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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渴望张爱玲笔下那种爱情,在这个城市,她希望演绎一段倾城之恋。
这是不现实的,闺蜜们纷纷调侃,范柳原虽然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时下连这种不那么好的东西似乎也已绝种了,所以,还是早点放下所谓的罗曼蒂克吧,白流苏都屈服了,你菲菲就算再美貌如花,也抵不过如今巴掌大一块地,更别提倾国倾城了。
这话虽然有点过火,但菲菲也并不反对,这么多年了,因为房价的彪悍飞升,自己一直是一位白领租客,没有一个好的环境,又怎么钓得到金龟婿呢!
当然,这只是菲菲自怨自艾罢了,在单位里,她可是名副其实的一枝花,无论干什么活儿,都有一大堆绅士殷勤地献上最好的计策,可惜,她一个也看不上,与范柳原实在相差太远了,没戏。
也不是完全没一丁点儿希望,不管菲菲承认与否,单位许多朋友都觉得她与东胜挺搭,不说别的,天天一起上下班,并肩走在路上,要说不像情侣还真没人相信。但事实是,东胜说,不是,住得不远而已,呵呵……
傻笑几声就没下文了,这正是菲菲最讨厌东胜的地方,没房子没钱,大家都做租客也就算了,但怎么可以没有幽默细胞呢?三年了,两个人来来回回走在一起不知多少次了,他一个大男人硬就是没讲出一句出彩的话,没干出一件惊喜的事,算了,菲菲心里嘀咕,他毕竟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他。
但日子还得继续,每当城市上头出现一轮红晕,两人便会准时在那座长满青苔的桥下碰头,每次都这么巧,菲菲甚至在心里倒数着三、二、一,然后,东胜便会很有规律地吐出一个字:早。接下来便是朝着单位进发。下午,除了红晕变成了黄昏,除了那个“早”字换成“终于下班了”。其他什么都没改变,有时候菲菲真想主动提议,要不咱去咖啡厅坐坐吧。然而,终究是没能说出口。
菲菲认为东胜简直就是这个世界最没浪漫气质的男人,她在闺蜜们面前总会说,没趣,要他真是我男朋友,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她当然不会明白,在很久以后的某个日子,再次走在这条熟悉的路上,如果没有东胜在旁边,她会觉得特别孤单、特别没安全感,只可惜,菲菲并不能预见未来。
虽然不能预见未来,但她却是个聪明的女孩,正是因为她的聪明,倾城之恋才被她及时地发现。那天,非常平凡的一个星期一,黄昏、晚霞、喧嚣夹杂在一起,东胜与她保持在常规的三十厘米身距,步伐一致,话题依旧是永恒不变的公司业务,菲菲时不时应付般应答几声。好不容易到了楼下,转过身,便看见东胜一如既往地招招手,离开了。
忘记带钥匙出门了,菲菲第一反应便是找人帮忙,便马上朝着东胜追去。绕过墙角,东胜果然就在前面,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走进右上边的那栋租房,而是继续前行,朝对面车站走去。东胜说过,他就住在自己后面这栋楼,为什么不回家呢?充满好奇心的菲菲忍不住跟了上去。
那天,腿都差点走断了,但菲菲认为值得,因为她发现,东胜真正的住址不是所谓的“就在你后面那一栋,也是桥边”,而是在与自己完全相反的城南。
那边的房租更便宜,但菲菲已经不愿意去考虑这些了,因为她非常清楚地记得,在过去的三年里,她曾无数次打电话叫东胜过来帮忙修修电脑、通通水管,甚至在半夜三更叫对方送一个公司报表过来,当然,东胜每次干完活便很自觉地离开了。但这正是菲菲愧疚,或者说感动的地方,什么叫浪漫?它并不一定要像范柳原那样潇洒多金,三年来,每天至少两趟从城南跑到城北,只是为了陪伴一个女孩,范柳原做得到吗?东胜做到了,他的爱让这座城市翻了过来,所谓倾城,亦不过如此。所以菲菲觉得,等待千年的王子终于来了。
疯了,张爱玲的小说怎么可以当真呢?闺蜜们纷纷劝诫,连房子都要去城南租最便宜的,这样的男人怎么可以托付终身?但菲菲却像中了毒一样,静静地给东胜发了一条短信:你愿意娶我吗?
东胜当然愿意了,所以,在单位楼下,菲菲说,去城南吧,但东胜却坚持,你说过,你喜欢城北,还是走原路吧。菲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那座熟悉的长满青苔的老桥上,在这个黄昏会多出一条横幅:我爱你,菲菲,嫁给我吧!这当然是东胜干的,他怎么会突然这么有情调起来呢?回过头,却只见东胜已然跪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枚戒指,还有一把钥匙。
东胜并不是什么租客,竟然没有人发现,他是这个城市房产大佬的公子,这座城市大半的房地产都掌握在他手里。不过,幸好没人发现这个秘密,否则,倾城之恋可能真的只有在书上寻找了,这是菲菲对闺蜜们讲的悄悄话。
(摘自《江门文艺》)
这是不现实的,闺蜜们纷纷调侃,范柳原虽然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时下连这种不那么好的东西似乎也已绝种了,所以,还是早点放下所谓的罗曼蒂克吧,白流苏都屈服了,你菲菲就算再美貌如花,也抵不过如今巴掌大一块地,更别提倾国倾城了。
这话虽然有点过火,但菲菲也并不反对,这么多年了,因为房价的彪悍飞升,自己一直是一位白领租客,没有一个好的环境,又怎么钓得到金龟婿呢!
当然,这只是菲菲自怨自艾罢了,在单位里,她可是名副其实的一枝花,无论干什么活儿,都有一大堆绅士殷勤地献上最好的计策,可惜,她一个也看不上,与范柳原实在相差太远了,没戏。
也不是完全没一丁点儿希望,不管菲菲承认与否,单位许多朋友都觉得她与东胜挺搭,不说别的,天天一起上下班,并肩走在路上,要说不像情侣还真没人相信。但事实是,东胜说,不是,住得不远而已,呵呵……
傻笑几声就没下文了,这正是菲菲最讨厌东胜的地方,没房子没钱,大家都做租客也就算了,但怎么可以没有幽默细胞呢?三年了,两个人来来回回走在一起不知多少次了,他一个大男人硬就是没讲出一句出彩的话,没干出一件惊喜的事,算了,菲菲心里嘀咕,他毕竟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他。
但日子还得继续,每当城市上头出现一轮红晕,两人便会准时在那座长满青苔的桥下碰头,每次都这么巧,菲菲甚至在心里倒数着三、二、一,然后,东胜便会很有规律地吐出一个字:早。接下来便是朝着单位进发。下午,除了红晕变成了黄昏,除了那个“早”字换成“终于下班了”。其他什么都没改变,有时候菲菲真想主动提议,要不咱去咖啡厅坐坐吧。然而,终究是没能说出口。
菲菲认为东胜简直就是这个世界最没浪漫气质的男人,她在闺蜜们面前总会说,没趣,要他真是我男朋友,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她当然不会明白,在很久以后的某个日子,再次走在这条熟悉的路上,如果没有东胜在旁边,她会觉得特别孤单、特别没安全感,只可惜,菲菲并不能预见未来。
虽然不能预见未来,但她却是个聪明的女孩,正是因为她的聪明,倾城之恋才被她及时地发现。那天,非常平凡的一个星期一,黄昏、晚霞、喧嚣夹杂在一起,东胜与她保持在常规的三十厘米身距,步伐一致,话题依旧是永恒不变的公司业务,菲菲时不时应付般应答几声。好不容易到了楼下,转过身,便看见东胜一如既往地招招手,离开了。
忘记带钥匙出门了,菲菲第一反应便是找人帮忙,便马上朝着东胜追去。绕过墙角,东胜果然就在前面,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走进右上边的那栋租房,而是继续前行,朝对面车站走去。东胜说过,他就住在自己后面这栋楼,为什么不回家呢?充满好奇心的菲菲忍不住跟了上去。
那天,腿都差点走断了,但菲菲认为值得,因为她发现,东胜真正的住址不是所谓的“就在你后面那一栋,也是桥边”,而是在与自己完全相反的城南。
那边的房租更便宜,但菲菲已经不愿意去考虑这些了,因为她非常清楚地记得,在过去的三年里,她曾无数次打电话叫东胜过来帮忙修修电脑、通通水管,甚至在半夜三更叫对方送一个公司报表过来,当然,东胜每次干完活便很自觉地离开了。但这正是菲菲愧疚,或者说感动的地方,什么叫浪漫?它并不一定要像范柳原那样潇洒多金,三年来,每天至少两趟从城南跑到城北,只是为了陪伴一个女孩,范柳原做得到吗?东胜做到了,他的爱让这座城市翻了过来,所谓倾城,亦不过如此。所以菲菲觉得,等待千年的王子终于来了。
疯了,张爱玲的小说怎么可以当真呢?闺蜜们纷纷劝诫,连房子都要去城南租最便宜的,这样的男人怎么可以托付终身?但菲菲却像中了毒一样,静静地给东胜发了一条短信:你愿意娶我吗?
东胜当然愿意了,所以,在单位楼下,菲菲说,去城南吧,但东胜却坚持,你说过,你喜欢城北,还是走原路吧。菲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那座熟悉的长满青苔的老桥上,在这个黄昏会多出一条横幅:我爱你,菲菲,嫁给我吧!这当然是东胜干的,他怎么会突然这么有情调起来呢?回过头,却只见东胜已然跪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枚戒指,还有一把钥匙。
东胜并不是什么租客,竟然没有人发现,他是这个城市房产大佬的公子,这座城市大半的房地产都掌握在他手里。不过,幸好没人发现这个秘密,否则,倾城之恋可能真的只有在书上寻找了,这是菲菲对闺蜜们讲的悄悄话。
(摘自《江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