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始自19世纪并绵延至今的法典化运动极大地改变了传统英美刑法的面貌,使之呈现出与大陆法系趋同的现象。在英国,异军突起的制定法已形成对普通法的全面压制:普通法上的罪名所剩无几,法官丧失了创制新罪的权力,遵循先例原则也已松动。然而,英国刑法的“大陆化”进程受到普通法传统的有力牵制,普通法仍是英国刑法的根基所在。趋同现象应被视为基于借鉴的制度改良而绝非对自己的全面否定,趋而不同是更加可能和合理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