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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针对犯罪分子通过伪装破坏现场逃避侦查,我们在现场勘查中应通盘考虑,力求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关键词]刑事技术工作 现场勘查 外围现场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2-0391-01
刑事技术工作担负着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任务,能否及时发现物证、提取物证、固定证据,对于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直至突破整个案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刑事技术工作不仅为侦查破案指引方向,另外就是能够进一步固定证据,使之以法定的形式出现,并与刑侦工作其他手段取得的证据互为补充,形成完整的證据链,为以后的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说侦查破案离开现场无从谈起,我们很多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包括一般案件,侦查破案都是靠的刑事技术。刑事技术工作通过采集样本、处理分析、检验比对最终给出检验意见,通过检验意见提供破案线索、甚或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可见样本采集是刑事技术工作的基础,是整个技术工作的大前提,如不能采集到有效的样本信息,技术工作就无从着手。随着打击犯罪的手段越来越丰富,犯罪分子通过观看影视作品、纪实报导甚至阅读法律书籍等手段,逃避侦查犯罪的能力也在不断加强,他们通过伪装、破坏现场等手段毁灭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或者大范围大跨度的流窜作案,妄图以此使我们的侦查工作无从下手或者把我们的侦查方向引上歧路。犯罪分子的智能化手段确实给我们的工作出了不小的难题,但我们刑事技术工作就是敢于发现、善于发现案件细节,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还原案件的真实面目。
一、犯罪现场的分类
我们从现场角度讨论痕迹物证的提取,犯罪现场可分为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两大类。而中心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中心场所。外围现场则是指与中心现场相关联,有助于分析案情的一切场所。由于犯罪分子特别注意中心现场的伪装,我们在此重点探讨一下如何在外围现场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外围现场不是独立的犯罪现场,而是与中心现场相对而言的,是与中心现场相连,并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地点或场所,是犯罪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外围现场也是现场勘查的重要场所之一。但是,外围现场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相对难于处理和伪装,同时由于此时犯罪分子的思想松懈,不注意处理和伪装,所以许多刑事案件往往在中心现场没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犯罪痕迹物证,却在外围现场找到了对破案有直接关联的犯罪痕迹物证。此外外围现场客观条件复杂,范围广,同时需勘查的面积大,且涉及的物品多,同时外围现场往往不止一处,且互相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在案件侦破之前,外围现场的范围应该是一切有助于分析案情的场所,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外围现场勘查在侦查破案中重要作用
1.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确定侦查方向和划定侦查范围。由于作案人在外围现场的活动,能客观地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熟悉程度,以及作案人与现场之间的关系,因此可以分析划定侦察范围。
2.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分析推断作案人数及刻画作案人特征,尤其在团伙案件中,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在外围现场的活动相对比较自然、分散,因此可以分析推断作案人数并刻画作案人特征。
3.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全面提取痕迹物证。有些现场由于中心现场被破坏或者作案人故意伪装,所以难以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而通过细致勘查外围现场,往往可以弥补这一点。
三、外围现场的特点
1.外围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易发现性。犯罪嫌疑人在到犯罪中心现场实施作案前,通常在外围现场有踩点、望风等一系列准备活动,有活动就有痕迹,他们或坐或卧,或吸烟喝水进食,将用过的东西多为随手扔掉。由于这一区域距离中心现场相对较远,行为人主观意识上大多疏于防范,因而他们在此现场留下的痕迹物证及其他遗留物就不会刻意地被破坏或隐藏,因而容易发现提取。
2.外围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多样性。从犯罪心理上分析,犯罪嫌疑人在外围现场范围,往往是自以为是、随心所欲,可能丢下多种犯罪遗留物及物证,或人为造成多种痕迹。比如无意中触碰物体时留下的手印,行走或站立时留下的鞋印,吸烟时留下的烟蒂,吃瓜果时留下的果皮等等,甚至在勘查实践中还发现有一定数量的犯罪行为人在此区域大小便,这些都是重要的生物检材,可用来作DNA检验认定。
3.部分案件外围现场偏僻、隐蔽,犯罪痕迹保存好,价值高。通常外围现场与中心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是犯罪嫌疑人隐藏、逗留、窥探的场所,一般都比较隐蔽,遭到破坏的概率也小。因此遗留的痕迹相对比较完整,可利用价值较高。
4.外围现场范围大,遗留痕迹有一定的连续性,有助于分析作案人数及嫌疑人进出路线,部分盗窃案中由于嫌疑人盗窃的东西多、体积大,一个人难以完成,很多时候还需要交通工具。此类现场中嫌疑人分工明确,有盗窃的、有放风的、有负责运输的。对中心现场的勘查很难提取到能够全面反映作案过程的痕迹物证,尤其是有价值的线索往往会遗留在外围现场。
四、如何提高外围现场的勘查率
(一)掌握发现、寻找外围现场的方法途径
1.利用中心现场的痕迹物证来追踪外围现场。通过对中心现场勘查获取的痕迹物证及线索,来寻找外围现场,如不应在中心现场出现的泥土、粉尘,树叶草皮等,通过分析可以判断哪些地方或环境与中心现场有关联。
2.结合中心现场情况来分析判断锁定。部分刑事案件现场可以根据实际的地形、环境,结合中心现场勘查情况,加以分析判断来寻找外围现场。
3.扩大范围搜寻外围现场。中心现场勘查没有明显的进出路线或有价值的线索时,可以采取以中心现场为中心,向外围辐射的方法,进行寻找。
4.依靠群众走访发现外围现场。在公安工作中依靠群众是重要侦查模式之一,调查走访现场周围群众,从中获取线索,寻找外围现场。
(二)注重现场勘查人员素质的提高
外围现场由于地理环境分布范围广,遗留的痕迹物证相比中心现场分散,所以一般不易被人注意和发现,外围现场勘查获得的线索很少,从而造成的案件的实地勘验、检查中,存在重中心,轻外围即重视对中心现场的勘查,重视对中心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而轻视对外围现场的寻找、发现。或对外围现场采取走马观花的态度。最终造成一些案件现场痕迹物证和现场信息的流失,导致案件破获契机的错失。
办案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外围现场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对分析印证案件事实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此,在现实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外围现场勘查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外围现场勘查工作并善于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发现和利用好外围现场的痕迹物证,以更好的为侦查破案提高技术支持。
[关键词]刑事技术工作 现场勘查 外围现场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2-0391-01
刑事技术工作担负着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任务,能否及时发现物证、提取物证、固定证据,对于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直至突破整个案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刑事技术工作不仅为侦查破案指引方向,另外就是能够进一步固定证据,使之以法定的形式出现,并与刑侦工作其他手段取得的证据互为补充,形成完整的證据链,为以后的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说侦查破案离开现场无从谈起,我们很多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包括一般案件,侦查破案都是靠的刑事技术。刑事技术工作通过采集样本、处理分析、检验比对最终给出检验意见,通过检验意见提供破案线索、甚或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可见样本采集是刑事技术工作的基础,是整个技术工作的大前提,如不能采集到有效的样本信息,技术工作就无从着手。随着打击犯罪的手段越来越丰富,犯罪分子通过观看影视作品、纪实报导甚至阅读法律书籍等手段,逃避侦查犯罪的能力也在不断加强,他们通过伪装、破坏现场等手段毁灭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或者大范围大跨度的流窜作案,妄图以此使我们的侦查工作无从下手或者把我们的侦查方向引上歧路。犯罪分子的智能化手段确实给我们的工作出了不小的难题,但我们刑事技术工作就是敢于发现、善于发现案件细节,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还原案件的真实面目。
一、犯罪现场的分类
我们从现场角度讨论痕迹物证的提取,犯罪现场可分为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两大类。而中心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中心场所。外围现场则是指与中心现场相关联,有助于分析案情的一切场所。由于犯罪分子特别注意中心现场的伪装,我们在此重点探讨一下如何在外围现场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外围现场不是独立的犯罪现场,而是与中心现场相对而言的,是与中心现场相连,并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地点或场所,是犯罪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外围现场也是现场勘查的重要场所之一。但是,外围现场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相对难于处理和伪装,同时由于此时犯罪分子的思想松懈,不注意处理和伪装,所以许多刑事案件往往在中心现场没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犯罪痕迹物证,却在外围现场找到了对破案有直接关联的犯罪痕迹物证。此外外围现场客观条件复杂,范围广,同时需勘查的面积大,且涉及的物品多,同时外围现场往往不止一处,且互相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在案件侦破之前,外围现场的范围应该是一切有助于分析案情的场所,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外围现场勘查在侦查破案中重要作用
1.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确定侦查方向和划定侦查范围。由于作案人在外围现场的活动,能客观地反映出作案人对现场的熟悉程度,以及作案人与现场之间的关系,因此可以分析划定侦察范围。
2.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分析推断作案人数及刻画作案人特征,尤其在团伙案件中,作案人在作案前后在外围现场的活动相对比较自然、分散,因此可以分析推断作案人数并刻画作案人特征。
3.通过外围现场勘查来全面提取痕迹物证。有些现场由于中心现场被破坏或者作案人故意伪装,所以难以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而通过细致勘查外围现场,往往可以弥补这一点。
三、外围现场的特点
1.外围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易发现性。犯罪嫌疑人在到犯罪中心现场实施作案前,通常在外围现场有踩点、望风等一系列准备活动,有活动就有痕迹,他们或坐或卧,或吸烟喝水进食,将用过的东西多为随手扔掉。由于这一区域距离中心现场相对较远,行为人主观意识上大多疏于防范,因而他们在此现场留下的痕迹物证及其他遗留物就不会刻意地被破坏或隐藏,因而容易发现提取。
2.外围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多样性。从犯罪心理上分析,犯罪嫌疑人在外围现场范围,往往是自以为是、随心所欲,可能丢下多种犯罪遗留物及物证,或人为造成多种痕迹。比如无意中触碰物体时留下的手印,行走或站立时留下的鞋印,吸烟时留下的烟蒂,吃瓜果时留下的果皮等等,甚至在勘查实践中还发现有一定数量的犯罪行为人在此区域大小便,这些都是重要的生物检材,可用来作DNA检验认定。
3.部分案件外围现场偏僻、隐蔽,犯罪痕迹保存好,价值高。通常外围现场与中心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是犯罪嫌疑人隐藏、逗留、窥探的场所,一般都比较隐蔽,遭到破坏的概率也小。因此遗留的痕迹相对比较完整,可利用价值较高。
4.外围现场范围大,遗留痕迹有一定的连续性,有助于分析作案人数及嫌疑人进出路线,部分盗窃案中由于嫌疑人盗窃的东西多、体积大,一个人难以完成,很多时候还需要交通工具。此类现场中嫌疑人分工明确,有盗窃的、有放风的、有负责运输的。对中心现场的勘查很难提取到能够全面反映作案过程的痕迹物证,尤其是有价值的线索往往会遗留在外围现场。
四、如何提高外围现场的勘查率
(一)掌握发现、寻找外围现场的方法途径
1.利用中心现场的痕迹物证来追踪外围现场。通过对中心现场勘查获取的痕迹物证及线索,来寻找外围现场,如不应在中心现场出现的泥土、粉尘,树叶草皮等,通过分析可以判断哪些地方或环境与中心现场有关联。
2.结合中心现场情况来分析判断锁定。部分刑事案件现场可以根据实际的地形、环境,结合中心现场勘查情况,加以分析判断来寻找外围现场。
3.扩大范围搜寻外围现场。中心现场勘查没有明显的进出路线或有价值的线索时,可以采取以中心现场为中心,向外围辐射的方法,进行寻找。
4.依靠群众走访发现外围现场。在公安工作中依靠群众是重要侦查模式之一,调查走访现场周围群众,从中获取线索,寻找外围现场。
(二)注重现场勘查人员素质的提高
外围现场由于地理环境分布范围广,遗留的痕迹物证相比中心现场分散,所以一般不易被人注意和发现,外围现场勘查获得的线索很少,从而造成的案件的实地勘验、检查中,存在重中心,轻外围即重视对中心现场的勘查,重视对中心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而轻视对外围现场的寻找、发现。或对外围现场采取走马观花的态度。最终造成一些案件现场痕迹物证和现场信息的流失,导致案件破获契机的错失。
办案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外围现场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对分析印证案件事实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此,在现实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外围现场勘查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外围现场勘查工作并善于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发现和利用好外围现场的痕迹物证,以更好的为侦查破案提高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