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权相对或高度集中下的股东异质性特征形成了控股股东与经营者、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双重委托代理。在双重委托代理下,控股股东选取内部治理、中小股东选取外部治理。与此相对应,企业财权安排应当是确保控股股东的内部财权统一与中小股东的外部财权结合,即内部实现控股股东的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相统一,外部确保中小股东的财务共同治理权与相机治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