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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没有对男性遭受性侵做出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此类犯罪的,往往只能以其他罪名提起公诉或因无相应立法规制而作无罪处理。随着男性性侵案日益受到关注,社会各界开始把目光投向这片男性侵权保护的"真空地带",纷纷呼吁对现行《刑法》进行完善,将男性被性侵害行为纳入"强奸"、"猥亵"罪的规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