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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的工作任务主要之一是运用它所掌握的专门知识进行查账,查账是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对所办理的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门检查的一项司法会计活动。从查账的方法讲有许多种类,本人根据司法会计工作实践中所经历的一些具体情况谈一下简单查账方法。
简单查账方法是针对要检查的内容比较单一,为了核实案件的某一情节或收集已知案件事实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而进行的司法会计检验,因此采用简单的查账方法,前提必须是单一,涉及某一方面的财务会计资料,不必对所涉及到案件的单位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全面进行检验。
在司法会计所受理的案件中,简单的查账方法它所表现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针对某一具体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情况。(2)针对某一具体财物的收存和发放情况。(3)针对某一具体款项的收入和付出情况。(4)针对某一具体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情况。
简单检查的方法简单易学,极易掌握,是司法人员必须通晓和掌握的办案方法之一。
司法会计查账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情、弄清案件中需要通过财务会计资料所证明的问题。所以在调取检查单位相关的会计资料,凡涉及到所查证事项相关的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以及会计报表等,司法会计人员均要核实、收集,其具体内容和做法如下:(1)调取被查单位财务会计的基本情况。如本行业、本系统的财务会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以便在查账中可参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更进一步尽快查清、查准、查实所要查的问题。(2)调取并检查明细分类账或日记账。根据已掌握需要查证的事实内容,向被检查单位索取有关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然后根据需要查证的财务会计业务发生时间、发生金额及业务内容等。通过查看账簿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发生金额,从中找出该笔业务在账簿上的记载。如所查的业务内容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则应先检查日记账,再查明分类账,如不涉及到货币资金的收付,可直接检查明细分类账。(3)调取并检查会计记账凭证。这一中心的任务是查明与查证事项有关的财务凭证记录和会计处理方法。首先按账簿记载的所要查的业务凭证号码,向被查单位索取该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单据。然后检查会计凭证确认该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是否是要查证的事项。查看会计凭证记载的内容还涉及那些账户,并审查凭证填制的相关科目几金额是否正确,有关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同时对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单据要进行审查,核对看其是否客观、真实、准确,防止记账凭证记载的内容和数额与原始单据不一樣。(4)调取并检查其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审查明细分类账,查明该笔财务业务是否与其他业务有联系,如有则应继续调取其有关资料,弄清原委,如果该笔业务牵涉其他单位或者该笔业务的真实性需要相关业务单位查证,则有必要深入相关单位调查取证。所查的会计凭证如涉及到其他资料能够证实,如年报表及月报表等,应一并调取进行对证,以确认会计凭证的真实性。
在简单查账中,司法会计人员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采取相应检查对策。(1)所查的事项发生时间与账目处理时间不一致。对此要适应扩大检查对象的时间范围,便可查到账簿记录。(2)所查的事项与其他业务合并一起做账务处理,可根据所附的原始单据及所列的内容、金额将记账凭证合并处理的事项采取逐一分解。(3)原财务账目中如有反记、漏记、或错记等记录错误,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后时间里,有更正记录或补记的情况。(4)所查的事项未做账目处理或记录错误未进行纠正。可查此事项期间的全部会计凭证予以确认。(5)在检查某事项时,从中查出其它有明显犯罪的账项时。应考虑到对全部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漏掉更大、更多的犯罪事项问题。
简单查账法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对检材进行检查:(1)审阅法。审阅法,是指通过阅读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来检查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寻找、发现和收集诉讼证据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2)复算法。复算法,是指通过重新计算财务会计资料中的合计、累计、余额、乘积等数值,查明资料所记录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复算法可以发现和确认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制作中的计算错误或计算结果的记录错误。(3)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同一关系或勾稽关系的财务会计记录、数值进行审核对照,审查其是否一致或相符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核对法可以发现和确认财务会计记录中,有无漏记、错记、重记等记录错误。通过票据核对、证证核对、账账核对、帐表核对、账实核对达到核实账务正确与否的目的。(4)比较法。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财务数值或比率进行比较,寻找和确认检查重点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比较法可以发现财务会计记录中不合乎常规的记录,从而作为进一步检查的重点。
总之,司法会计查账方法的分类多种多样,但最终要将查账结果作出明确结论。司法会计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只要根据案情来确定出一种查账方法,在实际查账中多思考,讲策略,认真负责,就能够把工作做好,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简单查账方法是针对要检查的内容比较单一,为了核实案件的某一情节或收集已知案件事实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而进行的司法会计检验,因此采用简单的查账方法,前提必须是单一,涉及某一方面的财务会计资料,不必对所涉及到案件的单位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全面进行检验。
在司法会计所受理的案件中,简单的查账方法它所表现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针对某一具体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情况。(2)针对某一具体财物的收存和发放情况。(3)针对某一具体款项的收入和付出情况。(4)针对某一具体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情况。
简单检查的方法简单易学,极易掌握,是司法人员必须通晓和掌握的办案方法之一。
司法会计查账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情、弄清案件中需要通过财务会计资料所证明的问题。所以在调取检查单位相关的会计资料,凡涉及到所查证事项相关的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以及会计报表等,司法会计人员均要核实、收集,其具体内容和做法如下:(1)调取被查单位财务会计的基本情况。如本行业、本系统的财务会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以便在查账中可参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更进一步尽快查清、查准、查实所要查的问题。(2)调取并检查明细分类账或日记账。根据已掌握需要查证的事实内容,向被检查单位索取有关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然后根据需要查证的财务会计业务发生时间、发生金额及业务内容等。通过查看账簿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发生金额,从中找出该笔业务在账簿上的记载。如所查的业务内容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则应先检查日记账,再查明分类账,如不涉及到货币资金的收付,可直接检查明细分类账。(3)调取并检查会计记账凭证。这一中心的任务是查明与查证事项有关的财务凭证记录和会计处理方法。首先按账簿记载的所要查的业务凭证号码,向被查单位索取该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单据。然后检查会计凭证确认该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是否是要查证的事项。查看会计凭证记载的内容还涉及那些账户,并审查凭证填制的相关科目几金额是否正确,有关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同时对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单据要进行审查,核对看其是否客观、真实、准确,防止记账凭证记载的内容和数额与原始单据不一樣。(4)调取并检查其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审查明细分类账,查明该笔财务业务是否与其他业务有联系,如有则应继续调取其有关资料,弄清原委,如果该笔业务牵涉其他单位或者该笔业务的真实性需要相关业务单位查证,则有必要深入相关单位调查取证。所查的会计凭证如涉及到其他资料能够证实,如年报表及月报表等,应一并调取进行对证,以确认会计凭证的真实性。
在简单查账中,司法会计人员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采取相应检查对策。(1)所查的事项发生时间与账目处理时间不一致。对此要适应扩大检查对象的时间范围,便可查到账簿记录。(2)所查的事项与其他业务合并一起做账务处理,可根据所附的原始单据及所列的内容、金额将记账凭证合并处理的事项采取逐一分解。(3)原财务账目中如有反记、漏记、或错记等记录错误,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后时间里,有更正记录或补记的情况。(4)所查的事项未做账目处理或记录错误未进行纠正。可查此事项期间的全部会计凭证予以确认。(5)在检查某事项时,从中查出其它有明显犯罪的账项时。应考虑到对全部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漏掉更大、更多的犯罪事项问题。
简单查账法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对检材进行检查:(1)审阅法。审阅法,是指通过阅读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来检查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寻找、发现和收集诉讼证据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2)复算法。复算法,是指通过重新计算财务会计资料中的合计、累计、余额、乘积等数值,查明资料所记录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复算法可以发现和确认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制作中的计算错误或计算结果的记录错误。(3)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同一关系或勾稽关系的财务会计记录、数值进行审核对照,审查其是否一致或相符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核对法可以发现和确认财务会计记录中,有无漏记、错记、重记等记录错误。通过票据核对、证证核对、账账核对、帐表核对、账实核对达到核实账务正确与否的目的。(4)比较法。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财务数值或比率进行比较,寻找和确认检查重点的一种司法会计检查方法。采用比较法可以发现财务会计记录中不合乎常规的记录,从而作为进一步检查的重点。
总之,司法会计查账方法的分类多种多样,但最终要将查账结果作出明确结论。司法会计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只要根据案情来确定出一种查账方法,在实际查账中多思考,讲策略,认真负责,就能够把工作做好,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