考核、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但是行政服务中心与入驻窗口单位之间并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就造成了在实际工作如遇上就同一工作出现不同意见时,如果互不让步又没有上级领导出现协调的话,就会使得行政服务中心陷入尴尬的地位。
六是信息化水平不高。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亦无法共享,同一部门大厅窗口与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信息传输不方便,虽然寿光市投资50万元建立了潍坊县级市第一家网上审批系统,但系统受技术、专线网络等影响,设置的行政审批目录和办理流程不合理,更实现不了城乡一体化。
2 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制度,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办事节奏,改善投资环境,真正为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寿光市政府办公室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寿光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是对寿光市行政区划内行政许可进行监督、协调、管理的职能。其行政服务大厅内许多许可服务事项与全市范围的企业、公民休戚相关,因此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职能权力应该更加明晰细化,搞好综合协调调度,真正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是优化审批事项。对上级下放的审批权限,积极对接,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按照“该放必放、能放都放”的原则,将法律法规允许委托管理、符合经济功能区定位要求、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的涉企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委托、授权、代办方式,最大限度向开发区、镇(街区)、中心村下放,集中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整合下沉到中心村和社区,制定镇级代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标准目录,以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审批权限下放要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条块关系,配齐承接力量,加强后续监管,保障各项权力无缝衔接、高效行使。
三是加快向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转变。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新機制,建立寿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和操作服务,隶属市政府办公室。寿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软硬件平台。现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保留,但统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行政监管部门与交易中心共同监督运行。
四是重视分中心建设。加强市镇(街区)、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要求,将除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以外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市、镇(街区)、社区三级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五是提升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健全网上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行政网络,建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处罚、行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农村民主决策和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监管网上运行平台,构建覆盖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行政大厅,嵌入电子监察监督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执法权力的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承诺内容、裁量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公共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网上全程纪实、信息动态发布、在线预警监督。
1 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权限不一致。当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定位、权限等的统一的法律法规,只有浙江、四川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性规章制度,大多数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建设中受领导意志干扰的因素很重,领导重不重视,往往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好坏,导致了建设中出现较多的人为性、随意性。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寿光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这样也就出现了一个怪象:事业单位性质的行政服务中心去监督、协调具有法定审批权的入驻的行政机构的窗口工作人员,因而窗口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
二是双重管理现象严重。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缺乏统一规范的要求,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属于寿光市政府办公室下辖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归属于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这就造成了“事业人员”管理“机关人员”的问题,在具体的管理中造成很多困扰。窗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晋升由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其日常考勤则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这就存在了实际操作中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制约力”低下的问题,增加了中心的管理难度。
三是存在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有的部门未能充分授权,窗口不能直接办理,仍要拿回原单位盖章。还有一些因为客观性原因导致有些事项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有些单位如公安局户政、车管、护照等业务需专用网、专线支持,暂时受条件限制不能进入中心办理;再有就是农业、畜牧、农机等涉农性较强的单位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农村,其审批业务实际进入中心的事项也较少。
四是全程办理不到位。审批窗口运行,部门只能从某个科室抽调人员,由于科室工作职责所限,导致窗口人员只能办本科室的审批事项,其它项目只能收下来,传回部门办理;如涉及到多科室的事项,往往拖延时间不能按期办结,“窗口”虽然对外代表着部门,内部的矛盾与梗阻却还是不可避免,影响了工作效率。有些单位只纳入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其他的仍在原单位办理。如地税局只将发票兑奖业务纳入,未将税务登记业务纳入,致使企业设立审批链条断裂。
五是监督协调难度大。行政服务中心与入驻窗口单位虽然名义上拥有“考核、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但是行政服务中心与入驻窗口单位之间并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就造成了在实际工作如遇上就同一工作出现不同意见时,如果互不让步又没有上级领导出现协调的话,就会使得行政服务中心陷入尴尬的地位。
六是信息化水平不高。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亦无法共享,同一部门大厅窗口与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信息传输不方便,虽然寿光市投资50万元建立了潍坊县级市第一家网上审批系统,但系统受技术、专线网络等影响,设置的行政审批目录和办理流程不合理,更实现不了城乡一体化。
2 寿光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制度,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办事节奏,改善投资环境,真正为各类经济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寿光市政府办公室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寿光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是对寿光市行政区划内行政许可进行监督、协调、管理的职能。其行政服务大厅内许多许可服务事项与全市范围的企业、公民休戚相关,因此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职能权力应该更加明晰细化,搞好综合协调调度,真正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是优化审批事项。对上级下放的审批权限,积极对接,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按照“该放必放、能放都放”的原则,将法律法规允许委托管理、符合经济功能区定位要求、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的涉企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委托、授权、代办方式,最大限度向开发区、镇(街区)、中心村下放,集中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整合下沉到中心村和社区,制定镇级代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标准目录,以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审批权限下放要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条块关系,配齐承接力量,加强后续监管,保障各项权力无缝衔接、高效行使。
三是加快向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转变。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新機制,建立寿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和操作服务,隶属市政府办公室。寿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软硬件平台。现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保留,但统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行政监管部门与交易中心共同监督运行。
四是重视分中心建设。加强市镇(街区)、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要求,将除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以外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市、镇(街区)、社区三级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五是提升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健全网上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行政网络,建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处罚、行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农村民主决策和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监管网上运行平台,构建覆盖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行政大厅,嵌入电子监察监督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执法权力的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承诺内容、裁量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公共资金项目运行情况网上全程纪实、信息动态发布、在线预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