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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治改革需要大力加强县级政权建设,而县政改革的目标是打造责任政府、重构县政权力来源,实现县政自治。县政自治的基础之一是落实县级人大的地方立法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实现县人大代表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遵循“先易后难”的改革逻辑,在保持现有政策和人事的稳定、加强人大工作的基础上,从明确县人大代表的任职资格、选举原则和程序做起,逐步让县人大代表去“官员化”,使其真正成为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