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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傍晚,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敦以北名为DrillChem的石油化工厂发生一系列爆炸,引发火灾,现场冒起滚滚浓烟。爆炸发生后,美国一个防化团和多个消防队被派往现场扑救。市政当局立即发送短信告知,提醒市民躲进室内关好门窗,不要开启空调。短信告知先是警告方圆3.2公里范围为危险区,待火势控制后下调至800米范围内。经过两小时,大火被扑灭。事后确认无人伤亡。 (图/东方IC)
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从安全要求来说,都应当要求涉事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但古今中外,总有企业存在安全漏洞,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美国企业在这方面同样有一些漏洞,有过惨痛的教训。
2013年4月17日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市附近韦斯特镇韦斯特化肥厂也曾发生爆炸,造成14人死亡,60人失踪,约200人受伤,其中有数名消防员殉职。那次大爆炸将10余栋住宅夷为平地,近80间房屋被毁,周边五个街区范围内的建筑严重受损。
爆炸发生时,近至希尔巴罗、远及北部的阿灵顿,都能听到爆炸声,爆炸地点周边四个街区“完全被毁”。化肥厂附近的居民称,感受到震感。美国地质勘探局官方公布实时监测数据,数据显示爆炸引发的为2.1级地震。为此,得克萨斯州州长发布紧急动员令,疏散韦斯特镇居民,总统奥巴马通过联邦紧急措施署监督应急。
爆炸发生后,由于担心含有无水氨的有毒烟雾扩散和新的爆炸,韦斯特镇周边数公里范围被严密封锁,化学安全局和空气监测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BATF)在4月18日晨间宣布,将派出一个国家级别的应对小组——突发事件管理小组(IMT)奔赴爆炸现场,其中囊括了火灾调查、爆炸专家、化学家和警犬部门。美国化学安全和危险调查委员会的反应也十分迅速,派出调查小组前往韦斯特化肥厂,寻找爆炸原因。美国化学安全和危险调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工业化学品导致的事故。韦斯特化肥厂爆炸事故的调查由美国消防局、得克萨斯公共安全部门以及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共同进行。调查人员共采访了约300人,并在初步调查后筛选出160条线索跟进。
最终,调查人员得出结论:韦斯特化肥厂的仓库中储藏了5400磅硝酸铵。硝酸铵是一种农业上常见的肥料,但在某些条件下可成为威力巨大的爆炸物。尽管如此,调查人员并未得出起火的真正原因。
2014年4月22日,美国化学安全和危险调查委员会公布了此次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公司相关人员并未将化学物质存储在适当位置,与联邦和州内法规的高危化学品存放要求相去甚远。调查委员会在官方声明中措辞严厉:韦斯特化肥厂爆炸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它的发生完全是因为韦斯特化肥厂并未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操作。
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美国化学安全和危险调查委员会追踪全美1351家化工厂,实地调查它们硝酸铵存放位置条件,对于不合规范的工厂,执行相关处罚并勒令整改。同时,在韦斯特化肥厂爆炸事故发生后的几周时间里,美国国会举办了一系列的听证会。2015年4月,时值韦斯特化肥厂爆炸案事故两周年,得克萨斯州针对硝酸铵储存专门立法。法律规定,硝酸铵储存设施必须与易燃易爆物保持九米以上距离,储存有硝酸铵的个人与组织须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备。消防部门在检查储存设施,消除隐患以外,还需要提前对该设施制定灭火预案,保证火灾或者爆炸发生后能够尽快扑灭之。
这次DrillChem的石油化工厂未有人员伤亡,或许与吸取韦斯特化肥厂教训有一定关系。
化工厂爆炸案后如何改进
2001年9月21日,法国图卢兹AZF化工厂发生了一次相当于3.4级地震的重大爆炸事件,伤亡惨重。灾难发生后造成了人员和物质的大量损失。对于救灾的人来说(比如医院),资金从哪儿垫付?对于受灾的人来说,怎么合理索赔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2003年7月,法国为图卢兹爆炸案出台一项新法案,规定甲方的保险对于由“工业灾难”造成的伤害也要进行赔偿。在此类“技术性灾难”发生后,只要死伤者,或是财产受损者都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则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给出赔偿意见。保险公司需要先做出赔偿,再去起诉造成事故的一方。同时,即使没有买保险的受害人,也可以通过一个“赔偿基金”获得赔偿金。这在法国保险史上史无前例,造成了一系列保险体系的调整。
同时,爆炸案发生后,图卢兹市长提议所有法国人对如何处理居民区附近的化工企业做大讨论,他的原话是“法国人不应该和炸弹共眠”,以及“我们不能在让市民在工作与生命之间做出选择”。很快,图卢兹剩余的四家危险企业被请出了该市。
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等均就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等设立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其中美国在立法方面尤其完善,它有六部重要立法:NCP(National Contingency Plan)法、清洁水法、超基金法、超基金修正案、资源保护和环境恢复法、油料污染法。加拿大、俄罗斯对技术灾害(包括化学灾害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进行统一立法。
此外,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的各省/州、县政府通常也颁布有灾害服务法或化学灾害事故救援管理规定或导则等,以更加具体地明确应急响应的程序、各部门的职责、灾害赔偿及资金援助等管理细节。
这些立法明确了化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资金来源问题。例如,按照美国的超基金法案,美国石油化工企业必须交纳一定的经营所得税,用来作为联邦机构响应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基金,以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若无法找到事故责任人,事故处理单位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事故处理资金支持补偿。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美国为了增强公众对本社区危险化学品危害性的了解,促进当地居民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专门颁布了紧急情况及公众有权知道法(EPCRA),要求各州成立州紧急响应中心(SERC)、地方应急计划委员会(LEPC),方便当地公众了解化学品信息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
近年来,美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形成了联邦、州、县、市直到社区五个层次的管理与响应机构,比较全面地覆盖了美国本土的各个领域。作为联邦制国家,美国各州政府一般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本州应急管理事务,具体做法不尽相同。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美国应急管理体系中有一类特殊小组——突发事件管理小组(IMT)。IMT也在事故发生后成立,其成员来自各个部门以及社会志愿者。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中的具体执行职责由事件管理小组来实现。
目前,在全美共有第一类小组16支,第二类小组36支。为强化小组的专业素质与能力,小组成员需要不断学习并进行训练。
联邦应急管理局建立了四级培训机制,如想加入突发事件管理小组,就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培训需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进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也为此在促进APELL(地区级紧急事故意识和准备)计划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实施,以帮助地方社区整合各种应急计划,提高公众的灾害意识和响应能力。
俄罗斯的特殊情况部(EMERCOM)也负责组织对公众、管理部门、应急人员开展应急响应培训,对促进紧急管理专业化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这些国家发生这样的不幸事故,调查结果也多确认是人为的,事后都给予严厉处罚。但社会表现出相对淡定,没有什么谣言在不幸事件中添乱。其中两个重要方面给予救援与善后较好的支持,一是专家及时出动,应急小组迅速就位,二是消息及时公布,不让谣言有机会跑出来搅事。事情发生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面对。
问题企业,哪个国度都难完全杜绝。外国这类事故,也不容易零伤亡。是否有伤亡,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即使有伤亡,也要通过事后科学论证来判断人为疏忽责任的大小。但从另一角度看,发达国家这类事发生的频次确实少很多。我们不必中国有,外国也有来证明什么。而是从该不该有,该不该到什么程度上多做反省,在防范上下些工夫。更主要的,是人家有一套让民众较信服的灾后处理与检讨程序。这一点,还是值得中国借鉴。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