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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更大的挑战,为了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我国在2011年制定了一系列与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集合年金计划对于多数中小企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加入养老保险具有显著优势,文章试图分析中小企业如何通过企业集合年金计划实现参与社保。
[关键词]企业集合年金计划;中小企业;养老保险
一、企业集合年金计划
据统计,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7%,而《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预测在“十二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有可能超过总人口的15%。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基本养老金“空账运营”的程度会加深,第一支柱的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将越来越大,作为第二道保障的企业年金需要担负起更大的社会保障职责来维持和谐的社会发展。
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分为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该法在集合计划产品、年金理事会行业准入标准、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均实现重大突破。其后《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的设立、运行和监督。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相较于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的特点在于:一是作为一种标准化产品,加入程序便捷,委托人只需进行产品选择,可以减少一般企业设立年金的程序,同时降低开设账户及管理账户的成本。既能解决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瓶颈问题,使中小企业能够充分享受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资产运作的效率,又能够满足大型企业的实际需求。二是企业年金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薪酬福利制度的范畴,具有企业战略管理的意义,发挥经济功能和管理功能(包括弥补职工退休后收入不足、完善员工福利、消化内部资金积累或自有资金的转移等经济功能诉求,另一方面激励核心职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职工忠诚度等管理功能诉求①)。三是集合计划制度能够最大化资源配置的效用,将年金的投资与管理全权委托给专业的受托人,较好解决当前企业年金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现状及其原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现状
1.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数量少
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截止到2010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1万家,仅占全国1191.16万户企业的0.31%;参保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仅为同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6.88%。其中90%以上的企业年金基金都来自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占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总额还不到1%。
2.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小、投资组合效率低
现行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已满7年,但截至2011年6月30日,企业年金市场总规模仅为3032.35亿元。企业年金约有2000多个投资组合,投资组合过多造成了整体管理价格攀升,同时单个组合的规模较小,不利于企业年金进行规模投资。②
(二)造成我国中小企业年金现状的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特点
首先,中小企业在用工方面具有周期短、劳动力流动性大、用工季节性强的特点,不稳定的劳工关系直接影响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战略管理动力。其次,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决定企业年金的规模,而基本养老保险部分需要企业缴纳的费率已高达20%,五项社会保险的法定缴费之和在工资水平的40%以上,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资本动力不足。再次,受近年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加之国内通胀、银行利率上调、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之下,生存环境的恶化更使中小企业失去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
2.企业年金市场
受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规则变化较大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现实条件等因素影响,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具有循序渐进的特点: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从垄断性行业到一般性行业、从大型企业到中小型企业。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门槛高、成本大,不适合中小企业。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发展缓慢,2011年我国才制定了专门法律规定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指出企业年金规模增长缓慢对投资管理市场可能带来的隐忧:一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规模小的企业年金运营商在企业年金市场中地位日渐衰弱甚至完全退出,从而形成新的高度寡占型市场结构。二是企业年金运营商在无法摊薄利润、压缩成本的恶劣市场环境之下,不得不选择变相提高佣金或降低服务质量来维持乃至扩大市场份额,其最终结果将导致由“竞优”转向“竞次”的恶性竞争型市场结构的形成。此种情形下,运营商将从服务质量和品质的关注转向价格战、广告战、资源战以及寻租方式,进而损害企业年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
三、推动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的建议
(一)增强中小企业参与年金集合计划的意识
我国中小企业以及职工普遍缺乏对企业年金的认知,对年金的作用认识不深,缺乏强烈的认同感。鉴于中小企业生存周期较短、财务状况不稳定的特点,雇主及员工更加注重眼前现实利益。只有在形成社会普遍共识的前提下,企业年金才能够得到广泛建立,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对第一支柱的补充作用,提高社会保障替代率。有鉴于此,我国在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这一领域的知识普及力度仍有待加强。人保部门以及地区、行业、工会等都可以进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和宣传,让企业和职工深刻了解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意义,鼓励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年金。
(二)给予中小企业参与年金集合计划合理的税收优惠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特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集合计划也显得缺乏动力。④企业年金制度应当具备高度灵活性和充分的弹性空间,给予税收优惠等实质性的政策支持。一是明确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基数应为基本工资而不包括奖金与福利,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应在4%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对于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采取递延纳税的方法。其次,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应当给予适当减免,不仅有利于年金的积累,且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当然,需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来具体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防范税收漏洞的扩大,完善反偷税和漏税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企业年金计划的健康运作。⑤ (三)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创新企业年金产品
“强融资、弱投资”的功能错位取向在资本市场内始终没有明显改善,是当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能否入市饱受争议的重要原因。首先,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通过投资环节的集合来提高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集合计划模式选择。其次,很多中小企业加入集合计划仍面临经营困难的现实问题,需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提供特别优惠和创新产品以充分调动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性。⑥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由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以受托人为主的“前端模式”,参与年金集合计划的中小企业缺乏监督年金运营的动力和机制保障,需要有相关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税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以社保部门为核心的监督体制。同时,赋予中小企业、工会和职工监督年金运营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实现年金运作的透明化。
四、总结
面对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企业年金需要担负起更大的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对于我国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模式,企业和职工必须认识到年金集合计划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应当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年金计划;年金管理人要积极创新养老保险金融产品,提高年金产品选择和收益;健全监督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缓解老龄化社会的社会保险压力,共创和谐社会。
[注释]
①邓鸥:《两种企业年金计划之研究比较》[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②第一财经日报:《企业年金突围之道:做大市场规范管理》,http://fund.stcn.com/content/2012-01/04/content_4377247.htm ,访问于2012年4月8日。
③苏卫东:《集合计划:提振企业年金的市场动力》[J].《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12期。
④齐传钧:《发展企业年金须破除“四大障碍”》[J].《中国证券报》,2012年3月2日。
⑤朱铭来,陈佳:《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保险研究》2007年第5期。
⑥宋论升:《11号令颁布实施助推集合计划健康发展》,《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年11月15日。
[参考文献]
[1]卫力,郭媛青.浅析集合企业年金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性[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1).
[2]史建文.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瓶颈[J].经济生活文摘(下半月),2011,(8).
[3]王晓莉.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及其实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5).
[4]刘昌平,徐裕人.中小企业集合你那近计划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11,(4).
[5]介晋芳.我国中小企业的现实选择——集合年金计划[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5卷第2期。
[6]苏卫东.集合计划:提振企业年金的市场动力[J].中国社会保障,2011,(12).
[7]朱铭来,陈佳.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保险研究,2007,(5).
[作者简介]黄如雪,女,浙江温州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关键词]企业集合年金计划;中小企业;养老保险
一、企业集合年金计划
据统计,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7%,而《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预测在“十二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有可能超过总人口的15%。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基本养老金“空账运营”的程度会加深,第一支柱的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将越来越大,作为第二道保障的企业年金需要担负起更大的社会保障职责来维持和谐的社会发展。
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分为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指同一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集中进行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该法在集合计划产品、年金理事会行业准入标准、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均实现重大突破。其后《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的设立、运行和监督。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相较于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的特点在于:一是作为一种标准化产品,加入程序便捷,委托人只需进行产品选择,可以减少一般企业设立年金的程序,同时降低开设账户及管理账户的成本。既能解决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瓶颈问题,使中小企业能够充分享受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资产运作的效率,又能够满足大型企业的实际需求。二是企业年金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薪酬福利制度的范畴,具有企业战略管理的意义,发挥经济功能和管理功能(包括弥补职工退休后收入不足、完善员工福利、消化内部资金积累或自有资金的转移等经济功能诉求,另一方面激励核心职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职工忠诚度等管理功能诉求①)。三是集合计划制度能够最大化资源配置的效用,将年金的投资与管理全权委托给专业的受托人,较好解决当前企业年金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现状及其原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现状
1.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数量少
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截止到2010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1万家,仅占全国1191.16万户企业的0.31%;参保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仅为同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6.88%。其中90%以上的企业年金基金都来自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占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总额还不到1%。
2.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小、投资组合效率低
现行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已满7年,但截至2011年6月30日,企业年金市场总规模仅为3032.35亿元。企业年金约有2000多个投资组合,投资组合过多造成了整体管理价格攀升,同时单个组合的规模较小,不利于企业年金进行规模投资。②
(二)造成我国中小企业年金现状的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特点
首先,中小企业在用工方面具有周期短、劳动力流动性大、用工季节性强的特点,不稳定的劳工关系直接影响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战略管理动力。其次,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决定企业年金的规模,而基本养老保险部分需要企业缴纳的费率已高达20%,五项社会保险的法定缴费之和在工资水平的40%以上,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资本动力不足。再次,受近年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加之国内通胀、银行利率上调、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之下,生存环境的恶化更使中小企业失去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
2.企业年金市场
受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规则变化较大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现实条件等因素影响,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具有循序渐进的特点: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从垄断性行业到一般性行业、从大型企业到中小型企业。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门槛高、成本大,不适合中小企业。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发展缓慢,2011年我国才制定了专门法律规定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指出企业年金规模增长缓慢对投资管理市场可能带来的隐忧:一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规模小的企业年金运营商在企业年金市场中地位日渐衰弱甚至完全退出,从而形成新的高度寡占型市场结构。二是企业年金运营商在无法摊薄利润、压缩成本的恶劣市场环境之下,不得不选择变相提高佣金或降低服务质量来维持乃至扩大市场份额,其最终结果将导致由“竞优”转向“竞次”的恶性竞争型市场结构的形成。此种情形下,运营商将从服务质量和品质的关注转向价格战、广告战、资源战以及寻租方式,进而损害企业年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委托人、受益人的权益。
三、推动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的建议
(一)增强中小企业参与年金集合计划的意识
我国中小企业以及职工普遍缺乏对企业年金的认知,对年金的作用认识不深,缺乏强烈的认同感。鉴于中小企业生存周期较短、财务状况不稳定的特点,雇主及员工更加注重眼前现实利益。只有在形成社会普遍共识的前提下,企业年金才能够得到广泛建立,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对第一支柱的补充作用,提高社会保障替代率。有鉴于此,我国在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这一领域的知识普及力度仍有待加强。人保部门以及地区、行业、工会等都可以进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和宣传,让企业和职工深刻了解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意义,鼓励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年金。
(二)给予中小企业参与年金集合计划合理的税收优惠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特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集合计划也显得缺乏动力。④企业年金制度应当具备高度灵活性和充分的弹性空间,给予税收优惠等实质性的政策支持。一是明确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基数应为基本工资而不包括奖金与福利,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应在4%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对于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采取递延纳税的方法。其次,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应当给予适当减免,不仅有利于年金的积累,且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当然,需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来具体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防范税收漏洞的扩大,完善反偷税和漏税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企业年金计划的健康运作。⑤ (三)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创新企业年金产品
“强融资、弱投资”的功能错位取向在资本市场内始终没有明显改善,是当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能否入市饱受争议的重要原因。首先,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通过投资环节的集合来提高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集合计划模式选择。其次,很多中小企业加入集合计划仍面临经营困难的现实问题,需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提供特别优惠和创新产品以充分调动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性。⑥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由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以受托人为主的“前端模式”,参与年金集合计划的中小企业缺乏监督年金运营的动力和机制保障,需要有相关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税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以社保部门为核心的监督体制。同时,赋予中小企业、工会和职工监督年金运营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实现年金运作的透明化。
四、总结
面对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企业年金需要担负起更大的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对于我国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模式,企业和职工必须认识到年金集合计划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应当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年金计划;年金管理人要积极创新养老保险金融产品,提高年金产品选择和收益;健全监督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缓解老龄化社会的社会保险压力,共创和谐社会。
[注释]
①邓鸥:《两种企业年金计划之研究比较》[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②第一财经日报:《企业年金突围之道:做大市场规范管理》,http://fund.stcn.com/content/2012-01/04/content_4377247.htm ,访问于2012年4月8日。
③苏卫东:《集合计划:提振企业年金的市场动力》[J].《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12期。
④齐传钧:《发展企业年金须破除“四大障碍”》[J].《中国证券报》,2012年3月2日。
⑤朱铭来,陈佳:《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保险研究》2007年第5期。
⑥宋论升:《11号令颁布实施助推集合计划健康发展》,《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年11月15日。
[参考文献]
[1]卫力,郭媛青.浅析集合企业年金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性[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1).
[2]史建文.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瓶颈[J].经济生活文摘(下半月),2011,(8).
[3]王晓莉.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及其实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5).
[4]刘昌平,徐裕人.中小企业集合你那近计划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11,(4).
[5]介晋芳.我国中小企业的现实选择——集合年金计划[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5卷第2期。
[6]苏卫东.集合计划:提振企业年金的市场动力[J].中国社会保障,2011,(12).
[7]朱铭来,陈佳.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保险研究,2007,(5).
[作者简介]黄如雪,女,浙江温州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