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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于2007年4月2日全部结束。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全国有160万人进行了申报,这一数据与此前“全国至少600万人应列入申报范围”的专家预测数相比,实际申报者刚刚超过1/4,从报税的人群来分析,代扣代缴的“工薪族”占了大头,而明显认为高收入阶层的私营企业主、演艺人士、自由职业者却并不多。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众多应报而未报的纳税人还游离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范围之外?“富人们”为何选择集体“沉默”?笔者认为,深层次的原因出在税收法制观念上.本文试从中外税收法制现状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