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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警察制度在中国确立后,历届政府当局在建构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控制的同时,也在努力凸显警察服务社会以及对于公共事业的管理职能。与此同时,警察职能出现泛化的倾向,一方面是固有传统职能的不断强化,另一方面是警察在诸多行政领域的介入。权责混乱带来的职能扩张与偏离,显示出近代中国警察制度虽已建立,但警察职能还需要在法律层面和制度框架内加以规范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