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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在实践中引起了被告人被长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分析该制度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改进,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客观真实"的诉讼认识论具有理论局限,应从"法律真实"的角度对诉讼中的事实问题进行全新的解读,以重构我国二审制度特别是发回重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