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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由检察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实践中.如何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这一新职权.是摆在各级人民检察院面前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