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故人(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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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不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跟西泠印社的余正老师学印,来去最频繁的地方是杭州。余老师在授业解惑的同时,常劝我多读书。我定期去杭州请余老师批改作业,接受面教,余下来的时间就到位于湖滨的书画社,去看一看有没有新上市的字画印之类的书籍可买。久而久之养成了爱逛书店的习惯。后来余老师的工作地迁到孤山西泠印社原址,印社也设有一个卖书籍及刻印用具的小卖部,照时下的说法,算是一家袖珍的印人创作用品的专卖店。从此我逛书店的地方也随余老师工作处的变动,由杭州湖滨的书画社转到孤山西泠印社的小卖部。我在这两家书店买过不少的印谱书帖,包括由西泠印社出版的一刊一报 《西泠艺丛》 及 《西泠艺报》。
  来北京后,我又把在杭州求学时养成的习惯带到了北方。逛书店的经历,约略可以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中央美院求学时期,实际的情况是刚刚从江南小城來首都,大的空间概念没有建立起来,畏路远,通常就在学校附近书店逛,逛的时候多,真正买的时候少。学校地处王府井繁华地段,四周书店不少,大的如王府井新华书店,老的有东安市场里的旧书店和东单与灯市东口的中国书店,如果肯不惜力走得远一点,沙滩红楼边专卖新书的五四书店也很有名,美术馆东边还有颇有名气的隆福寺旧书店。我一般很少去大书店,嫌人太多,不清静,没有理想中书店的安静氛围。
  每回到书店,是在吃完饭后,正巧没事,溜达着就过去了。东安市场的旧书店是离学校最近的书店。这家书店吸引我的地方:旧书部分完全开架,任人翻阅。还有一个特别让我这般穷学生欢心的是,旧书一般都降价。所谓的旧书,是指老版书和从读者手里回收过来的二手书;另有一些是书店做样本而封面已失容颜的新书。我去东安市场旧书店总能在那里遇见美院的同学或老师,大家的体验是:在这里看书比到图书馆方便,不用检索,也不用办任何手续,随到随看。书店的工作人员似乎也明白“今天的看书客就是明天的买书人”的道理,从来不干扰有意来看书的读者。
  琉璃厂、海王村偶尔也去转转。相对于抬腿即到的东安市场旧书店来说,到琉璃厂已经算是远征了。而且琉璃厂、海王村这两个地方的书店实在太多,书店的地方又太大,一圈逛下来,没有半天工夫根本不能尽兴。对于随意惯了的我,去琉璃厂得下不小的决心。就记忆所及,那时海王村的旧书非常便宜,品种也多,像二十世纪初出的 《缶斋藏印》 十来册,标价才五十元 (那时的印谱比现在要讲究,印谱多数是打印本,有的虽然不属于打印本,用原印制成锌版打印,还是能从印谱上看出手工的痕迹,比起工业时代的机器印刷,终要胜过一筹)。一些不知名头的印谱,价格还要低。我当时正处在学艺过程中的“求新”时期,不辨是非,一概视旧印谱为“陈言”,自然等闲视之。等我醒悟过来,意识到这些旧印谱的价值,它们的价格飙升直涨,不光价格非我所能承受,甚至连面也难得能见上一回,真是“别时容易相见难”。
  第二个阶段是在美院毕业后,自己有了一份工作,有余力稍稍放开手脚过买书瘾。我那时的工作是编一份杂志,不太忙,有时间常骑车到各处的书店转悠,遇到喜欢的书,只要口袋里有钱,就会毫不犹豫掏钱买下来,但书源明显没有初来北京时多。当时北京的书店,对出版三四年还未卖出去的书,采取一些时装店“过季打折”的办法,只是不宣传,由书店自己把握,一般书店的常客都知道这个门道。我没有像前辈那样赶上买古书的好时机,倒是搭上了买打折老版书的班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有些出版社着实出过一些好书,我买过上海书画出版社的 《朱屺瞻年谱》《明清流派印谱》,就是同类书籍中的精品,看得出来编者的精心,装帧也是第一流的。
  海王村是经常光顾的,尤其是每年春季的旧书市,在那里陆陆续续淘过不少旧书,因为错过的太多,就特别珍惜与旧书相遇的机会。现在想起来,我在海王村的淘书经历是疯狂夹杂着刺激的兴奋。每年例行的海王村春季旧书市,地点在北师大附中南端、今中国书店的二层的露台上。书店工作人员不断把一捆捆旧书放出来,现场尘土飞扬,夹杂着满地散架的旧书纸片。每见新放出来的旧书,淘书客们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围拢过去争抢,除了眼尖,身手还要好,差不多是个体力与脑子并用的活计。我在那里买过好些清末民初人的自印诗集,还有像张伯驹交游圈中刻印的 《春游琐谈》 零本,买过罗振玉早年的著述,还买过一些散张旧拓墓志,等等。当时完全是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并不知道为什么也会这样出手,淘书的心理颇为奇特,只能说有前世的书缘。待书买回来,把玩了一阵子,便束之高阁,从此很少再去碰它们。这是平生经历的最激烈的淘书,与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无关,但我对于书的兴味却由此展开并日趋盎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盗版书大行其道,大多数是文学畅销书与政治家传记。我买过贾平凹的 《废都》。九十年代后期,书店对老版书的态度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原先的降价改成了增值,读书人随波逐流,跟着由书店刮起的风潮走。我疯狂地寻找老版书,买书不读,只为满足自己的情趣。一个爱书人以趣味为追求,死缠着老版书消磨时光,不用问就知道是跟不上潮流的“书呆子”。
  伴随着二十世纪末的怀旧风潮,我的居室从东城搬到南城,尔后又从南城迁到未名湖畔。围绕着北大一圈都是书店,东边的万圣,南边的风入松,西边的汉学书店,再往南还有海淀图书城。我不大上万圣、风入松、国林风这类书店,积习难改,喜逛旧书店。图书城里的中国书店颇具规模,按图书性质分门别类划出若干家专业书店,我常去的是专卖旧书的那家。在那里居然遇到一些有意思价格又便宜的书,令我开颜。二手书既是人家用过的,不免留有痕迹。好的,仅用钢笔在扉页上题写某年某月某日某某购于某处;有甚者,用赶庙会花五元钱刻的戳子,蘸着走油的印泥到处乱盖,触目惊心,原书持有者可能认为这很风雅,但对图书的接手者来说,无疑太不走运了。最可恨的是,书为你所喜,偏偏又绝版多时,遇到这类情况,爱恨交加,心有不适又不愿意放弃,真是左右为难,最后咬牙买下来,还留那么一点缺憾,算是为好书委曲求全。   今年春天我和妻子返故乡探亲。在嘉兴,我们去拜访八十九岁的老读书人吴藕汀先生,吴先生在湖州的嘉业堂住了整整五十年。看着吴先生会客室兼画室靠墙一排书架,架上摆满了书,妻子问吴先生:“那些书您全读过吗?”吴先生脸通红,细声细气回答:“常有人来看我,要是会客室连书都没有,不像样,书架上的书是给别人看的,我没有读过。”
  买书不读,难道不是一种快乐的境界?

送书


  但凡出过书的作者,或多或少都会有送书的经历,有的是作者主动送,有的是朋友索要,不管是哪一种,姑且都称之为“送书”吧。
  送书的乐趣,是让别人分享你的写作成果。送书的苦恼,是你在写书、出书之外还得承受额外之累。买书、签名、邮寄,贴工夫贴精力,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有人干脆说:“送不起。”
  我每回收到友朋的赠书,都心存感激。前些时候大家都在转一个段子,说同在一座城市,有人肯光临你的饭局,真是给了一个大大的面子。我套用一下,有人给你寄书,那交情可真不一般。
  我听说京城有位名人,他的交游圈是以“送书”来衡量的。怎么讲?说凡是能得到他出的新书,都算是交游圈内的朋友。但他的交游圈实在不大,据说只有五十个,后来的人要想挤进这个圈子,除非圈子里有人去世或出国定居,你的才识恰好又被此公认可才行。这简直就像元末的江南人家,以有无此公“送书”论清浊雅俗。有一回,我有幸得到此公的签名本,以为已进入他的五十人圈子,不料有人告诉我,此公还有“常送”与“非常送”的区别,这也等于说,我偶尔得到一本,只能算在“非常送”之列。那一刻,刚刚才有的窃窃私喜,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寻常“送书”当然没那么多讲究,由“送书”引出来的“故事”却不算少。
  前不久听一位朋友抱怨,说他送出去的书,经常出现在网上及各种旧书店,售价不高,要命的是书上的上款、签名都没处理。网店或旧书店为招徕买主,不留情面地把签名晒出来。“送书”的事发生才没多长时间,受赠者就把书散出来,作者很受伤。

  我在一本书上也看到过这样一件事,说有一个知名作家偶尔逛地摊,发现自己的签名书摆在那里。面对自己的书,作家很无奈,掏钱买下来,带回家后,想想,签名后再次送书给那个人。能想象得出来,送书者、受书者当时的场面一定都很尴尬。
  我不清楚这个名作家的送书属于哪种情况?受书者是熟人还是不熟?推测是熟识的朋友,否则不会有“再赠”之举。这已是愤怒至极的表达。我以为,无论是作家主动送书或是受书者索要,情理上都应该珍视。不过,以天下之大,世事无奇不有。拿这个名作家的送书而言,我倒以为,既然送了,大可抱一种超然的态度,所谓“送出去的书,如同泼出去的水”,不必要求受书者像出嫁女一样“从一而终”。不妨以乐观的心态,让它有更多的“邂逅”,這也包括允许受赠者转让该书,或让书进入流通渠道,毕竟这样的书还有被再读的可能,别人也有机会收藏到签名本。如果仅仅把“送书”看作是友谊的化身,就有“送书”之累。
  因为有上面那些不愉快的事发生,有些作家、学者对于“送书”变得谨慎起来。即使一定要送,要么不肯签名,要么采取“离书签名”的办法,说自珍也罢,说避免不必要的烦恼也好,总之都是为了提防“送书”后引出来的“副作用”。还有些人主张“不送书”,作者与书的情分只到书的出版为止,至于出书后的遭遇,概不理睬。这个办法固然好,但生活在人情社会里,要做到真的不容易。
  记得一位友人说过:“每本书都有自己的读者,每个读者也都有自己的书。如果一本书,你读的时候格格不入,那很简单,这本书就不是为你准备的。原因可能在你,也可能在书。”这是我看到的对书与读者关系最通达的见解。如果同意这种说法,那么我想即便是“送书”,也应该允许书的流通。我理解这段话的另一层意思,一本不适合你的书,有可能适合其他人阅读。书的生命之光,正在阅读的时刻。
  “送书”有情,怎样才是最好的安顿状态?我常常想这个问题。虽然问题并不复杂,却得不到理想的答案。估计要最终解决问题,只有等到纸质书的消亡。不然,对于书的作者来说,附加在书上的“情”总难撇清。
  当年老万圣书园还在北大小东门外的成府街时,我常去那里看书。简陋的店堂里经常堆积着旧书。问营业员,说是刚刚从北大收来的。随便拿起一本翻开,别看是沾满灰尘的旧书,十有八九是签名本,名字有知道或不知道的,后来留意了,才知道只要是签名本,大都是过去时代的名流。和店员交谈,知道书来自北大刚刚故去的某教授。时间带走人事,却留下了不会说话的书,无论是今是昨非,还是物是人非,最后竟然是书比人长寿。
  人事有代谢,人和书相守再长,终归有分别的那一天。那么,对于“送书”,不妨“风物长宜放眼量”。想通了这一点,“送书”的纠结就会化解。
  书如人,相信每本书都有它的人缘。

只为喜欢买书


  陈子善和王自立两位先生编过一本郁达夫的随笔集,叫 《卖文买书》。单从字面上看,写稿卖文只为买书,当然也可理解为内容与卖文和买书有关。许多年过去,就因为这个书名,我还记得那本书。
  买书和读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人买书也读书;有人的兴趣只在买书,读书的兴趣不大。后者可能就是我们常说的藏书家。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买书只为阅读,而且这种经历一般人都有体验。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据说的确有读书人是不买书的。有人可能会问,不买书怎么读书?回答很简单,上图书馆借,或者上书店蹭书看……文学史上,靠蹭书看而成为作家的不乏其人,老一辈出版家范用早年就靠蹭书看积累了丰厚的学识,智利的名作家波拉尼奥青少年时代也以蹭书出名。前人或许早就察觉到读书人中的确有一类人很有点特别,才有“书非借不读”一说。   不买书的那些人中,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是因为他们有读书人的某些天赋,比如过目不忘,比如一目十行。一种是记忆力好;另一种读书效率高;还有就是觉得云烟过眼即为我有,书只是载体。我在 《文物》 杂志做编辑时遇到过一位,他是中科院地理所的黄盛璋先生,本业是历史地理学,却对古文字、考古学极有研究。黄先生记忆力超群,大概就属于现在入们常说的“最强大脑”。据说他很少买书,就靠过目不忘的好脑子记。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某次他到 《文物》 杂志编辑部去,看到某编辑案头一份待发的发掘报告,回去后根据匆匆过目的内容,写成文章。人家的发掘报告还未发表,黄先生的研究文章已经见刊。后来杂志的老编辑见黄先生来,总是忧心忡忡的,生怕尴尬事再度发生,都赶紧把稿子收进抽屉里。
  我到金克木先生家里,也留意过他家没有书。不知道金先生写文章怎样核实材料的,想来也是靠好记性。
  这与买不买书、是不是为喜欢买书不是一个话题。但这样的例子,的确可以证明,读书人不一定要买书。当然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年轻时大约都有过买书的经历,只是到了后来,博览群书,过目不忘,不用买书。
  大多数人没有黄、金两先生的好记性。爱书人总克制不住自己要买书的。就像我,喜欢读书,说不出理由,也没有目的,只觉得读书是消磨人生最惬意的方式之一。漫无目的地读书,连锁反应到买书,也是随心所欲的。想想也是,自己不是专业读书家,不用跟风,没有负担,凭兴趣行事。自然,为喜欢而买,为喜欢而读,是快乐的。
  前一阵子,我在万圣书园碰上一位小朋友,跟母亲一起看书。小朋友手上拿了一本厚厚的精装本 《清末教案》。我很好奇,后来和那个母亲聊上了,才知道书是小朋友要买的。我问小朋友:你喜欢这本书?回答是肯定的。我好生羡慕这位小朋友,母亲没问理由就把书买下来了。要知道 《清末教案》 不是一本普通的书,书的内容非常专业,是研究中国社会民间隐秘组织才能派上用场的书。那位母亲大概也清楚书的性质,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保全小朋友对书的兴趣。童年有些看来不经意的遭遇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今后的选择。
  我很多时候是冲动式的买书,或者说为喜欢而买书。但过后往往说不清楚,当初为什么会这样做决定?!有些书兴致勃勃买回来后,一直束之高阁,更有些根本看不懂的也买回来了。而且书的内容,往往天上一脚,地下一脚,没有系统,也互不相干。体面地说这是兴趣广泛的表现;不好听一点,就是不善读书。
  我曾经在美国西海岸的某个小镇买过一本口袋书 《彼得兔的故事》,可能是一套丛书中失群的一本,价格非常便宜。我觉得这本书的开本、书型太吸引人了,爱不释手。在巴黎一个旧书摊买过一本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的法文版 《永》,内容是中国风土人情艺术,里面的照片有重庆的朝天门码头、陕北的剪纸窗花和荣宝斋出品的水印笺纸等。我不懂法文,只是好奇那个时代法国人是怎么看中国和中国风情的。脑子一热,买下来,接下来不得不背着挺沉的洋装书一路走过法国南部。还在台北诚品某家二十四小时店买过一本名为 《屁眼文化》 的书,书名挺时尚,其实是两位肠胃医生合著的科普类书籍,书内的小标题做得都很诱人。我是惑于书名才买下来。在内地某个城市的旧货摊,临时起意,买过一张狗皮膏药的药贴。同行者觉得太俚俗,不值得买。我偏偏看中这种过去时代非常多的东西,现在不容易看到了。想起黄裳先生所收古籍里有医书和工程技术类书籍,心也就释然了。
  有时候喜欢的书并不容易碰上,碰到了,你不买,很可能就像有些人,此生再难相遇。这和喜欢表面上看起来关系不大,但喜欢确实可以理解成一种直觉的冲动。
  我有一个福建朋友,买书很多,称得上是世俗意义上的藏书家。他最喜欢的是自印本书籍。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老文化人出版机会很少,只能用手工刻印的方法来印他们认为有意思的书,分送给熟悉的朋友传观。本是条件所限,后来却因其身份特殊,成为当代书籍史上的例外。这里,我想说的是在读书界,只要有只为喜欢而买书的人,那么一定也会有只为喜欢才去做书或写书的人。
  忘了从哪本书上看到的,说一位从民国过来的学者,起先是学理工科的,由于酷爱历史考古,读了很多书,偏偏他想知道的某些历史时代的物质生活细节没有,这激起了他内心的某种欲望。于是开始收集資料,一点点积累,如是几十年钻研,居然成了这个领域的专家。例子有点极端,如果他当时不是凭兴趣读书,不是碰到问题,估计他还只是一个工程师。兴趣和喜欢真的很重要。
  为喜欢买书的人,总会碰上类似的情况:开始都是任性买书、任性读书。买着读着,慢慢发现,尽管书很多,还是满足不了自己的心愿。有些人就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书,为什么不自己写点试试?于是,为喜欢买书、为喜欢读书的人,有朝一日可能转身成了为喜欢而写作的人。
  (选自《新月故人》/唐吟方 著/文汇出版社/ 2018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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