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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大,民营经济已不再属于"附属地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无疑是民营企业的重大利好消息,为民营企业拓宽投资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