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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是检察机关在探索将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过程中取得的积极成果,是新时期检察业务工作建设的发展创新。电子卷宗系统是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已经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能力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现代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