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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地处广东省中西部,全县总面积2258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4万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2.8万亩,有林地面积19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8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2%。
2008年底以来,县委、县政府准确地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以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靠“五个强化”,积极推进林改
一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我县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县农村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林改日常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县、镇及村组层层签订了林改责任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林改氛围。为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我县在铺开林改工作之初就向全县广大农户印发了4万多份林改宣传挂历,8万份《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技术操作指南》发至各镇各村,干部人手一份。同时,每天将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操作方法等内容,作为农业信息视频点播内容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
三 强化操作规范,保证林改质量。县林改办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技术操作指南》,对林改工作全过程具体操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制定和通过林改方案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坚持做到两点,一是“四签两不准”,即会议通知签收、开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二是“两个三分之二”,即与会人员数应超过应到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案人员数应超过与会人员数的三分之二。
四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林改进度。县委、县政府将林改工作列为重点督办工作之一,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县林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林改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确保了全县林改工作的平稳推进。
五 强化配套服务,增强发展能力。为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业发展,我县于2009年2月在肇庆市率先成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下设“林业行政服务、林业信息发布、林权流转交易、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五个窗口,初步建立了林业交易服务体系。同时,通过抓好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让森林资源资产变成活资本。到2010年4月底,全县共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25宗,抵押林地林木面积52986亩,抵押担保贷款10626.6万元。
二、改革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活了林业机制,盘活了森林资源,搞活了林业产业,促进了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形成了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加快了林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 林产工业发展迅猛,富民强县贡献突出。2009年全县林业生产总值达30.17亿元,其中,林产工业产值28.8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4.5%,林产工业税收占全县工业税收的46%。全县种植柑桔26万亩,肉桂34万亩,巴戟5万亩,进一步推动了农民增收。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31元,其中60.6%来自林业产业,林业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二 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经营林业的企业、公司和林业大户。2009年,全县活立木蓄积量达689.7万立方米,净增率为4.9%。全县共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54.6万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小区总面积达26.8万亩,占县域土地面积的9.3%,全县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
三 林权纠纷调处及时,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林改后,由于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确保了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县坚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今年1至4月份查处各类森林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6%。
(责编:于源)
2008年底以来,县委、县政府准确地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以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靠“五个强化”,积极推进林改
一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我县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县农村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林改日常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县、镇及村组层层签订了林改责任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林改氛围。为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我县在铺开林改工作之初就向全县广大农户印发了4万多份林改宣传挂历,8万份《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技术操作指南》发至各镇各村,干部人手一份。同时,每天将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操作方法等内容,作为农业信息视频点播内容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
三 强化操作规范,保证林改质量。县林改办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技术操作指南》,对林改工作全过程具体操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制定和通过林改方案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坚持做到两点,一是“四签两不准”,即会议通知签收、开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二是“两个三分之二”,即与会人员数应超过应到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案人员数应超过与会人员数的三分之二。
四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林改进度。县委、县政府将林改工作列为重点督办工作之一,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县林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林改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确保了全县林改工作的平稳推进。
五 强化配套服务,增强发展能力。为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业发展,我县于2009年2月在肇庆市率先成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下设“林业行政服务、林业信息发布、林权流转交易、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五个窗口,初步建立了林业交易服务体系。同时,通过抓好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让森林资源资产变成活资本。到2010年4月底,全县共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25宗,抵押林地林木面积52986亩,抵押担保贷款10626.6万元。
二、改革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活了林业机制,盘活了森林资源,搞活了林业产业,促进了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形成了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加快了林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 林产工业发展迅猛,富民强县贡献突出。2009年全县林业生产总值达30.17亿元,其中,林产工业产值28.8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4.5%,林产工业税收占全县工业税收的46%。全县种植柑桔26万亩,肉桂34万亩,巴戟5万亩,进一步推动了农民增收。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31元,其中60.6%来自林业产业,林业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二 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经营林业的企业、公司和林业大户。2009年,全县活立木蓄积量达689.7万立方米,净增率为4.9%。全县共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54.6万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小区总面积达26.8万亩,占县域土地面积的9.3%,全县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
三 林权纠纷调处及时,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林改后,由于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确保了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县坚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今年1至4月份查处各类森林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6%。
(责编: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