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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岑从哲学与教育两视角对人格进行了两层诠释:“表现生命”与“大意力之表征”。前者主张人格即是生命本质的真实表现,后者认定人格是大意力的现实表征,二者殊途同归于李氏生命本体里,从而共同倡导一种积极向上、勇于创造、苦战激斗、彰显个性的人格观。它源于生活又追求精神、开放实在又自主平等、理论扎实又关切现实,对当代中国的人格理论与人格教育尤其是青年及儿童人格教育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