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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确运用关联方交易,能够实现整个集团的规模经济效益,反之,则很有可能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文章通过分析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对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以期能够对防范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风险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国有资产流失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77
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做优做大做强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国有企业集团会通过关联方交易来提高集团的运营效率,以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但也有个别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关联方交易,利用内控不健全等因素,超越法律、制度的规定,虚构交易、粉饰报表,甚至以权谋私,侵吞资产,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
1 完善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健全内部控制,并促使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贯彻执行,对防止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发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1 可以防止个别领导人为追求业绩,通过关联方交易对报表进行造假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大部分是从内部培养的,但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有一部分是从外部引进的。对由内部培养的,需要定期轮岗,对从外部引进的,则需要签订聘任年限合同,虽然形式不同,但都要规定领导人的任期目标。为了提升自己的业绩,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会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形式,做大收入,减少费用支出,从而增加净利润,提高利税水平。只有强化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才能杜绝个别领导人粉饰报表的舞弊行为,国有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1.2 可以防止个别领导人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侵吞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为了快速发展,往往需要从外部引进人才,如果引进时考察不周,重才轻德,则个别领导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的权力,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将国有企业的资金转移到由他个人控制的公司。转移方式很多,有的是通过借款的形式,有的是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但不论哪种方式,最终都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1.3 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长久持续发展
健全而有效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可以保障各子公司之间的密切合作,提高整个集团的生产运营效率,顺利实现企业的目标,从而保障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长久持续发展。
2 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不论是提升自己的业绩,还是套取国有资金,都是因为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出现了问题,给了某些领导人钻空子的机会。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
2.1 内部控制环境不够良好
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2.1.1 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
当前,国有企业的“一把手”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更有些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特权优势,通过向自己的亲属,或自己控制的公司,以借款或投资的名义转移国有资金,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1.2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较强的压力影响
为了提高整个集团的经营效率和运营效果,控股母公司往往对下属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设定较高的财务目标,或以巨额奖金予以激励,而这些高级人员迫于上述压力,很可能通过关联方交易,来操纵财务报表,以实现其目的。与其相反的是,有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基于少缴税金的考虑,会通过关联方交易的方法使盈利最小化。
2.1.3 管理层不重视组织结构的复杂性
目前,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壮大,有的还并购或参股了许多上下游企业,并且还投资成立了许多子公司,甚至是三四级公司等。若多个地区的子公司、合营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很可能由于组织结构太复杂,而管理层不够重视,认为都是自己家的事,财务人员又缺乏胜任能力,造成会计核算不恰当。
2.1.4 诚信和道德文化未深入每位职工心中
国有企业在不断地吸收合并私营企业的过程中,也吸收或招聘了形形色色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一方面是有才能,但另一方面可能是思想觉悟不高,甚至拜金主义严重。如果不加强思想教育以及行为规范,很可能国有企业在发生关联方交易的时候,影响到关联方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甚至利用关联方交易套取国有资金。
2.2 关联方交易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
目前国有企业的关联方交易风险评估机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界定关联方,比如在按要求向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机构提供关联方时,未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的亲属、以亲属关系为纽带的关联企业告知对方,而只是将按股权比例投资入股的公司告知对方,致使关联方认定范围不全面、不真实,不论是从定价政策,还是从资金安全,都存在潜在风险。二是风险控制部门在识别、评估风险过程中,有的胜任能力不够,有的仅凭主观经验判断,导致不能客观地、专业地分析关联方交易的风险所在,也就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风险。
2.3 关联方交易监督体制不健全
良好的治理结构可以对国有企业的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监督,目前国有企业中一般都设置了“审计部”“监事会”等监督部门,但董事会中大多未设置“独立董事”;即使设置了“审计部”“监事会”等这样的监督機构,也往往不够独立,没有权威性,形同虚设,无法对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另外,外聘的中介机构一般是一年一次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未必能深入地了解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而投资方及纪检部门对国有企业巡视的次数也比较少,监督未到位,很容易发生个别领导人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的行为。 3 完善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对策
3.1 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从组织结构上、员工思想上来防范关联方交易发生的风险
3.1.1 国有企业从外部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应当从多方考察其道德品质
对国有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在引进招聘时应当选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员。增强企业活力,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管理企业,固然是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但更要防止“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人员担任企业的重要工作岗位。因此,国有企业在招聘这些关键管理人员时,应当深入考察这些人员过去的从业及生活经历,不只是找他以前工作过的单位的领导进行访谈,还要找以前他单位的同事、比较熟悉他的员工进行访谈。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坚强、思想上不纯洁”的“能人”登上重要工作岗位。
3.1.2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以“诚信和道德”为准绳的企业文化,全体员工都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可以指导和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形成团体的凝聚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至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应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决剔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不正之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各级部门领导的带领下,所有员工坚决杜绝“贪污腐化”的思想。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道德品质培训,以“立德树人”为目的,让每一位员工心中都充满正能量。
3.2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风控部门的建设,正确识别和评估关联方交易风险
首先,对国有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应当每年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部门报告直系亲属所从事的行业或工作单位,甚至向其公布财产状况。在每年例行检查及审计期间,都应向检查、审计部门报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情况。
其次,一般国有企业都建有风险控制部门,对企业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活动进行把控。但现实中风控部门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比如业务不精、独立性差等。国有企业的风控部门应当选派有一定经验、知识和技能以及业务精干的优秀人才,对企业的各类关联方交易活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增强企业风险的管控防范能力。
3.3 国有企业应当强化监督,防止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使国有资产流失
3.3.1 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
审计部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部门,企业除了要求审计部门的人员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外,审计部还应当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审计部只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对关联方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机构,国有企业应当落实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的监督。监事会应当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当具有话语权,避免流于形式。监事会应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3.3.2 健全国有企业外部监督体制
一是要强化出资人的监督,加快企业行为规范内部制度的建设,加强对企业关联方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二是健全外部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通过聘请外部负责任、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降低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利等的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4 结语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健全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加强内控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只有切实做好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防止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发生,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于佳.关联交易与其内部控制研究——基于一汽富维案例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7(1):104-106.
[2]文婧.关联方交易舞弊内部控制研究——以雅百特为例[J].财会通讯,2019(32):118-120.
[3]支玉然.关联交易与内部控制流程的思考——以五粮液上市公司为例[J].时代金融,2013(21):322.
[4]楊晓红.企业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案例分析——以亚夏股份为例[J].商业会计,2017(14):53-54.
[5]张婉玲.关于优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措施的探讨[J].中国商论,2020(19):129-130.
[关键词]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国有资产流失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5.077
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做优做大做强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国有企业集团会通过关联方交易来提高集团的运营效率,以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但也有个别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关联方交易,利用内控不健全等因素,超越法律、制度的规定,虚构交易、粉饰报表,甚至以权谋私,侵吞资产,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
1 完善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健全内部控制,并促使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贯彻执行,对防止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发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1 可以防止个别领导人为追求业绩,通过关联方交易对报表进行造假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大部分是从内部培养的,但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有一部分是从外部引进的。对由内部培养的,需要定期轮岗,对从外部引进的,则需要签订聘任年限合同,虽然形式不同,但都要规定领导人的任期目标。为了提升自己的业绩,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会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形式,做大收入,减少费用支出,从而增加净利润,提高利税水平。只有强化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才能杜绝个别领导人粉饰报表的舞弊行为,国有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1.2 可以防止个别领导人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侵吞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为了快速发展,往往需要从外部引进人才,如果引进时考察不周,重才轻德,则个别领导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的权力,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将国有企业的资金转移到由他个人控制的公司。转移方式很多,有的是通过借款的形式,有的是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但不论哪种方式,最终都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1.3 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长久持续发展
健全而有效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可以保障各子公司之间的密切合作,提高整个集团的生产运营效率,顺利实现企业的目标,从而保障国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长久持续发展。
2 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不论是提升自己的业绩,还是套取国有资金,都是因为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出现了问题,给了某些领导人钻空子的机会。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
2.1 内部控制环境不够良好
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2.1.1 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
当前,国有企业的“一把手”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更有些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特权优势,通过向自己的亲属,或自己控制的公司,以借款或投资的名义转移国有资金,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1.2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较强的压力影响
为了提高整个集团的经营效率和运营效果,控股母公司往往对下属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设定较高的财务目标,或以巨额奖金予以激励,而这些高级人员迫于上述压力,很可能通过关联方交易,来操纵财务报表,以实现其目的。与其相反的是,有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基于少缴税金的考虑,会通过关联方交易的方法使盈利最小化。
2.1.3 管理层不重视组织结构的复杂性
目前,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壮大,有的还并购或参股了许多上下游企业,并且还投资成立了许多子公司,甚至是三四级公司等。若多个地区的子公司、合营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很可能由于组织结构太复杂,而管理层不够重视,认为都是自己家的事,财务人员又缺乏胜任能力,造成会计核算不恰当。
2.1.4 诚信和道德文化未深入每位职工心中
国有企业在不断地吸收合并私营企业的过程中,也吸收或招聘了形形色色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一方面是有才能,但另一方面可能是思想觉悟不高,甚至拜金主义严重。如果不加强思想教育以及行为规范,很可能国有企业在发生关联方交易的时候,影响到关联方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甚至利用关联方交易套取国有资金。
2.2 关联方交易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
目前国有企业的关联方交易风险评估机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界定关联方,比如在按要求向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机构提供关联方时,未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的亲属、以亲属关系为纽带的关联企业告知对方,而只是将按股权比例投资入股的公司告知对方,致使关联方认定范围不全面、不真实,不论是从定价政策,还是从资金安全,都存在潜在风险。二是风险控制部门在识别、评估风险过程中,有的胜任能力不够,有的仅凭主观经验判断,导致不能客观地、专业地分析关联方交易的风险所在,也就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风险。
2.3 关联方交易监督体制不健全
良好的治理结构可以对国有企业的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监督,目前国有企业中一般都设置了“审计部”“监事会”等监督部门,但董事会中大多未设置“独立董事”;即使设置了“审计部”“监事会”等这样的监督機构,也往往不够独立,没有权威性,形同虚设,无法对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另外,外聘的中介机构一般是一年一次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未必能深入地了解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而投资方及纪检部门对国有企业巡视的次数也比较少,监督未到位,很容易发生个别领导人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的行为。 3 完善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对策
3.1 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从组织结构上、员工思想上来防范关联方交易发生的风险
3.1.1 国有企业从外部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应当从多方考察其道德品质
对国有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在引进招聘时应当选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员。增强企业活力,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管理企业,固然是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但更要防止“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人员担任企业的重要工作岗位。因此,国有企业在招聘这些关键管理人员时,应当深入考察这些人员过去的从业及生活经历,不只是找他以前工作过的单位的领导进行访谈,还要找以前他单位的同事、比较熟悉他的员工进行访谈。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坚强、思想上不纯洁”的“能人”登上重要工作岗位。
3.1.2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以“诚信和道德”为准绳的企业文化,全体员工都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可以指导和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形成团体的凝聚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至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应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决剔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不正之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各级部门领导的带领下,所有员工坚决杜绝“贪污腐化”的思想。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道德品质培训,以“立德树人”为目的,让每一位员工心中都充满正能量。
3.2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风控部门的建设,正确识别和评估关联方交易风险
首先,对国有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应当每年向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部门报告直系亲属所从事的行业或工作单位,甚至向其公布财产状况。在每年例行检查及审计期间,都应向检查、审计部门报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情况。
其次,一般国有企业都建有风险控制部门,对企业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活动进行把控。但现实中风控部门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比如业务不精、独立性差等。国有企业的风控部门应当选派有一定经验、知识和技能以及业务精干的优秀人才,对企业的各类关联方交易活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增强企业风险的管控防范能力。
3.3 国有企业应当强化监督,防止通过关联方交易舞弊使国有资产流失
3.3.1 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
审计部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部门,企业除了要求审计部门的人员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外,审计部还应当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审计部只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对关联方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机构,国有企业应当落实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的监督。监事会应当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当具有话语权,避免流于形式。监事会应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3.3.2 健全国有企业外部监督体制
一是要强化出资人的监督,加快企业行为规范内部制度的建设,加强对企业关联方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二是健全外部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通过聘请外部负责任、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降低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利等的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4 结语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健全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加强内控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只有切实做好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防止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发生,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于佳.关联交易与其内部控制研究——基于一汽富维案例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7(1):104-106.
[2]文婧.关联方交易舞弊内部控制研究——以雅百特为例[J].财会通讯,2019(32):118-120.
[3]支玉然.关联交易与内部控制流程的思考——以五粮液上市公司为例[J].时代金融,2013(21):322.
[4]楊晓红.企业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案例分析——以亚夏股份为例[J].商业会计,2017(14):53-54.
[5]张婉玲.关于优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措施的探讨[J].中国商论,2020(19):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