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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重要的财产性利益。数据具有财产属性,应受到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条件的数据可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具备知识产权客体条件的数据,在存在值得法律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或竞争性利益时,可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的专门立法也是数据法体系构建的重要走向。关于数据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保护模式的认识差异,不应影响其财产化利益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