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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漫步,瑟瑟凉风,些许寒意,偶尔飘下几片叶子,掉落脚旁、肩上,弯腰摭拾,细细观赏,既有黄、红、紫色之不同,也有掌、卵、条状之异样,但每片叶子都铭刻着岁月的霜痕、时光的叶脉、季节的纹理。
“普世价值”
人类社会有没有共同的、普适的价值,本来不是什么问题。胡主席访日的《联合声明》中就有,“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2008年5月8日《人民日报》)。古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代的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等等,就属这类价值。特别是后者,既无社资之分,也无东西之别,甚至温总理也撰文称,这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2007年2月27日《人民日报》)。不知何故,去年以来,一壁厢大讲“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一壁厢愤怒挞伐“普世价值”,极力强调“国情特殊”。殊不知,30年之进步,正是中国对外开放,融入世界,接受普适规则,接轨国际“惯例”之结果。
“中国特色”
近年来,“特色”之论充斥报章。一国有一国之特色,一地有一地之特色,理有固至,势所必然。其实,“特色”只是区别之标志,而非优劣之标准。相较于禽流感,猪流感是有“特色”的,但这并不能说明猪流感就比禽流感具有多少优越性。鲁迅先生也曾说过相近的意思,即使是浮肿,也有种种“特色”之不同,明明自己患了“浮肿”,也自以为“是一种特别的好浮肿”(《且介亭杂文附集•立此存照(三)》)。而这,却被先生视为讳疾忌医、自欺欺人症状之一种。
“市场经济”
眾所周知,我国30年之成就,得益于弃“计划经济”而采“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着共通的经济法则、运行机制与法规体系。虽然我们为加入WTO,“黑发人谈成了白发人”,才终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却不同于他们的“市场经济”,区别在于前置定语。有人说,此定语乃“画龙点睛”,而非“画蛇添足”。惟不知,他们的“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否只遵循权力规律?他们的“市场经济”贱买贵卖,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否贱卖贵买?不知何故,近年来,我们却极力抱怨美欧诸国不承认我们是“完全的”市场经济。
“历史选择”
无论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近期以来,“历史的选择”一词,突然走俏,且多见于煌煌长文。网络时代,新词迭出,本不足怪,奇怪的是,此类新词,竟如神祇,不可一世。“历史选择”是否如同“奉天承运”,“历史选择”是否只能“从一而终”,“历史选择”是否一定“首发命中”,“历史选择”是否必然“到此为止”,“历史选择”是否只能“谨遵圣裁”?甚至“历史选择”这个提法,是否内涵过于模糊、背景过于神秘?其实都是问题。
“讲政治”
法律工作如何讲政治、顾大局?有鉴“文革”之惨剧,改革之初,党和国家力倡“依法治国”,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这作为法律人的政治与大局,举世皆知。只有“文革”中“无法无天”之际,才会有“砸烂公检法”之类的“政治”与“大局”。今夕何夕?舍“依法治国”基本国策于不顾,罔顾法律律条与程序,难不成解决法律纠纷要舍“法律途径”而就“政治途径”?难不成断案决狱要“以政治为根据,以大局为准绳”?改革开放30年了,何以又忘了改革开放的缘由与起点?
“爱国者捣蛋”
此“爱国者捣蛋”非彼“爱国者导弹”,而是正宗国货。如同辜鸿铭之爱小脚,仿佛义和拳之烧电线,此类“爱国者”仍大行其道。《不高兴》挟民族以欺世,“无榜样”假国家以自炫,爱国是假,卖书是真。国庆前夕,“女裸背画展”、“天安门发型”不消说了,山东郯城用500公斤辣椒、600只玉米组成了15×10国旗一面,只是人为“小儿科”,辽宁盘锦利用红色翅碱蓬在9万亩海滩“造成”特大号国旗,堪称天然“大手笔”。然而,如此“爱国”,何以“生动”?除了耗费若干资源与人力,与爱国有何必然联系?
“官员财产公示”
官员财产公示,作为“阳光法案”,其于反腐之作用,世所公认。中国一隅之香港、台湾,行之有年,成效斐然,已无法以“国情特殊”为托词。人民盼此方案,如大旱之望云霓;贪官怕此方案,如妲己之见巨阙(《封神演义》)。近闻有司发文,要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及子女就业情况。消息曝出,舆情哗然。将广义性的“财产”限制为狭义性的“住房、投资”,将阳光性的运行限制为暗箱性的操作,将强制性的“公开”,限制为自愿性的“报告”,既无操作性之程序,又无监督性之措施,在“串案”、“窝案”司空见惯之秋,内中堂奥,蚁民何知?体制之于官员(包括贪官),可谓“父爱主义”,柔情备致。
“权为民所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所有官员的权力都应来自人民之授予。因此,“权为民所授”并不犯忌。通常情况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并无不妥。但在辽宁本溪、河南固始的官员世袭新闻中,在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与“颍上教父”张家顺父子间公权私授、转相继承的腐败案中,当“权为民所授”异化为“权为父所授”时,要求他们做到“新三民主义”,无疑于对牛弹琴。由此可见,补充或增加一条“权为民所授”,并非多余。
题注:“媒林拾叶”,此“媒林”非曹孟德之“梅林”,泛指各类实体与虚拟之媒体。文中所及,均为媒体所载之话题,故为“拾叶”。是为记。□
(作者单位: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责任编辑:张功杭
“普世价值”
人类社会有没有共同的、普适的价值,本来不是什么问题。胡主席访日的《联合声明》中就有,“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2008年5月8日《人民日报》)。古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代的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等等,就属这类价值。特别是后者,既无社资之分,也无东西之别,甚至温总理也撰文称,这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2007年2月27日《人民日报》)。不知何故,去年以来,一壁厢大讲“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一壁厢愤怒挞伐“普世价值”,极力强调“国情特殊”。殊不知,30年之进步,正是中国对外开放,融入世界,接受普适规则,接轨国际“惯例”之结果。
“中国特色”
近年来,“特色”之论充斥报章。一国有一国之特色,一地有一地之特色,理有固至,势所必然。其实,“特色”只是区别之标志,而非优劣之标准。相较于禽流感,猪流感是有“特色”的,但这并不能说明猪流感就比禽流感具有多少优越性。鲁迅先生也曾说过相近的意思,即使是浮肿,也有种种“特色”之不同,明明自己患了“浮肿”,也自以为“是一种特别的好浮肿”(《且介亭杂文附集•立此存照(三)》)。而这,却被先生视为讳疾忌医、自欺欺人症状之一种。
“市场经济”
眾所周知,我国30年之成就,得益于弃“计划经济”而采“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着共通的经济法则、运行机制与法规体系。虽然我们为加入WTO,“黑发人谈成了白发人”,才终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但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却不同于他们的“市场经济”,区别在于前置定语。有人说,此定语乃“画龙点睛”,而非“画蛇添足”。惟不知,他们的“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否只遵循权力规律?他们的“市场经济”贱买贵卖,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否贱卖贵买?不知何故,近年来,我们却极力抱怨美欧诸国不承认我们是“完全的”市场经济。
“历史选择”
无论处江湖之远,还是居庙堂之高,近期以来,“历史的选择”一词,突然走俏,且多见于煌煌长文。网络时代,新词迭出,本不足怪,奇怪的是,此类新词,竟如神祇,不可一世。“历史选择”是否如同“奉天承运”,“历史选择”是否只能“从一而终”,“历史选择”是否一定“首发命中”,“历史选择”是否必然“到此为止”,“历史选择”是否只能“谨遵圣裁”?甚至“历史选择”这个提法,是否内涵过于模糊、背景过于神秘?其实都是问题。
“讲政治”
法律工作如何讲政治、顾大局?有鉴“文革”之惨剧,改革之初,党和国家力倡“依法治国”,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这作为法律人的政治与大局,举世皆知。只有“文革”中“无法无天”之际,才会有“砸烂公检法”之类的“政治”与“大局”。今夕何夕?舍“依法治国”基本国策于不顾,罔顾法律律条与程序,难不成解决法律纠纷要舍“法律途径”而就“政治途径”?难不成断案决狱要“以政治为根据,以大局为准绳”?改革开放30年了,何以又忘了改革开放的缘由与起点?
“爱国者捣蛋”
此“爱国者捣蛋”非彼“爱国者导弹”,而是正宗国货。如同辜鸿铭之爱小脚,仿佛义和拳之烧电线,此类“爱国者”仍大行其道。《不高兴》挟民族以欺世,“无榜样”假国家以自炫,爱国是假,卖书是真。国庆前夕,“女裸背画展”、“天安门发型”不消说了,山东郯城用500公斤辣椒、600只玉米组成了15×10国旗一面,只是人为“小儿科”,辽宁盘锦利用红色翅碱蓬在9万亩海滩“造成”特大号国旗,堪称天然“大手笔”。然而,如此“爱国”,何以“生动”?除了耗费若干资源与人力,与爱国有何必然联系?
“官员财产公示”
官员财产公示,作为“阳光法案”,其于反腐之作用,世所公认。中国一隅之香港、台湾,行之有年,成效斐然,已无法以“国情特殊”为托词。人民盼此方案,如大旱之望云霓;贪官怕此方案,如妲己之见巨阙(《封神演义》)。近闻有司发文,要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及子女就业情况。消息曝出,舆情哗然。将广义性的“财产”限制为狭义性的“住房、投资”,将阳光性的运行限制为暗箱性的操作,将强制性的“公开”,限制为自愿性的“报告”,既无操作性之程序,又无监督性之措施,在“串案”、“窝案”司空见惯之秋,内中堂奥,蚁民何知?体制之于官员(包括贪官),可谓“父爱主义”,柔情备致。
“权为民所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所有官员的权力都应来自人民之授予。因此,“权为民所授”并不犯忌。通常情况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并无不妥。但在辽宁本溪、河南固始的官员世袭新闻中,在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与“颍上教父”张家顺父子间公权私授、转相继承的腐败案中,当“权为民所授”异化为“权为父所授”时,要求他们做到“新三民主义”,无疑于对牛弹琴。由此可见,补充或增加一条“权为民所授”,并非多余。
题注:“媒林拾叶”,此“媒林”非曹孟德之“梅林”,泛指各类实体与虚拟之媒体。文中所及,均为媒体所载之话题,故为“拾叶”。是为记。□
(作者单位: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