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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4]3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