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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瓷器”于2005年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虽然扭转了“景德镇瓷器”被其他产地陶瓷肆意假冒的局面,但景德镇陶瓷行业内部仍然处于一种低价倾销的无序竞争状态。因为原产地保护制度毕竟是“舶来品”,我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本文从制度安排和技术标准等几方面入手,提出逐步完善“景德镇瓷器”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对策与措施,以提高“景德镇瓷器”的国际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