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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职业病目录》,规定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在2005年收治的职业病患者和可疑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中,尚未纳入《职业病目录》的约占五分之一。其中1例为“目录”未予列入、但有明确职业接触史可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对象,该所未能从临床上作出确切的职业性损伤的诊断结论。为探讨该职业性损伤的诊断问题,特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