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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凭证式国债的管理模式,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促进凭证式国债顺利发行,人民银行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国债承销团成员实现凭证式国债债券登记的网络化管理、同城同行的通买通卖和国债发行额度的计算机调剂与管理.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国债承销团成员开发的国债软件管理系统应具备发行、兑付、质押贷款、余额查询、债权挂失等完整的统计功能和快捷的数据采集手段,以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凭证式国债发行、兑付的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