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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资产评估执业行为的专业性很强,在遵守各种规范的同时又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因此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固然依赖于执业水平,但同时也是与职业道德密不可分的。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是一个评估准则制定者,旨在通过建立统一的执业标准,提升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建立评估行业的信心和社会公信力。2011年12月,为规范评估职业道德行为,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制定了《职业道德守则》。本文对《职业道德守则》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对其进行了简要的评价,供国内同行参阅。
2011年12月,为规范评估职业道德行为,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职业道德守则》。
一、《职业道德守则》基本情况
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IVSC)是一家独立的、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专为公共利益服务。该组织旨在通过建立统一的执业标准,提升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建立评估行业的信心和社会公信力。
2009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改组,新成立了3个委员会,即管理委员会(Board of Trustees,BOT)、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Board,IVSB)和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Professional Board,IVPB),替代原有的常务理事会和准则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IVSC的战略、监管和筹资工作,负责任命其他两个委员会的人选并审议新会员的申请。中评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任管委会委员。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由管委会任命的委员组成,负责国际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由管委会任命的委员组成,负责监督全球评估行业的教育培训及资格授予工作,促进评估行业发展。
道德行为是评估实践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委派和监管具体某个评估师是准则使用者的责任。评估师的监管在不同的领域和国家有不同的形式。在倾向于能够强制执行的准则中引入道德规范将造成对准则适用的障碍,因为不同的准则使用者对于道德规范的要求必然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为促进国际评估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由原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对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的《行为守则》不再包含于评估准则体系,相关内容由专业委员会以《职业道德守则》发布。
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要求作为其会员的评估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对各自的会员都要制定道德行为规范。专业评估组织可以采用本守则或完善他们自己制定的规范以体现守则的基本原则。当专业评估人员遵守某个专业评估组织的规范,而这些规范中规定了一些评估实践中为了遵守基本原则应该采取或回避的特殊行为,这种情况下守则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与附录中“基本原则的讨论”可能都不具有适用性。
二、《职业道德守则》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结构
《职业道德守则》的结构为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附录三部分,其中附录部分包含“附录1——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附录2——基本原则的讨论”。
“基本原则”由5个行为原则构成,专业评估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需要遵守这些行为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提供了应该使用基本原则时的理论方法的指导意见。“附录1”列出了可能使专业评估人员违背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的类别和几种能够避免或减轻不利影响的保障措施。“附录2”为附加的对于基本原则的讨论,用一些实例说明了常见的可能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相关的避免这些不利影响的措施。
(二)主要内容介绍
1. 明确了专业评估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诚信:在专业和业务关系方面坦率、诚实。诚信的基本原则要求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在执业过程和商业关系上保持坦率与诚实。诚信也意味着公平交易和真实性。
当专业评估人员认为一个评估报告包含的评估结果、评估所参考的信息或任何与评估有关联的信息存在包含有重大错误或会使人误解的、不负责的表述,有遗漏或不清楚的地方,专业评估人员不应该再有意使用这些信息。如果一个专业评估人员意识到他们已经使用了这些错误的信息,他们应该采取紧急措施。
客观:不允许利益冲突或不正当因素及偏见影响专业或执业判断。客观性的基本原则要求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专业性和执业判断不应当因为偏见、利益冲突或其他不正当的影响而妥协。如果一些不利影响对专业评估人员保持客观性来说是不可避免、不可降低的,专业评估人员应该拒绝存在不利影响的任务。当然一些对专业评估人员保持客观性的潜在不利影响也会被保护措施消除或有效的降低。对不利影响的保护措施可以适当透漏给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评估任务。
专业评估人员应考虑是拒绝接受任务,还是应用保护措施来消除或避免这些不利影响。可能会遇到不利影响的情况包括:在买方与卖方的资产交易中要求出具评估报告;在两方或多方参与同一竞争时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为贷款方(债权人)提供的评估意见被要求给借款方使用;专业评估人员的公司与委托方有其他实质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对第三方进行评估;除非自我审查的风险能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要对上述类型资产进行复核评估。
为相同资产提供定期的周期性评估时,要尽可能地避免由于自我复核可能引起的对客观性的影响,具体方法包括:由与该项目没有关联的专业评估人员提供定期复核评估;定期改变专业评估人员在评估项目中的职责范围。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认为通过披露不利影响,或通过实施其他的保护措施,能够消除或有效地降低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要特别注意不要违背保密原则。如果上述所涉及的资产或利益相关方不能够在不违背保密性原则下向另一个客户披露出来的话,就应该拒绝该任务。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认为,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在评估结果或项目资产方面达成某种协议能够消除或有效控制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确保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使他们明白并同意专业评估人员的提议对其利益的潜在影响。在取得利益双方或多方的一致同意后,专业评估人员可以承接评估项目,但依然需要遵守基本原则的要求。
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保护措施可以消除或减少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专业评估人员就应该拒绝该任务。
能力:保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以保证客户或委托方获得基于当前的最新实践、法规和评估技术的服务。
基本原则对专业评估人员的能力要求包括:保持专业知识与技巧能达到所要求的水平,以确保客户或雇主能够充分享受到专业服务;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循适用的技术和专业标准。
在执行专业服务过程中,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对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合理的判断。专业技能可以划分为获得专业胜任能力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两个阶段。保持专业能力需要对相关技术、专业知识和业务不断的更新和了解。不断的提高专业水平,能够使专业评估人员在专业环境中保持执业胜任能力。如果一个专业评估人员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经验来完成该评估任务,应当拒绝该评估任务。
保密:注意对业务和业务信息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除非法律或职业另有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第三方使用此类信息。
保密原则是所有专业评估人员都必须遵守的义务,应避免:未经适当和明确的授权,披露了由于执业或业务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外部或委托方的机密信息,除非是合法的、有专业权利的或者有披露义务的;为了个人利益或第三方的利益,利用因执业和业务关系而取得的机密信息。
专业评估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在社会环境中保持警觉避免不慎泄露的可能性,尤其是对有密切商业联系的公司或直系亲属成员。
专业评估人员要对未来的客户或雇主所披露的信息遵守保密原则。专业评估人员和一个客户或雇主之间的关系结束后仍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原则。当专业评估人员改变雇佣关系或获得一个新客户,专业评估人员有权使用先前的经验。专业评估人员无论如何都不应使用或披露任何因执业或业务关系获得的保密信息。专业评估人员应该对公司或雇佣组织的信息保守秘密,采取合理措施。
职业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技术和专业标准勤勉尽责工作。以公众利益为主,并避免任何有损同行名声的行为。
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遵守职业行为的基本原则,为他们的客户尽职服务并确保所提供的服务是合法的、符合技术与专业标准的,并同时适用于评估项目与评估目的。职业行为包括有义务对公众利益负责。专业评估人员的职责不仅仅局限于满足特定客户或雇主的需求,同时需要考虑专业结论对未知第三方的广泛影响。例如,评估经常对第三方有直接影响,像公司的股东或基金投资者。虽然一般情况下客户的需求是最重要的,但专业评估人员应该避免在明知会对公众利益不利的情况下接受任何指示,因为这样会对他们的声誉和专业性产生不良影响。
专业评估人员不应该为了自身市场宣传和业务推广的需要而影响行业的名声。专业评估人员应该是诚实并实事求是的,不应该对他们能提供的服务、所拥有的资格、所拥有的经验过分的夸大,诋毁他人或无根据地与同行工作进行对比。
职业行为包括要对所有的客户和大多数公众保持应有的尊重与责任,对合理的建议与投诉作出及时和有效的反应。专业评估人员应该避免任何有损行业的行为。
2. 提供了应该使用基本原则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用于帮助专业评估人员选择符合基本原则要求的方法,区分、评判和应对不利影响,以使他们能够遵守基本原则。专业评估人员的执业环境可能会对遵守基本原则产生特定的不利影响。
当专业评估人员发现一个潜在的不利影响使他们不能遵守基本原则时,专业评估人员需要对不利影响的严重性进行评判。通过采用恰当的保护措施可以将一些不利影响消除或是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决定是否接受评估任务时主要看其保护措施是否到位,专业评估人员需要考虑措施是否合理并通知第三方,权衡具体情况和当时掌握的信息,最后使用适当的保护措施将不利影响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并确保不会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
如果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因素不能被消除或者不能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要么是因为不利影响太大,要么是因为保护措施不到位或不适用,这时就应该拒绝或中止评估工作。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遇到一个即使拒绝接受委托或采取保护措施都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专业评估人员需要考虑从相关专业团体或法律顾问处得到建议。与相关团体专家匿名讨论相关事项,或者与法律顾问在法律的保护下讨论相关事项,这些通常都不违背基本原则中的保密性。例如,评估师可能会遇到欺骗、出具报告可能会违背他们遵守保密的义务。专业评估人员可以考虑征求法律建议, 决定这个报告是否可以出具。
在尝试过所有相关可能之后,如果与职业道德守则的冲突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专业评估人员需要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从项目小组或特定任务中退出,或者从受聘公司或组织辞职。
3. 归纳了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几种主要类别的不利影响。
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可由多种关系和情况产生。一个环境或关系可能会出现不只一种不利影响,且一种不利影响可能影响不只一条基本原则。不利影响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自身利益不利影响(Self-interest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经济或其他利益会对专业评估人员的判断力或行为造成不当影响。
(2)自身回顾不利影响(Self-review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依赖在同一公司中其他人先前作过的判断或执行过的服务经验,这样会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对当前所提供服务的判断力,从而得出不当的评估结论。 (3)客户冲突不利影响(Client conflict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两个或多个客户可能会在评估结论上出现对立或不一致的利益关系。
(4)拥护客户不利影响(Advocacy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站在客户或雇主的立场,从而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的客观性。
(5)密切关系不利影响(Familiarity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由于与客户长期密切的关系,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过多考虑他们的利益,接受他们的工作。
(6)胁迫不利影响(Intimidation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在现实或预期的压力下其客观性会受到影响(包括试图对评估意见施加不当的影响)。
4. 总结了能够消除或降低这些不利影响的几种保护措施。通常专业评估人员所在的专业评估组织对其成员在评估工作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不利影响会提出一些针对不同类型不利影响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可以消除不利影响或把他们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它们分为以下几大类型:保护措施包含在与评估目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保护措施包含在专业评估人员所属的专业评估组织颁发的行为准则中;保护措施包含在公司内部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中。
由法律法规列出的几个典型的保护措施,包括:在企业结构及公司管理方面提供评估服务的法规;专业评估人员开展某些类型资产评估的法律许可;对为特殊目的提供评估服务的个人提出的所受教育、培训和经验要求的法规;要由法律授权的第三方审查专业评估人员提供的报告或其他信息。
几个典型的由专业评估组织提出的保护措施,包括:需要服从专业标准;对执行专业标准的监督和处罚程序;关于评估工作报酬计算依据的规定。
几个典型的公司工作程序中的保护措施,包括:当专业评估人员或评估团队所提供的评估服务与任何为该公司其他业务提供的服务可能存在冲突时,最好把相关服务分离开来。根据不利影响的程度和情况可考虑在管理控制、数据访问、配合服务方面的分离;要求对评估师及其他参与评估工作人员的重要个人利益信息进行登记并维护;需要对评估进行内部审查;对于周期性发生的评估任务,要定期更换专业评估人员;控制从被委托的评估事项中收受礼物或好处。
三、对《职业道德守则》评价
《职业道德守则》经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完善并发布后,更加系统规范,其中的一些特点值得中国评估界思考,特别是在我国制定职业道德准则方面值得借鉴。
1. 对职业道德的规范更加系统,操作性更强。2007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包含于国际评估准则的《行为守则》侧重于对专业评估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涉及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披露要求、评估报告等方面。《职业道德守则》将专业胜任能力、披露要求等与职业道德关系密切的内容吸收,并对职业道德部分进行了丰富,形成了“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等正文部分。增加了“附录1——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附录2——基本原则的讨论”部分,对遵守职业道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与探讨,并提供了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案例。《职业道德守则》将正文与附录有机地统一协调,比较有效、全面、重点突出地对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了规范。
2. 与我国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在实质上等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在遵纪守法、专业胜任能力、处理利益冲突、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实质上已经对《职业道德守则》中诚信、客观、能力、保密、职业行为等原则进行了要求,两者在内容、原则性、涵盖范围等方面大体相当,在实质上都体现了对专业评估人员职业道德的全面规范。但前者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后者对妨碍遵守基本原则的各种不利影响及保护措施进行了列举说明,并对案例进行了分析,较好地体现了准则制定中原则性与规则性的统一。
3. 对独立性准则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正在制定当中,合理处理利益等各种冲突、不受外界的不利影响,是独立性原则的重要内容。《职业道德守则》的“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详细归纳了自身利益、自身回顾、客户冲突、拥护客户、密切关系、胁迫等6种类型的不利影响和对应的保护措施,对我们制定独立性准则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2011年12月,为规范评估职业道德行为,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了《职业道德守则》。
一、《职业道德守则》基本情况
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IVSC)是一家独立的、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专为公共利益服务。该组织旨在通过建立统一的执业标准,提升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建立评估行业的信心和社会公信力。
2009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改组,新成立了3个委员会,即管理委员会(Board of Trustees,BOT)、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Board,IVSB)和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Professional Board,IVPB),替代原有的常务理事会和准则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IVSC的战略、监管和筹资工作,负责任命其他两个委员会的人选并审议新会员的申请。中评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任管委会委员。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由管委会任命的委员组成,负责国际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由管委会任命的委员组成,负责监督全球评估行业的教育培训及资格授予工作,促进评估行业发展。
道德行为是评估实践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委派和监管具体某个评估师是准则使用者的责任。评估师的监管在不同的领域和国家有不同的形式。在倾向于能够强制执行的准则中引入道德规范将造成对准则适用的障碍,因为不同的准则使用者对于道德规范的要求必然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为促进国际评估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由原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对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的《行为守则》不再包含于评估准则体系,相关内容由专业委员会以《职业道德守则》发布。
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要求作为其会员的评估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对各自的会员都要制定道德行为规范。专业评估组织可以采用本守则或完善他们自己制定的规范以体现守则的基本原则。当专业评估人员遵守某个专业评估组织的规范,而这些规范中规定了一些评估实践中为了遵守基本原则应该采取或回避的特殊行为,这种情况下守则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与附录中“基本原则的讨论”可能都不具有适用性。
二、《职业道德守则》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结构
《职业道德守则》的结构为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附录三部分,其中附录部分包含“附录1——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附录2——基本原则的讨论”。
“基本原则”由5个行为原则构成,专业评估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需要遵守这些行为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提供了应该使用基本原则时的理论方法的指导意见。“附录1”列出了可能使专业评估人员违背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的类别和几种能够避免或减轻不利影响的保障措施。“附录2”为附加的对于基本原则的讨论,用一些实例说明了常见的可能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相关的避免这些不利影响的措施。
(二)主要内容介绍
1. 明确了专业评估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诚信:在专业和业务关系方面坦率、诚实。诚信的基本原则要求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在执业过程和商业关系上保持坦率与诚实。诚信也意味着公平交易和真实性。
当专业评估人员认为一个评估报告包含的评估结果、评估所参考的信息或任何与评估有关联的信息存在包含有重大错误或会使人误解的、不负责的表述,有遗漏或不清楚的地方,专业评估人员不应该再有意使用这些信息。如果一个专业评估人员意识到他们已经使用了这些错误的信息,他们应该采取紧急措施。
客观:不允许利益冲突或不正当因素及偏见影响专业或执业判断。客观性的基本原则要求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专业性和执业判断不应当因为偏见、利益冲突或其他不正当的影响而妥协。如果一些不利影响对专业评估人员保持客观性来说是不可避免、不可降低的,专业评估人员应该拒绝存在不利影响的任务。当然一些对专业评估人员保持客观性的潜在不利影响也会被保护措施消除或有效的降低。对不利影响的保护措施可以适当透漏给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评估任务。
专业评估人员应考虑是拒绝接受任务,还是应用保护措施来消除或避免这些不利影响。可能会遇到不利影响的情况包括:在买方与卖方的资产交易中要求出具评估报告;在两方或多方参与同一竞争时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为贷款方(债权人)提供的评估意见被要求给借款方使用;专业评估人员的公司与委托方有其他实质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对第三方进行评估;除非自我审查的风险能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要对上述类型资产进行复核评估。
为相同资产提供定期的周期性评估时,要尽可能地避免由于自我复核可能引起的对客观性的影响,具体方法包括:由与该项目没有关联的专业评估人员提供定期复核评估;定期改变专业评估人员在评估项目中的职责范围。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认为通过披露不利影响,或通过实施其他的保护措施,能够消除或有效地降低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要特别注意不要违背保密原则。如果上述所涉及的资产或利益相关方不能够在不违背保密性原则下向另一个客户披露出来的话,就应该拒绝该任务。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认为,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在评估结果或项目资产方面达成某种协议能够消除或有效控制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确保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使他们明白并同意专业评估人员的提议对其利益的潜在影响。在取得利益双方或多方的一致同意后,专业评估人员可以承接评估项目,但依然需要遵守基本原则的要求。
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保护措施可以消除或减少对客观性的不利影响,专业评估人员就应该拒绝该任务。
能力:保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以保证客户或委托方获得基于当前的最新实践、法规和评估技术的服务。
基本原则对专业评估人员的能力要求包括:保持专业知识与技巧能达到所要求的水平,以确保客户或雇主能够充分享受到专业服务;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循适用的技术和专业标准。
在执行专业服务过程中,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对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合理的判断。专业技能可以划分为获得专业胜任能力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两个阶段。保持专业能力需要对相关技术、专业知识和业务不断的更新和了解。不断的提高专业水平,能够使专业评估人员在专业环境中保持执业胜任能力。如果一个专业评估人员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经验来完成该评估任务,应当拒绝该评估任务。
保密:注意对业务和业务信息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除非法律或职业另有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或交由第三方使用此类信息。
保密原则是所有专业评估人员都必须遵守的义务,应避免:未经适当和明确的授权,披露了由于执业或业务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外部或委托方的机密信息,除非是合法的、有专业权利的或者有披露义务的;为了个人利益或第三方的利益,利用因执业和业务关系而取得的机密信息。
专业评估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在社会环境中保持警觉避免不慎泄露的可能性,尤其是对有密切商业联系的公司或直系亲属成员。
专业评估人员要对未来的客户或雇主所披露的信息遵守保密原则。专业评估人员和一个客户或雇主之间的关系结束后仍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原则。当专业评估人员改变雇佣关系或获得一个新客户,专业评估人员有权使用先前的经验。专业评估人员无论如何都不应使用或披露任何因执业或业务关系获得的保密信息。专业评估人员应该对公司或雇佣组织的信息保守秘密,采取合理措施。
职业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技术和专业标准勤勉尽责工作。以公众利益为主,并避免任何有损同行名声的行为。
专业评估人员有义务做到遵守职业行为的基本原则,为他们的客户尽职服务并确保所提供的服务是合法的、符合技术与专业标准的,并同时适用于评估项目与评估目的。职业行为包括有义务对公众利益负责。专业评估人员的职责不仅仅局限于满足特定客户或雇主的需求,同时需要考虑专业结论对未知第三方的广泛影响。例如,评估经常对第三方有直接影响,像公司的股东或基金投资者。虽然一般情况下客户的需求是最重要的,但专业评估人员应该避免在明知会对公众利益不利的情况下接受任何指示,因为这样会对他们的声誉和专业性产生不良影响。
专业评估人员不应该为了自身市场宣传和业务推广的需要而影响行业的名声。专业评估人员应该是诚实并实事求是的,不应该对他们能提供的服务、所拥有的资格、所拥有的经验过分的夸大,诋毁他人或无根据地与同行工作进行对比。
职业行为包括要对所有的客户和大多数公众保持应有的尊重与责任,对合理的建议与投诉作出及时和有效的反应。专业评估人员应该避免任何有损行业的行为。
2. 提供了应该使用基本原则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用于帮助专业评估人员选择符合基本原则要求的方法,区分、评判和应对不利影响,以使他们能够遵守基本原则。专业评估人员的执业环境可能会对遵守基本原则产生特定的不利影响。
当专业评估人员发现一个潜在的不利影响使他们不能遵守基本原则时,专业评估人员需要对不利影响的严重性进行评判。通过采用恰当的保护措施可以将一些不利影响消除或是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决定是否接受评估任务时主要看其保护措施是否到位,专业评估人员需要考虑措施是否合理并通知第三方,权衡具体情况和当时掌握的信息,最后使用适当的保护措施将不利影响消除或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并确保不会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
如果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因素不能被消除或者不能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要么是因为不利影响太大,要么是因为保护措施不到位或不适用,这时就应该拒绝或中止评估工作。
如果专业评估人员遇到一个即使拒绝接受委托或采取保护措施都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专业评估人员需要考虑从相关专业团体或法律顾问处得到建议。与相关团体专家匿名讨论相关事项,或者与法律顾问在法律的保护下讨论相关事项,这些通常都不违背基本原则中的保密性。例如,评估师可能会遇到欺骗、出具报告可能会违背他们遵守保密的义务。专业评估人员可以考虑征求法律建议, 决定这个报告是否可以出具。
在尝试过所有相关可能之后,如果与职业道德守则的冲突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专业评估人员需要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从项目小组或特定任务中退出,或者从受聘公司或组织辞职。
3. 归纳了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几种主要类别的不利影响。
对专业评估人员遵守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可由多种关系和情况产生。一个环境或关系可能会出现不只一种不利影响,且一种不利影响可能影响不只一条基本原则。不利影响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1)自身利益不利影响(Self-interest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经济或其他利益会对专业评估人员的判断力或行为造成不当影响。
(2)自身回顾不利影响(Self-review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依赖在同一公司中其他人先前作过的判断或执行过的服务经验,这样会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对当前所提供服务的判断力,从而得出不当的评估结论。 (3)客户冲突不利影响(Client conflict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两个或多个客户可能会在评估结论上出现对立或不一致的利益关系。
(4)拥护客户不利影响(Advocacy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站在客户或雇主的立场,从而影响到专业评估人员的客观性。
(5)密切关系不利影响(Familiarity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由于与客户长期密切的关系,专业评估人员可能会过多考虑他们的利益,接受他们的工作。
(6)胁迫不利影响(Intimidation threat)——这种不利影响指专业评估人员在现实或预期的压力下其客观性会受到影响(包括试图对评估意见施加不当的影响)。
4. 总结了能够消除或降低这些不利影响的几种保护措施。通常专业评估人员所在的专业评估组织对其成员在评估工作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不利影响会提出一些针对不同类型不利影响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可以消除不利影响或把他们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它们分为以下几大类型:保护措施包含在与评估目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保护措施包含在专业评估人员所属的专业评估组织颁发的行为准则中;保护措施包含在公司内部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中。
由法律法规列出的几个典型的保护措施,包括:在企业结构及公司管理方面提供评估服务的法规;专业评估人员开展某些类型资产评估的法律许可;对为特殊目的提供评估服务的个人提出的所受教育、培训和经验要求的法规;要由法律授权的第三方审查专业评估人员提供的报告或其他信息。
几个典型的由专业评估组织提出的保护措施,包括:需要服从专业标准;对执行专业标准的监督和处罚程序;关于评估工作报酬计算依据的规定。
几个典型的公司工作程序中的保护措施,包括:当专业评估人员或评估团队所提供的评估服务与任何为该公司其他业务提供的服务可能存在冲突时,最好把相关服务分离开来。根据不利影响的程度和情况可考虑在管理控制、数据访问、配合服务方面的分离;要求对评估师及其他参与评估工作人员的重要个人利益信息进行登记并维护;需要对评估进行内部审查;对于周期性发生的评估任务,要定期更换专业评估人员;控制从被委托的评估事项中收受礼物或好处。
三、对《职业道德守则》评价
《职业道德守则》经国际评估专业委员会完善并发布后,更加系统规范,其中的一些特点值得中国评估界思考,特别是在我国制定职业道德准则方面值得借鉴。
1. 对职业道德的规范更加系统,操作性更强。2007年,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包含于国际评估准则的《行为守则》侧重于对专业评估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涉及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披露要求、评估报告等方面。《职业道德守则》将专业胜任能力、披露要求等与职业道德关系密切的内容吸收,并对职业道德部分进行了丰富,形成了“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指导意见”等正文部分。增加了“附录1——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附录2——基本原则的讨论”部分,对遵守职业道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与探讨,并提供了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案例。《职业道德守则》将正文与附录有机地统一协调,比较有效、全面、重点突出地对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了规范。
2. 与我国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在实质上等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在遵纪守法、专业胜任能力、处理利益冲突、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实质上已经对《职业道德守则》中诚信、客观、能力、保密、职业行为等原则进行了要求,两者在内容、原则性、涵盖范围等方面大体相当,在实质上都体现了对专业评估人员职业道德的全面规范。但前者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后者对妨碍遵守基本原则的各种不利影响及保护措施进行了列举说明,并对案例进行了分析,较好地体现了准则制定中原则性与规则性的统一。
3. 对独立性准则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正在制定当中,合理处理利益等各种冲突、不受外界的不利影响,是独立性原则的重要内容。《职业道德守则》的“不利影响与保障措施”详细归纳了自身利益、自身回顾、客户冲突、拥护客户、密切关系、胁迫等6种类型的不利影响和对应的保护措施,对我们制定独立性准则有较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