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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企业集团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纲要。为了推动这一项新的改革实践,发展这一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除了采取政策、行政等配套措施外,更重要的还需要为其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设置的运用行政权力,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企业法人和经营者以及市场综合性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也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保障企业集团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鉴于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