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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院会计制度已执行多年,但时至今日部分会计人员对其中要求的基建账并账的业务仍然不是十分清晰,本文从政策依据出发分析并账后应达到的效果、常见并账方法的简介及优缺点分析、如何根据各自单位的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并账方法、在并账时应着重关注的实务业务这四个方面对基建账业务进行探讨,以期能对行业内的各位同仁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院;基建账;并账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医院原单独核算的基建账,在按照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核算的同时,还应纳入医院大账,统一反映医院的整体资产负债和收支余情况。制度全面执行至今,基建账并账方法基本成熟,但是,笔者在与会计人员沟通时发现,仍有一些会计人员在并账并到什么程度、如何选择并账的账务处理方式上存有疑惑。在本文中,笔者将就从政策依据出发分析并账后应达到的效果、常见并账方法的简介及优缺点分析、如何根据各自单位的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并账方法、在并账时应着重关注的实务业务这四个方面,与大家分享自己的观点,抛砖引玉,以期为各位同行提供参考。
一、从制度看并账的范围和效果
在各项制度中关于基建账并账直接相关的条款有:
(一)《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六章第七十八条“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该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医院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中第十三条“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第四大项“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中“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账’。”
“医院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对以上三项条款的内容分析,就基建账如何并账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一是新制度执行后,基建账应并入医院大账进行核算,但并不是合并后基建账取消,而是对基建账上发生的业务在大账和基建账上分别进行记录。二是基建账并账业务除了在合并之初按照基建账相关科目余额并入大账外,至少每月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核算。
虽然在两个制度和一个规定中没有对基建账并账时的科目范围进行明确的限定,但是在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的《医院会计制度讲解》一书的第八章第五节“基建账数据并入医院新账”中所举实例可以看出,基建账并账应合并基建账使用的所有的科目。
参看《医院财务制度》的其他条款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六章第七十六条“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个人认为,在理解此条款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即可得出基建账并账应包括所有的科目。一是基建账独立核算基建部门在基建项目上的各项收支,应参照独立核算的内部食堂的账簿,认定为“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机构”的账簿。二是条款中的“收支”不能仅理解成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还应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的收和支。三是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权纳入医院财务的统一管理,还应当将“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收支业务在医院财务账上进行记录和反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判断基建账并账的范围应当包括基建账上的所有业务和所有科目,并账后达到医院的一套大账就能反映医院整体范围内的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的效果。合并后基建账由原来与大账的独立核算,互不重复的关系,转变为大账的明细账和辅助账。
二、常用的账务处理方法
基建账并账的常用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逐笔分别登记法,一种是月末汇总登记法。
逐笔分别登记法是指,将基建账发生的业务分别在基建账和医院大账上,根据各自账簿所应遵循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确认和登记。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原件在基建账留存,医院大账根据原始凭证的复印件进行确认和账务处理。此方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业务相对简单,医院大账能全面、及时、完整的反映明细的基建业务,直接留存业务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对业务进行追溯时基本不用再到基建账凭证中去查证。此方法的缺点是:需要逐笔逐张的对基建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复印和分别确认,在基建业务发生较为频繁的时候,会给医院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和增加较多的工作量。
月末汇总登记法是指,对于基建账发生的业务平时只在基建账上依据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确认和登记,月末根据基建账总的科目汇总表和按基建项目汇总的科目汇总表,在医院大账上进行确认和登记。此方法的优点是:医院大账只在月末按照基建账的科目汇总表中各科目的发生额进行账务确认和处理,减轻了大账会计的工作量,也不用逐笔逐张的复印原始凭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院的成本负担。此方法的缺点是:医院大账不能及时反映基建账上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能在月末结账时反映汇总的内容,需要到基建账上翻阅原始凭证才能对实际的业务行为进行追溯和认定;由于医院大账月末按科目汇总表确认登记相关业务,需要对医院大账与基建账之间的账目进行冲销调整,账务处理业务相对复杂,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
以上两种并账处理方式的实务处理,可参考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的《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第三章第七节“在建工程的管理与核算”中关于基建工程的内容。
三、账务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实务操作中,应当根据各自单位的基建账业务量的大小和管理者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法。
如果,基建账业务量较小,管理者对大账反映基建业务的及时性和明细程度要求较高,则应选择逐笔分别登记的账务处理方法。此时,基建账和医院大账分别按各自的会计制度要求反映同一笔业务,基建账对于医院大账来说,发挥辅助账的作用。 基建账业务发生较为频繁、管理者对大账反映基建业务的及时性和明细程度要求不高,则应选择月末汇总登记的并账处理方法。此时,基建账确认登记明细业务,医院大账按照基建账的汇总数据来登记确认,基建账对于医院大账来说,发挥明细账和辅助账的双重作用。
四、在并账时应着重关注的业务
(一)医院大账拨付基建账基建自筹资金
1.逐笔分别登记法下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基建拨款—自筹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银行存款—B
2.月末汇总登记法下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基建拨款—自筹
医院大账在支付款项时,依据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自筹基建款
贷:银行存款—B
大账在月末并账时,依据基建账科目汇总表中“银行存款—A”的借方发生额,和“基建拨款—自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收款—自筹基建款
(二)基建账与医院大账之间的非基建拨款的往来资金业务
1.逐笔分别登记法下
(1)医院大账向基建账支付借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付款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银行存款—B
(2)基建账还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A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B
贷:银行存款—A
2.月末汇总登记法下
(1)医院大账向基建账支付借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付款
医院大账依据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贷:银行存款—B
(2)基建账还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A
医院大账依据B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B
贷: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3)月末并账时
医院大账依据基建账科目汇总表中“银行存款—A”和“其他应付款”的借贷方发生额借:银行存款—A
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贷:银行存款—A
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医院会计制度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8.
[2]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讲解[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6.
[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5.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关键词:医院;基建账;并账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医院原单独核算的基建账,在按照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核算的同时,还应纳入医院大账,统一反映医院的整体资产负债和收支余情况。制度全面执行至今,基建账并账方法基本成熟,但是,笔者在与会计人员沟通时发现,仍有一些会计人员在并账并到什么程度、如何选择并账的账务处理方式上存有疑惑。在本文中,笔者将就从政策依据出发分析并账后应达到的效果、常见并账方法的简介及优缺点分析、如何根据各自单位的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并账方法、在并账时应着重关注的实务业务这四个方面,与大家分享自己的观点,抛砖引玉,以期为各位同行提供参考。
一、从制度看并账的范围和效果
在各项制度中关于基建账并账直接相关的条款有:
(一)《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六章第七十八条“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该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医院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中第十三条“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第四大项“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中“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账’。”
“医院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对以上三项条款的内容分析,就基建账如何并账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一是新制度执行后,基建账应并入医院大账进行核算,但并不是合并后基建账取消,而是对基建账上发生的业务在大账和基建账上分别进行记录。二是基建账并账业务除了在合并之初按照基建账相关科目余额并入大账外,至少每月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核算。
虽然在两个制度和一个规定中没有对基建账并账时的科目范围进行明确的限定,但是在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的《医院会计制度讲解》一书的第八章第五节“基建账数据并入医院新账”中所举实例可以看出,基建账并账应合并基建账使用的所有的科目。
参看《医院财务制度》的其他条款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六章第七十六条“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个人认为,在理解此条款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即可得出基建账并账应包括所有的科目。一是基建账独立核算基建部门在基建项目上的各项收支,应参照独立核算的内部食堂的账簿,认定为“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机构”的账簿。二是条款中的“收支”不能仅理解成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还应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的收和支。三是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权纳入医院财务的统一管理,还应当将“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收支业务在医院财务账上进行记录和反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判断基建账并账的范围应当包括基建账上的所有业务和所有科目,并账后达到医院的一套大账就能反映医院整体范围内的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的效果。合并后基建账由原来与大账的独立核算,互不重复的关系,转变为大账的明细账和辅助账。
二、常用的账务处理方法
基建账并账的常用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逐笔分别登记法,一种是月末汇总登记法。
逐笔分别登记法是指,将基建账发生的业务分别在基建账和医院大账上,根据各自账簿所应遵循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确认和登记。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原件在基建账留存,医院大账根据原始凭证的复印件进行确认和账务处理。此方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业务相对简单,医院大账能全面、及时、完整的反映明细的基建业务,直接留存业务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对业务进行追溯时基本不用再到基建账凭证中去查证。此方法的缺点是:需要逐笔逐张的对基建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复印和分别确认,在基建业务发生较为频繁的时候,会给医院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和增加较多的工作量。
月末汇总登记法是指,对于基建账发生的业务平时只在基建账上依据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确认和登记,月末根据基建账总的科目汇总表和按基建项目汇总的科目汇总表,在医院大账上进行确认和登记。此方法的优点是:医院大账只在月末按照基建账的科目汇总表中各科目的发生额进行账务确认和处理,减轻了大账会计的工作量,也不用逐笔逐张的复印原始凭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院的成本负担。此方法的缺点是:医院大账不能及时反映基建账上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能在月末结账时反映汇总的内容,需要到基建账上翻阅原始凭证才能对实际的业务行为进行追溯和认定;由于医院大账月末按科目汇总表确认登记相关业务,需要对医院大账与基建账之间的账目进行冲销调整,账务处理业务相对复杂,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
以上两种并账处理方式的实务处理,可参考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的《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第三章第七节“在建工程的管理与核算”中关于基建工程的内容。
三、账务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实务操作中,应当根据各自单位的基建账业务量的大小和管理者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法。
如果,基建账业务量较小,管理者对大账反映基建业务的及时性和明细程度要求较高,则应选择逐笔分别登记的账务处理方法。此时,基建账和医院大账分别按各自的会计制度要求反映同一笔业务,基建账对于医院大账来说,发挥辅助账的作用。 基建账业务发生较为频繁、管理者对大账反映基建业务的及时性和明细程度要求不高,则应选择月末汇总登记的并账处理方法。此时,基建账确认登记明细业务,医院大账按照基建账的汇总数据来登记确认,基建账对于医院大账来说,发挥明细账和辅助账的双重作用。
四、在并账时应着重关注的业务
(一)医院大账拨付基建账基建自筹资金
1.逐笔分别登记法下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基建拨款—自筹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银行存款—B
2.月末汇总登记法下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基建拨款—自筹
医院大账在支付款项时,依据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自筹基建款
贷:银行存款—B
大账在月末并账时,依据基建账科目汇总表中“银行存款—A”的借方发生额,和“基建拨款—自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收款—自筹基建款
(二)基建账与医院大账之间的非基建拨款的往来资金业务
1.逐笔分别登记法下
(1)医院大账向基建账支付借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付款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银行存款—B
(2)基建账还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A
医院大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和B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B
贷:银行存款—A
2.月末汇总登记法下
(1)医院大账向基建账支付借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A
贷:其他应付款
医院大账依据B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贷:银行存款—B
(2)基建账还款时
基建账依据A银行的付款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A
医院大账依据B银行的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B
贷: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3)月末并账时
医院大账依据基建账科目汇总表中“银行存款—A”和“其他应付款”的借贷方发生额借:银行存款—A
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贷:银行存款—A
其他应收款—基建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医院会计制度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8.
[2]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讲解[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6.
[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2.5.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