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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营改增”加快推进,营业税作为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即将灭失,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房产税等小税种难以承担主体税种的大任,作为直接税的所得税虽然占有比例较高,却都属于共享税,而我国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建设难以推进,除了经济结构和收入分配不合理等客观吾件外,主要是由于法治建设落后、配套制度不健全、征管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阻碍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我国地方直接税收入对地方财力保障的程度入手,对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的制度性障碍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基本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