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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何政府来讲,公民的信任和服从是一切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合法性基础也处于重构阶段。在官员问责领域,政府面临着一定的合法性压力。自官员问责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当前的官员问责却仍然存在着问责过程中信息公开和公民参与缺乏以及被问责官员“无原则复出”频繁等问题,这对官员问责制度形成了严重地侵蚀,影响了政府在官员问责方面的公信力。当前已经到了必须要对官员问责制度进行修复的关键时刻。在当前背景下,为了维护政府形象和信誉,更为了维护政府的合法性,有必要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