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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交往日益密切,刑事法网不断扩张。为适应这种趋势,刑法采用了空白罪状的立法技术,所形成的刑法条文在规范角度被称为空白刑法规范。当行为人对空白刑法规范的补充规定产生认识错误时,日本法院认为对构成要件错误与禁止错误应当作实质判断,即该错误具有相当性的场合,应作为构成要件错误实现出罪的目的。此种论断对于同样采用违法性认识不必要说的我国,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