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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者对天下范畴的理解,其实也是对古人天下意识的理解。如果从史实上看,天下范畴的历史基础是周人的新天道观,在春秋战国时代为诸子所阐发。而现代研究者用以理解“天下”概念的重要经验事实,则来自于秦汉时代。秦汉王朝对大一统的建构,既是对天下理念的实践追求,也是对“天下意识”的传播与塑造。秦始皇三十七年针对越地风俗于会稽刻石:“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这是在凸显“天下”的声教内涵,宣扬皇帝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功绩。再如汉武帝时,司马相如出使巴蜀,他著书为天子代言,“令百姓知天子之意”。针对“夷狄殊俗之国,辽绝异党之地”,其辞引《诗经》为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抨击夷狄“政教未加,流风犹微”,论证汉武帝“北出师以讨彊胡”“南驰使以诮劲越”的合法性,赞颂“四面风德”“二方之君鳞集仰流,愿得受号者以亿计”的天下一统之盛世。
进入大一统的不同族群、不同地域都在适应汉朝所界定的天下秩序中形成其天下意识。西汉前期,匈奴虽与汉朝在政治上分立,但是却接受了汉朝关于“天下”的政治思想。如汉文帝时,匈奴单于在写给汉廷的信中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这些称呼虽反映匈奴与汉朝分庭抗礼之心,被司马迁批评为“倨傲”,但从“天所立”“天地所生日月所置”等言辞来看,匈奴显然是接受了汉人“天子”观念的。不仅如此,匈奴还与汉盟约:“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可见,匈奴人不仅完全具有了天下意识,而且接受了以汉天子为中心的天下秩序,并使匈奴政权自身成为天下政体的一部分。因此,天下政体与天下意识的出现和维系,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天下中心——中原朝廷的权力。秦汉四百多年的大一统局面,强有力地在其治下及周边族群间塑造了关于“天下”的共识。
对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列国来说,“国”如珠,“天下”如盘,三百多年的激荡不过是珠在盘中走而已。更为重要的是,列国政权的建构方式是以秦汉“天下”政体为模本,“王者无外”“天下为家”的统治理念使得列国难以长期并存,最终走向新的大一统,再次出现一元化的天下。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大一统的“一元天下”,还存在着在列国并存时代的“多元天下”。多元天下也是“天下”形态的一种类型。其实,自秦汉天下政体建立以后,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分裂时期,最大最长的分裂时期则在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辽金夏,有学者以两个南北朝来概称这两个大分裂时期。两次大分裂都出现了两朝对峙或多国并存的局面,都属于“多元天下”的形态。
迄今为止,学界对“天下”形态的研究主要以大一统时代的一元天下为主,对分裂时代的多元天下形态着墨不多。事实上,两次大分裂加在一起长达七百多年,多元天下的天下形态也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因为宋以后的华夷观念、朝贡体系,乃至政体都出现了不同于汉唐的新特征,故而,对两次多元天下分别进行深入讨论是揭示多元天下形态的重要研究基础。
对于大分裂时代的天下形态,要区分为事实层面的形态(即多个“天下秩序”并存)与意识层面的形态(即对“天下”的各自解释的并存)。列国以自我为中心建构属于自己的天下秩序,因其力有不逮,难以将其天下秩序覆盖到全天下。因而从政治实体的形态来看,在同一“天下”之中,形成了一个个小的、地方性的天下体系。在列国的自我表述中,需要解释这种小的、地方性的天下体系与其所宣称的“天下”之间的关联。
就三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代而言,中间间隔一个西晋,这表明三国与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是大分裂时代的不同阶段。三国时代的多元天下与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的多元天下相比,性质是有差异的。三国之间是正统之争,也就是对汉朝天下的继承权之争。在天下意识层面,可以说是对同一个天下进行各自的权力宣示。这一多元天下以回归一元天下为归宿。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代因为掺入了民族因素,多元天下的形态则要复杂得多。
进入大一统的不同族群、不同地域都在适应汉朝所界定的天下秩序中形成其天下意识。西汉前期,匈奴虽与汉朝在政治上分立,但是却接受了汉朝关于“天下”的政治思想。如汉文帝时,匈奴单于在写给汉廷的信中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这些称呼虽反映匈奴与汉朝分庭抗礼之心,被司马迁批评为“倨傲”,但从“天所立”“天地所生日月所置”等言辞来看,匈奴显然是接受了汉人“天子”观念的。不仅如此,匈奴还与汉盟约:“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可见,匈奴人不仅完全具有了天下意识,而且接受了以汉天子为中心的天下秩序,并使匈奴政权自身成为天下政体的一部分。因此,天下政体与天下意识的出现和维系,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天下中心——中原朝廷的权力。秦汉四百多年的大一统局面,强有力地在其治下及周边族群间塑造了关于“天下”的共识。
对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列国来说,“国”如珠,“天下”如盘,三百多年的激荡不过是珠在盘中走而已。更为重要的是,列国政权的建构方式是以秦汉“天下”政体为模本,“王者无外”“天下为家”的统治理念使得列国难以长期并存,最终走向新的大一统,再次出现一元化的天下。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大一统的“一元天下”,还存在着在列国并存时代的“多元天下”。多元天下也是“天下”形态的一种类型。其实,自秦汉天下政体建立以后,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分裂时期,最大最长的分裂时期则在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辽金夏,有学者以两个南北朝来概称这两个大分裂时期。两次大分裂都出现了两朝对峙或多国并存的局面,都属于“多元天下”的形态。
迄今为止,学界对“天下”形态的研究主要以大一统时代的一元天下为主,对分裂时代的多元天下形态着墨不多。事实上,两次大分裂加在一起长达七百多年,多元天下的天下形态也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因为宋以后的华夷观念、朝贡体系,乃至政体都出现了不同于汉唐的新特征,故而,对两次多元天下分别进行深入讨论是揭示多元天下形态的重要研究基础。
对于大分裂时代的天下形态,要区分为事实层面的形态(即多个“天下秩序”并存)与意识层面的形态(即对“天下”的各自解释的并存)。列国以自我为中心建构属于自己的天下秩序,因其力有不逮,难以将其天下秩序覆盖到全天下。因而从政治实体的形态来看,在同一“天下”之中,形成了一个个小的、地方性的天下体系。在列国的自我表述中,需要解释这种小的、地方性的天下体系与其所宣称的“天下”之间的关联。
就三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代而言,中间间隔一个西晋,这表明三国与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是大分裂时代的不同阶段。三国时代的多元天下与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的多元天下相比,性质是有差异的。三国之间是正统之争,也就是对汉朝天下的继承权之争。在天下意识层面,可以说是对同一个天下进行各自的权力宣示。这一多元天下以回归一元天下为归宿。而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代因为掺入了民族因素,多元天下的形态则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