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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2008年2月22日下发关于”马绍尔群岛海事当局关于船舶法定证书展期的有关规定“的通函.具体内容如下:马绍尔群岛主管机关于2008年1月4日颁发了第13号技术通函.根据海安会一环保会通函MSC-MEPC5/Circ.1.对船舶法定证书(含对应换证检验的坞检)展期给出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上述主管机关的技术通函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