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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方文学派生于与中国不同的文化土壤,但国内各个层次教育中研究“文学”的对象越来越趋向于广泛的文学,即人类问世以来所以的语言文字作品,西方文学与文学本就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当今许多学生因不了解西方的文化背景,或因社会制度不同而盲目排斥,这种对“个性”的一知半解不利于对文学之“共性”的理解与讨论,本文拟采用矛盾分析法来浅谈西方文学在国内教育中的现状和改进前沿,意在进一步探讨西方文学在我们的学生群体中的“被接受”。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 西方文学 教学
一、矛盾分析法在教学中的广泛式运用
(一)矛盾分析法的定义
矛盾分析法是根据矛盾的存在而随之产生的应对策略即方法论,其要求人们在考量事物时候厘清矛盾的现状,并根据矛盾存在的规律对矛盾进行由定性到定量的研究。根据唯物主义辩证法,矛盾的特性主要在于,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即矛盾自事物存在之时就是存在的,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末,同时不同事物矛盾不同,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矛盾也是不同的,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均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针对这一特性,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我们提供的方法论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谈及如何对待诸多矛盾之间的关系,因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存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起到引领之作用,次要矛盾居于从属地位,而每一个具体矛盾中又存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其二者在具体矛盾中的地位与主次矛盾在事物这一整体中的地位相一致,故有了矛盾分析法的第二个法则——“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即同时要看到事物的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同时又要先考虑事物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种分析法作为唯物辨证法的三大法则之一,在我们的社会中已成为一种“范式”,用它来观察社会的一切层面都可以得到真理的回应。
(二)矛盾分析法在教学中的普遍应用
教学作为一个广义上研究“教与学之间的学问”的概念,其包含了许多细节化的内容,其本身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进行研究,所以按照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来看,“教学”中是存在矛盾的,随着改革开放后教育的职能越发广泛化、具体化,尤其是在新课改开始进行的过程中,加之应试教育的强度增大,升学成为固定教学目标,不仅教师的“责任”更加重大,教育学的学理之研究也更加细化,教师群体发现学生的素养和过去有了明显的不同,而不同学科的教学方式也不能一概而论,同一学科的不同知识体系,如历史教学中的中国史和世界史,数学教学中的函数和几何,在其教学中均存在不同的矛盾,其解决方法不再能够以过去的教育法则中的细则一概而论、以偏概全,故这时学界开始将视角细化到不同的知识教学中的矛盾研究,矛盾分析法也就是这一时间在教学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广泛使用,查阅新课改后的教育者发表的文献,几乎均能看出对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追求化研究。
二、西方文学作品教学中的现状及矛盾分析法给出的相应对策
西方文学作品在国内的教学是备受关注和存在争议的,在建國后“一边倒”的政治环境下,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中也出现了“亲苏”的一面,在课程文本中大量引入了前苏联的教材文章,但在这一浪潮过去后,“西方文学作品”成了一个在学生视野中“不受待见”的对象,甚至在国内引发了“西方文学作品到底应不应该学”的争议,但观之西方文学的本质,其属性仍是“文学”,学习“文学”,就要面临从一般到个别,再有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所以国内高校仍存在“西方文学作品”的派生学科,如“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美学”、“西方古典文论”,根据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和对文学的整体把握,我们对于西方文学作品是态度是“必须学的”,但如何进行学、如何进行教学,则是应该用矛盾分析法去解决的内容范畴。
(一)西方文学作品与中国教育的矛盾
西方文学作品在国内课程教学中的“被接受”过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矛盾,其一,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关乎立场不一致的问题,学生似乎对此比较敏感,认为凡是西方的文学作品,特别是英美文学,一律是“欧风美雨”,一律是“姓资”的东西,一律是不值得提倡的,这种社会制度的不同,使得学生的“接受”与西方文学的“被接受”中存在比较显著的矛盾;其二,社会制度不同背后的历史背景不同,是更加深层次的固化学生“接受过程”存在矛盾的因素,虽西方的大致历史变革和社会变革与中国是类似的,即都是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但由于西方进入资本主义较早,文学作品中存在的历史阶段与中国同时期处于的封建社会这一阶段不同,这就加大了学生理解的难度,从而带动了其三所要说明的问题——社会环境和社会各领域的职能不同,不如司汤达的《巴马修道院》中讲述的类似政教合一的背景,即教皇和国王并列存在的背景,在中国是没有的,《蝴蝶梦》中描述的庄园式生活在中国是没有的,这就导致学生即便足够熟悉历史,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但其带来的生活节奏和生活影响,也是我们的学生所目之不及的;其四,矛盾主要体现在社会风尚的不同,不论是过去还是今天,西方的社会风尚偏向于开放,中国的社会风尚趋向于内敛,但学生在阅读西方文学作品的时候,只认识到“开放”本身在我们的文化中有“原罪”,及这种“原罪”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没有认识到文学作品背后的深意或者是一些积极的欲望,比如拯救欲、自我保护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和文学之美乃是无国界的,这就是今天的“文学”研究之要义,这种矛盾不仅可以说是中国学生的意识和西方社会中包含的元素之间的矛盾,也可以说是“文学”的共性能够“被接受”和文学的“个性”缺乏“被接受”之间的矛盾。
(二)西方文学作品在中国教育中的矛盾化解对策
西方文学作品与中国教育的矛盾与一切意义上的矛盾均属于矛盾范畴,其解决的法则均是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西方文学作品走入中国课堂的时候,教师应当倡导学生不能对其“一概而论”、“以偏概全”,如西方文学中宣扬的许多思想亦是值得肯定的,如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的文学作品宣扬恢复人性,反对神学,这与中国古代乃至今天的对人的个性张扬之要求是一致的,虽个性是在框架或体制内的“个性”,我们与他们的框架不同,但对个性的追求则是相一致的,应当肯定西方文学中的“类自由”思想,其次,西方文学作品(多为中译本)采用的现代文手法,其的教学模式可以和对中国的现代文教学模式相一致,这么一来呈现在学生眼前的西方文学作品具有中国古文没有的美感,对学生学习写作能力有着一定意义上的提升作用。因此,教学中对西方文学的侧重点应该表现在,讲解其人类共有的追求、提升阅读和写作能力方面。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前我们接触到的西方文学作品中确实存在着资本主义思想,而对于这点,教师则应该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应该看到西方文学本身的美感和其价值性,又要看到其确实囊括的资本主义思想,这二者的确是不可割裂的,应该在教学中加以区分,并让学生对此有正确的判断和做到用批判性思维进行学习,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在人类共有的文学作品面前,社会制度的不同在文学领域并非主要矛盾,我们研究社会时应该注重的问题在研究文学时可以相对不作为重点,我们可以把社会意识作为一种切入文学研究的手段,但这不是文学研究的目的所在,我们可以在明晰社会意识的前提下进行文学思考,但思考的重点不是回归对社会制度的考量,在此方面,文学的确不是“去政治化”的,但在社会意识面前,文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我们在研究、学习西方文学作品之时,应该就其社会意识存在批判性,但在保留意见的同时,西方文学在教育中的“被接受”之实现,仍需要把“文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仍需要把“西方文学”作为“文学”的一个子系统,运用“文学”的普遍性,去研究其“特殊性”。
结语
本文将“矛盾分析法”引入“西方文学作品教学”,其方法和“将孔子拉下神坛”是一致的,世间不存在“万能”的孔子,也不存在“万恶”的西方文学作品,一切都应该以“学科”作为丈量的基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二重性”,作为文学来讲,西方文学作品是其中的瑰宝,不能因其有些“弊端”就盲目排斥,学习其光芒,并为自己所用,才是文学本身对于学习者和教育者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孙瑜阳.用矛盾分析法破解历史虚无主义幻境[J].教育教学论坛,2018,(38):80-81.
【2】丁瑗.矛盾分析法在学习中的运用[J].现代交际,2018,(10):200,199.
【3】王雯睿.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中的矛盾分析法[J].山东青年,2018,(5):201-202.
【4】林元霄.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的哲学内涵及时代发展启示[J].魅力中国,2017,(45):287. DOI:10.3969/j.issn.1673-0992.2017.45.283.
【5】唐智松. 教育原理:研究与教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89—90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 西方文学 教学
一、矛盾分析法在教学中的广泛式运用
(一)矛盾分析法的定义
矛盾分析法是根据矛盾的存在而随之产生的应对策略即方法论,其要求人们在考量事物时候厘清矛盾的现状,并根据矛盾存在的规律对矛盾进行由定性到定量的研究。根据唯物主义辩证法,矛盾的特性主要在于,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即矛盾自事物存在之时就是存在的,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末,同时不同事物矛盾不同,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矛盾也是不同的,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均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针对这一特性,唯物主义辩证法为我们提供的方法论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谈及如何对待诸多矛盾之间的关系,因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存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起到引领之作用,次要矛盾居于从属地位,而每一个具体矛盾中又存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其二者在具体矛盾中的地位与主次矛盾在事物这一整体中的地位相一致,故有了矛盾分析法的第二个法则——“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即同时要看到事物的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同时又要先考虑事物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种分析法作为唯物辨证法的三大法则之一,在我们的社会中已成为一种“范式”,用它来观察社会的一切层面都可以得到真理的回应。
(二)矛盾分析法在教学中的普遍应用
教学作为一个广义上研究“教与学之间的学问”的概念,其包含了许多细节化的内容,其本身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进行研究,所以按照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来看,“教学”中是存在矛盾的,随着改革开放后教育的职能越发广泛化、具体化,尤其是在新课改开始进行的过程中,加之应试教育的强度增大,升学成为固定教学目标,不仅教师的“责任”更加重大,教育学的学理之研究也更加细化,教师群体发现学生的素养和过去有了明显的不同,而不同学科的教学方式也不能一概而论,同一学科的不同知识体系,如历史教学中的中国史和世界史,数学教学中的函数和几何,在其教学中均存在不同的矛盾,其解决方法不再能够以过去的教育法则中的细则一概而论、以偏概全,故这时学界开始将视角细化到不同的知识教学中的矛盾研究,矛盾分析法也就是这一时间在教学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广泛使用,查阅新课改后的教育者发表的文献,几乎均能看出对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追求化研究。
二、西方文学作品教学中的现状及矛盾分析法给出的相应对策
西方文学作品在国内的教学是备受关注和存在争议的,在建國后“一边倒”的政治环境下,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中也出现了“亲苏”的一面,在课程文本中大量引入了前苏联的教材文章,但在这一浪潮过去后,“西方文学作品”成了一个在学生视野中“不受待见”的对象,甚至在国内引发了“西方文学作品到底应不应该学”的争议,但观之西方文学的本质,其属性仍是“文学”,学习“文学”,就要面临从一般到个别,再有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所以国内高校仍存在“西方文学作品”的派生学科,如“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美学”、“西方古典文论”,根据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和对文学的整体把握,我们对于西方文学作品是态度是“必须学的”,但如何进行学、如何进行教学,则是应该用矛盾分析法去解决的内容范畴。
(一)西方文学作品与中国教育的矛盾
西方文学作品在国内课程教学中的“被接受”过程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矛盾,其一,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关乎立场不一致的问题,学生似乎对此比较敏感,认为凡是西方的文学作品,特别是英美文学,一律是“欧风美雨”,一律是“姓资”的东西,一律是不值得提倡的,这种社会制度的不同,使得学生的“接受”与西方文学的“被接受”中存在比较显著的矛盾;其二,社会制度不同背后的历史背景不同,是更加深层次的固化学生“接受过程”存在矛盾的因素,虽西方的大致历史变革和社会变革与中国是类似的,即都是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社会,但由于西方进入资本主义较早,文学作品中存在的历史阶段与中国同时期处于的封建社会这一阶段不同,这就加大了学生理解的难度,从而带动了其三所要说明的问题——社会环境和社会各领域的职能不同,不如司汤达的《巴马修道院》中讲述的类似政教合一的背景,即教皇和国王并列存在的背景,在中国是没有的,《蝴蝶梦》中描述的庄园式生活在中国是没有的,这就导致学生即便足够熟悉历史,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但其带来的生活节奏和生活影响,也是我们的学生所目之不及的;其四,矛盾主要体现在社会风尚的不同,不论是过去还是今天,西方的社会风尚偏向于开放,中国的社会风尚趋向于内敛,但学生在阅读西方文学作品的时候,只认识到“开放”本身在我们的文化中有“原罪”,及这种“原罪”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没有认识到文学作品背后的深意或者是一些积极的欲望,比如拯救欲、自我保护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和文学之美乃是无国界的,这就是今天的“文学”研究之要义,这种矛盾不仅可以说是中国学生的意识和西方社会中包含的元素之间的矛盾,也可以说是“文学”的共性能够“被接受”和文学的“个性”缺乏“被接受”之间的矛盾。
(二)西方文学作品在中国教育中的矛盾化解对策
西方文学作品与中国教育的矛盾与一切意义上的矛盾均属于矛盾范畴,其解决的法则均是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西方文学作品走入中国课堂的时候,教师应当倡导学生不能对其“一概而论”、“以偏概全”,如西方文学中宣扬的许多思想亦是值得肯定的,如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的文学作品宣扬恢复人性,反对神学,这与中国古代乃至今天的对人的个性张扬之要求是一致的,虽个性是在框架或体制内的“个性”,我们与他们的框架不同,但对个性的追求则是相一致的,应当肯定西方文学中的“类自由”思想,其次,西方文学作品(多为中译本)采用的现代文手法,其的教学模式可以和对中国的现代文教学模式相一致,这么一来呈现在学生眼前的西方文学作品具有中国古文没有的美感,对学生学习写作能力有着一定意义上的提升作用。因此,教学中对西方文学的侧重点应该表现在,讲解其人类共有的追求、提升阅读和写作能力方面。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前我们接触到的西方文学作品中确实存在着资本主义思想,而对于这点,教师则应该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应该看到西方文学本身的美感和其价值性,又要看到其确实囊括的资本主义思想,这二者的确是不可割裂的,应该在教学中加以区分,并让学生对此有正确的判断和做到用批判性思维进行学习,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在人类共有的文学作品面前,社会制度的不同在文学领域并非主要矛盾,我们研究社会时应该注重的问题在研究文学时可以相对不作为重点,我们可以把社会意识作为一种切入文学研究的手段,但这不是文学研究的目的所在,我们可以在明晰社会意识的前提下进行文学思考,但思考的重点不是回归对社会制度的考量,在此方面,文学的确不是“去政治化”的,但在社会意识面前,文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我们在研究、学习西方文学作品之时,应该就其社会意识存在批判性,但在保留意见的同时,西方文学在教育中的“被接受”之实现,仍需要把“文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仍需要把“西方文学”作为“文学”的一个子系统,运用“文学”的普遍性,去研究其“特殊性”。
结语
本文将“矛盾分析法”引入“西方文学作品教学”,其方法和“将孔子拉下神坛”是一致的,世间不存在“万能”的孔子,也不存在“万恶”的西方文学作品,一切都应该以“学科”作为丈量的基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二重性”,作为文学来讲,西方文学作品是其中的瑰宝,不能因其有些“弊端”就盲目排斥,学习其光芒,并为自己所用,才是文学本身对于学习者和教育者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孙瑜阳.用矛盾分析法破解历史虚无主义幻境[J].教育教学论坛,2018,(38):80-81.
【2】丁瑗.矛盾分析法在学习中的运用[J].现代交际,2018,(10):200,199.
【3】王雯睿.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中的矛盾分析法[J].山东青年,2018,(5):201-202.
【4】林元霄.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的哲学内涵及时代发展启示[J].魅力中国,2017,(45):287. DOI:10.3969/j.issn.1673-0992.2017.45.283.
【5】唐智松. 教育原理:研究与教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