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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但仍然可以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中国式税收竞争。本文在构建省级企业所得税优惠衡量指标的基础上,使用面板数据空间滞后模型分析表明,中国地方政府间存在无序的策略互补式税收竞争,并且在企业所得税名义税收优惠上的竞争比实际税收优惠更为激烈。中央政府有必要从企业所得税名义税收优惠入手,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政府间的企业所得税竞争行为,但同时也应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及其实施效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