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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辅助人员,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用人制度。其主要承担书记员的部分职责与工作内容。我院自2015年招录合同制书记员(2016年改为“聘用制辅助人员”)以来,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状况,使检察人员配置更加优化,保证检察官从简单、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专业化法律工作,为检察官更好的落实司法责任制创造良好的条件。但是近年来,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呈现出流动性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