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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龙头企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2018年将开展第八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