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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详细阐述气温指数保险内涵及优势的基础上,结合对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设计方法研究,对气温指数保险的特殊的经济属性进行了分析,并对确定赔偿指数以及厘定保险费率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研究结果表明,利用参数方法拟合产量的概率分布和利用Weibull分布拟合气温概率密度函数较为合适。本文根据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设计方法总结了气温指数保险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发展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气温指数保险;海水养殖产业;保险产品设计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 2019)05-0083-07
一、引 言
2016年,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加大对渔业保险的支持和投入,全行业共承保渔民80. 95万人,渔船6.78万艘,养殖水面2.45万公顷,养殖网箱3 214口,提供风险保障3 372亿元,同比增长2. 68%,年内支付经济补偿金8. 50亿元,同比增长26. 23%[1]。气温指数保险作为一类已开发的保险产品,在丰富保险产品、分散承保风险、提高再生产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自2007年起,国内学者开始对气温指数保险进行研究,但研究方向主要关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对渔业保险产品及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研究较少,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研究成果更少[2].并且此类产品的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养殖户对于此类保险的认识,保险公司对于指数的选取和保险费率的厘定等方面还在探索阶段。
气温变化是导致海水养殖产量波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气温影响海水养殖水体的温度,进而对海水养殖水体水质以及海水养殖生物产生影响,从而造成海水养殖产量的变化,极端温度还会给海水养殖带来损失。以辽宁省为例,2010年的海冰灾害给滩涂贝类养殖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约20. 50亿元,2012年夏季的高温天气给海参养殖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因此,针对基于气温变化而开发的指数型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
气温指数保险是将气温变化对保险标的影响程度指数化,构建赔偿指数与保险标的产量和损失的对应关系,保险合同以该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的触发标准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3]。
21世纪以来,我国海洋渔业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截至2016年底,我国的水产品总量达到6 901.25万吨,同比增长3.01%,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其中海水养殖产量达到了1963. 13万吨,同比增长3. 82%,占水产品总产量28. 45%[4].超过了海水捕捞产量,海水养殖所占比重进一步加大,对于渔业经济发展起到了支柱性作用。但是,海水养殖产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特性[3],一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非常惨重,很难有再生产的能力,这对于渔业经济安全和粮食安全都会产生不利影响[5],这些因素使得将气温指数保险应用于海水养殖产业,利用气温指数保险产品活跃海水养殖保险市场,对提高海水养殖风险管理效率,稳定养殖户收入、提升养殖户生活水平,发展和推广海水养殖保险,保障渔民再生产能力等方面意义重大。
一、气温指数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当气温指数保险应用于海水养殖产业,海水养殖产业的特殊性导致气温指数保险具备独特的经济属性,此时,气温指数保险的特点是社会效益高而自身经营收益低,这是由海水养殖产业的弱质性和重要性决定的。它通过保障养殖户生产经营的持续性,从而稳定整个渔业经济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体而言,其准公共物品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海水养殖过程存在着各种风险,而海水养殖产业又是渔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海水养殖产业的发展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气温指数保险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反映了政府保障海水养殖产业和渔业产业经济稳定发展的具体作为和政策去向,它为海水养殖户承担风险,并依靠政府公信力和资源调动分配能力,将海水养殖产业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其受益者不仅是投保的海水养殖户,而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因此,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效用是不可分割的。
(二)消费的非排他性
气温指数保险在防灾降损、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不具有排他性。投保人是直接受益人,这是保险的一般规律。但是气温指数在消费过程中以及在经营和风险管理的一定环节上不具有排他性。比如气温指数保险的保险人为防止干旱高温而进行的人工增雨的成果不具有排他性,可以使没有加入保险的海水养殖户有“搭便车”的机会而免费享有。
(三)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从市场竞争性方面来说,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基本不具备竞争性。事实上,由于海水养殖产业的“三高”属性,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在竞争性市场上的需求和供给都很难得到有效满足,仅仅靠市场机制调节,难以实现气温指数保险产品高效的资源配置。
(四)经营的规模性
因为保险的经营必须依赖大数法则,承保足够符合条件的保险标的才能使风险在更广阔的时空得到有效分散[6],再加上海水养殖产业气温风险影响范围集中、波及范围广、造成损失大、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导致如果气温指数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够大、可保标的不够多、经营机构实力不够雄厚,就很难将气温风险成功转移到更广阔的时空中。一旦发生灾害,造成巨大损失,经营机构很难独立完成赔付,收益和成本完全失衡。因此,气温指数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损失范围集中,风险覆盖面广,发生频率高,而且赔付率也远高于一般农业保险,这也是气温指数保险不同于一般农业保险的特殊之处。
(五)效用的正外部性
气温指数保险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气温指数保险的正外部性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气温指数保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渔业安全。一般来说,威胁海水养殖产业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两大风险,市场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最低价格保护机制等制度安排化解,而气温指数保险是化解海水养殖自然风险中气温风险的重要措施,通过经济补偿保证养殖户的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二是气温指数保险稳定海水养殖户收入。气温指数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海水养殖户的贫困率,巩固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气温指数保险将政府补贴给予那些受到高温侵害、最需要经济补偿的海水养殖户,从而保障了海水养殖户收入的稳定,使海水养殖户之间的收入分配趋于合理,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养殖户收入的稳定和增长,有利于促进沿海城市消费市场的发育和扩大,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三是气温指数保险的推广能够促进沿海城市经济发展。由于海水养殖产业信贷风险很高,因此,海水养殖户信贷成本比其他种类的信贷成本高很多,而气温指数保险通过为海水养殖户提供风险保障,可以提高海水养殖户的风险抵御和偿贷能力,减少金融机构的顾虑,促进海水养殖产业信贷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信贷金融的整体协同效应,从而推动沿海城市经济发展。针对海水养殖产业化组织的气温指数保险,能够降低海水养殖投资者的风险预期,提高投资者投资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四是气温指数保险机制可以将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市场主体参与的气温指数保险机制,可以将政府临时性的救灾行为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将“灾后救济”转变到“灾前保险”,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通过构建财政补贴资金透明的监督操作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决策、运行、監督的有效分离,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 因此,气温指数保险带来的利益,对于海水养殖户来说是私人的,但其附属的效益却是社会性的,气温指数保险带来的额外社会利益不能直接用基数指标进行衡量。因此,气温指数保险对保障我国渔业安全和粮食安全,稳定我国的渔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海水养殖产业设计开发气温指数保险产品是很有必要的。
三、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设计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是以气温指数保险为基础、以海水养殖产品为保险标的的新型保险产品,用于应对气温变化带来的风险,属于气象指数保险的一种[5]。从全国商业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气温指数保险在海水养殖领域的应用并不多。2015年,太平财险公司在山东省成功签单首款海参养殖气温指数保险业务,同年又在辽宁省签订同款保险产品的保单合同。本文将借鉴其他气象指数类保险产品设计方法,对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设计方法进行研究。
(一)气温对海水养殖影响分析
海水养殖面临多重风险,既包括海水养殖标的死亡、流失的风险,还包括海水养殖产品的市场风险等。沿海气温的高低直接影响海水养殖水体温度的高低,进而影响水中溶解氧高低、水体pH以及水中含氮量高低等重要因素[7]。首先,水温上升时,会降低养殖水体当中的溶解氧含量,给养殖产品带来缺氧风险[8],且水中含氮量明显升高,进而对养殖产品的呼吸能力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甚至造成赤潮等范围较广、破坏较严重的灾害[9]。其次,温度的变化会对海水养殖产品的进食、生长和繁殖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lO]。以贝类为例,一般贝类生长的最佳水温范围为15 -25℃,在这个温度范围内贝类的生长速度最快,繁殖能力最强,数量和个体重量增长得最快,而高于或低于这个范围都会给贝类的生长带来影响,甚至死亡。
(二)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赔付方式
根据定义,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设计基础是设定一个基本气温条件,如果当年的气温情况好于设定条件,则保险人不需赔付,反之,保险人则需要依照保险合同,按照养殖户的投保面积和赔偿指数进行理赔。赔偿指数由下式确定:
其中,P为投保区域的赔偿指数,t为气温,tx为赔付的触发值,T为赔付的退出值,L (t)为气温对应的赔付率。
一般保险合同在年初签订,在年末赔付,当气温情况符合赔偿条件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赔偿指数的乘积确定赔偿金额,保险金额由预期产量和预期价格的乘积决定。其中,预期产量等于实际养殖面积与预期单位面积产量的乘积,预期价格可以参照保险标的在行业内的平均价格进行确定,也可由投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总体上保险金额不能高于保险标的所能带来的预期收入[11]。保险费是由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所得。由此可见,赔偿指数的确定是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设计的关键。
(三)确定赔偿指数
如前文所述,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产品设计核心是确定赔偿指数,找出赔付率,即L (t)的具体形式,L(t)一般等于海水养殖产品的损失率,所以,建立气温同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是确定赔偿指数的关键步骤。
由于影响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的因素有多个,所以,可以通过将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作为被解释变量,将气温、降水量、风力等影响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构建二者之间的回归分析来确定相关关系,并将气温从其他因素中分离出来,以此来确定气温与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同时确定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率和赔付率。在建立回归分析时,可以选择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或者合适的面板数据模型,由于面板数据模型分为混合模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因此,需要通过H检验确定最符合条件的模型。
根据回归分析模型,可以得到气温同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并确定相应的损失函数。值得注意的是,在气温指数中,温度是否会导致海水养殖产品损失会有一个临界值,这是赔偿指数确认触发值的重要条件,不同种类海水养殖产品的温度临界值并不相同。例如,大黄鱼水温低于12℃不摄食,5.8-6℃死亡,高温不能超过33℃,而罗氏沼虾生长最适水温为25-30℃,致死温度的上、下限分别为38℃和14℃,因此,在做相关研究时,应按照海水养殖产品的种类区分开来,以增加赔偿指数的精确性。
保险公司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为了减少工作量以及快速进行理赔,会对赔偿指数进行分级,而且为了控制风险预防道德风险,也会对赔偿金额限定一个最大值,这个最大值一般是保险金额。因为气温越极端,破坏程度越高,其发生的概率越小,因此,应该将整个赔偿指数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温度并没有达到触发值,不需要考虑赔付的情况,我们重点要得到的是剩下三部分的分级。第二部分,因为频率高损失小是这一等级的特点,所以可以取这一部分损失的均值,作为整个等级的赔付金额,以此来减少计算量和工作量并缩短赔付时间,这样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是有利的。第三部分,由于发生的概率较小损失较大,因此,可以将在这一区间的温度进一步分成若干等级,随着等级的提升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赔付金额,以此来保证赔偿的合理性和简便性。第四部分,一般按照最大赔付额,即保险金额来进行赔偿,以防止道德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海水养殖产品一般都会是从幼苗养到成体,期间会经历一系列的生长阶段,不同生长阶段对于同一温度的反应程度也是不同,所以在确定具体的指数分级之前一定要做好保险标的的研究工作,以保证赔付方案设计的合理性。
(四)保险费率厘定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属于一种特殊的农业保险,其纯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符合传统农业保险的纯保险费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
r=E[L]/λμ
(2)其中,r为纯保险费率,E[L]为期望单位面积损失,λμ为保障水平,入为保障比例,μ为养殖户的期望单位面积产量。由于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故入取100%,因此,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純保险费率等于期望单位面积损失率。 期望单位面积损失由海水养殖产量的概率分布决定,目前拟合产量概率分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参数方法,假定产量服从某种分布,然后根据产量数据拟合出分布函数相应的参数值,从而可以得到该分布的概率密度函数。这种方法适用于数据量较小且事先假定模型的情况,有一定的误差和主观性,其分布模型主要有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Gamma分布、Beta分布、Weibull分布等[12]。第二,非参数方法,这是目前国际国内都较为流行的方法,此种方法不需要事先假定模型,直接根据所得样本数据确定影响产量分布的因素以及产量同因素之间的关系,对于函数形式没有具体要求且结果较为精确,误差较小,而对数据的要求很高,既要样本数量足够,也需要样本质量达到一定要求,主要方法包括直方图估计法、Rosenblatt估计法以及核密度估计法[13]。鉴于我国目前渔业生产数据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情况,可以更多地考虑利用参数方法拟合产量的概率分布。
对于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而言,其赔偿指数分级的特殊性使得其纯保险费率也可以表示为以下形式:
其中,Pi表示气温在第i个区间内的概率,Li (t)表示气温达到第i个区间时,海水养殖平均单位面积损失率。
气温是一种复杂多变的气象因素,且极端气温会对海水养殖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要估计气温出现的概率,需要用合适的分布拟合海水养殖区域内气温的概率密度函数。目前,Weibull分布是对极端气象因素拟合效果最好的[14]。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毛保险费率在形式上同一般的保险并没有太大不同,可以表述为:毛费率=纯费率×(1+附加费率)×(1+利润率),虽然形式上没有不同,但在实际定价过程中,因为不需要额外控制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发生,也不需要查勘定损,导致经营成本会降低,附加费率会相应的减少。
(五)设计保险合同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产品设计和产品的销售最终要落实到保险合同,由于海水养殖产品的特殊性,每一种产品的生长周期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同,保险合同里不仅需要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详细信息,更要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费以及支付方法等风险发生前信息,还要确定赔偿金的给付方法、保险人和被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风险发生后信息,利用明确的保险合同条款,保证各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四、问题及对策分析
氣温指数保险在产品特点及功能定位上具有明显优势,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约束性问题。
(一)气温指数保险的不足
1.无法消除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只能降低而无法消除。上面提到,气温指数保险的效果取决于气温同保险标的单位面积产量之间的相关程度,相关程度越高,基差风险越小,保险的效果越好。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气温指数保险的效果得以体现,就要将基差风险降低到某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之下,但基差风险本身是无法被消除的,只能通过选择最合适的气象指标尽可能地降低基差风险。
2.自身局限性
气温指数保险是对传统农业保险的补充,但它有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有些保险标的所在区域的风险区划并不容易,空间上的巨大差异使得确定触发值更为困难。其次,气温的数据可能存在较大误差。第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在区域的气温变化掌握更多实时准确信息,保险公司如果想预防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就需要加大相应工作量,确保实时数据的真实有效,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
3.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巨大风险
一般投保气温指数保险的投保人,其收入对气温有很强的依赖性,这就意味着,一旦遇到极端天气,极端温度会给投保人带来巨大损失,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承担巨大的风险。另外,如果投保人投保了气温指数保险,但遭遇了基差风险,即遭受了灾害但保险公司未赔付,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投保人的指责,造成严重的舆论影响,保险公司的名誉、信誉都会受到严重冲击,旗下的保险产品的销售也会受到波及,并因此承担巨大的名誉风险甚至产生巨大损失。因而对于此类保险,保险公司的热情并不高,不愿开展相关的业务,这方面还需要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4.不确定性大
气温的变化人力不能控制,这也为气温指数保险的定价带来了极大困难。未来气温变化难以准确预测,极端温度发生的概率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前一年的数据预测出精确结果。保险公司为了应对这种不确定性,会将此类风险造成的损失附加到保费里,保费的增加降低了养殖户购买的意愿,而养殖户不购买此类保险,又会令保险公司放弃此类产品的开发,使得气温指数保险无法长久的持续下去。因而此类保险可以作为传统农业保险的补充,但不能完全替代。
(二)解决对策
1.政府积极发挥指导、宣传、补贴和保障作用
政府在气温指数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应起到自身的特殊作用。一是充分意识到气温指数保险在丰富保险产品、健全保障制度、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农业保险整体的战略布局当中,确定其应有的合法地位,加强相关地区的气象检测设施建设,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并公布相关数据,保证气象指数保险健康发展。二是利用自身条件,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投保人和相关产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增设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试点,规范业务试点流程,加强农业部门、统计部门、气象部门等和保险公司之间通力协作。通过宣传,扩大气温指数保险的政策知晓率,统筹安排养殖户救济、资助、信贷,全面提高气温指数保险的需求。政府还应合理组织养殖户参加产品介绍研讨会,增强参保积极性,克服独户信息的封闭性。三是积极对气温指数保险进行补贴,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方面,与传统农业保险产品相比较,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对确定赔偿指数、费率厘定等方面专业性要求较高,其产品设计研究更加复杂,需要保险学、农业学、种植学、养殖学、气象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结合,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快为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提供专项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气温指数保险作为准公共物品,其购买和消费具有正外部性,全部由养殖户承担购买成本,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负担,同时社会公平性方面得不到保证。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由于收入受气候影响较大,收入也有一定的波动,保费对他们而言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负担,而费率过高会导致气温指数保险需求不足,政府应对气温指数保险的投保人、气温指数保险经营机构进行一定的保费补贴和再保险政策优惠支持,如实行减税免税等政策,以此减轻养殖户的资金负担,增加其参保意愿和需求。四是加强保险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保护机制,以此来保障先行者的利益,推动气温指数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效避免保险公司与政府信息的不对称。根据实践经验表明,政府为了避免农业保险定价规则信息不对称问题,常常引入竞争性市场机制。虽然政府在正外部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问题上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会有政府失灵问题。因而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都对降低投保成本、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从而对政府失灵产生一定的制约,提高外部性治理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理赔保障机制,稳定农业生产到再生产的过程,减小农业生产的波动性。 2.政商高校合力做好保险产品相关工作
在前期准备阶段,政府、保险公司和高校应该通力合作,合力做好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政府要借助相关部门的气象技术专家,在相关地区建立专用的气象观测站,并将得到的数据同保险公司和高校进行共享,吸引各方面的专家参与到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中来。高校利用自身学术人才众多的优势,重点研究气温同保险标的的产量、经济总量以及损失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尽可能地精确风险区划,减小基差风险,保证双方利益。同时,农业生产方面由于受气候和气象条件、土壤、水质、海流、地形、水深等自然因素影响和种植养殖技术、环境、品种、地域等方面的影响,与其他传统农业保险相比,气温指数保险更加复杂、困难、特殊。因而气温指数保险对专业人才要求较高,既要对保险理赔、勘察等保险经营管理技术及赔付流程熟悉,同时还要对海水养殖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积累。因而基于这种需求各高校和保险公司可以联合起来培养这方面的技术人才。此外,保险公司要发挥自己资金雄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在产品设计之初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保险市场的需求进行评估.以确定具体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等,保险条款设计也要规范详实,并且可以通过与其他保险产品结合的方式弥补气温指数保险的不足。
产品设计工作完成后,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体予以宣传,保险公司也要加大力度建设相应的基层服务体系,让气温指数保险从产品推广到产品购买以及保险赔付的通道畅通无阻。保险公司还可以同银行、农村信贷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通过此类机构对气温指数保险进行宣传,这样既提高了产品的普及率,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降低,增强养殖户和金融机构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在经营过程中,政府应根据海水养殖产业在我国的实际分布情况安排试点,并且在这些试点内实施独家经营的模式,对积极作为的保险公司进行奖励,保护先行者的合法权益,并进行适当税收减免,以鼓励他们继续研发和推广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当先行者遇到特大赔付导致的财务风险时,政府可以给予援助。
3.做好風险分散工作
多种渠道可以分散气温指数保险的风险:一是扩大气温指数保险的推广范围,增加承保范围,延长气温指数保险的开展期限,令气温指数保险包含更多的风险单位,根据大数法则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散风险,达到降低承保风险的目的。二是利用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至其他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业,通过保险方式的多样性,联合抵抗风险,更好地分散风险。三是加强行业内部的资源整合,根据行业需要,开展相应的互助保险,令行业内部的风险在行业内流动起来,让整个行业内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和企业承担共同的风险,降低每个参与者面临的风险。四是合理进行风险区划,参考每一个进行风险区划后的风险区域内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对超出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部分不予承保,利用控制保险金额、规定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签订共同保险条款等方式,限制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责任。五是通过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经营气象指数保险的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例投入、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等方式建立气温风险准备金,对承保气温指数保险并遭遇巨大损失的保险公司提供补偿。六是设计发行气温指数保险的金融工具,保险市场同资本市场有效结合,将风险转向国内甚至全球的资本市场,从而有效地在更宽广的范围内分散风险,减小保险公司的赔偿风险。
五、结语
同传统农业保险相比,气温指数保险能够更有效地规避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减少运营成本、转移风险、降低基差风险,且一般采用第三方的气象数据,数据可靠有保证,产品价格便宜,保险内容更简单易懂,容易推广,赔偿周期短,不会耽误养殖户的正常再生产,这些优点的汇集使得气温指数保险为保险标的相关产业经营者多了一条降低风险的途径。
本文详细分析了气温对海水养殖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考虑将整个赔偿指数按照是否达到触发值、频率及损失大小、损失是否达到或者超过保险金额分为四个部分,以此确定赔偿指数,并详细阐述了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纯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推荐利用参数方法拟合产量的概率分布以及利用Weibull分布拟合气温概率密度函数。
本文分析了气温指数保险面临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开发气温指数保险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合作,政府要承担起前期数据积累、提供气象专家、宣传推广、补贴奖励等方面的责任,加强相关产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以及对自身风险的重视,引导保险公司和高校加入其中,在产品的设计、推广、运营上通力合作。保险公司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根据保险市场的实际需求,积极进行产品研发。高校要利用自身人才优势,确定合理的赔偿指数,三方合力一起推动我国气温指数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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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齐)
[关键词]气温指数保险;海水养殖产业;保险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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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变化是导致海水养殖产量波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气温影响海水养殖水体的温度,进而对海水养殖水体水质以及海水养殖生物产生影响,从而造成海水养殖产量的变化,极端温度还会给海水养殖带来损失。以辽宁省为例,2010年的海冰灾害给滩涂贝类养殖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约20. 50亿元,2012年夏季的高温天气给海参养殖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因此,针对基于气温变化而开发的指数型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
气温指数保险是将气温变化对保险标的影响程度指数化,构建赔偿指数与保险标的产量和损失的对应关系,保险合同以该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的触发标准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3]。
21世纪以来,我国海洋渔业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截至2016年底,我国的水产品总量达到6 901.25万吨,同比增长3.01%,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其中海水养殖产量达到了1963. 13万吨,同比增长3. 82%,占水产品总产量28. 45%[4].超过了海水捕捞产量,海水养殖所占比重进一步加大,对于渔业经济发展起到了支柱性作用。但是,海水养殖产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三高”特性[3],一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非常惨重,很难有再生产的能力,这对于渔业经济安全和粮食安全都会产生不利影响[5],这些因素使得将气温指数保险应用于海水养殖产业,利用气温指数保险产品活跃海水养殖保险市场,对提高海水养殖风险管理效率,稳定养殖户收入、提升养殖户生活水平,发展和推广海水养殖保险,保障渔民再生产能力等方面意义重大。
一、气温指数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当气温指数保险应用于海水养殖产业,海水养殖产业的特殊性导致气温指数保险具备独特的经济属性,此时,气温指数保险的特点是社会效益高而自身经营收益低,这是由海水养殖产业的弱质性和重要性决定的。它通过保障养殖户生产经营的持续性,从而稳定整个渔业经济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体而言,其准公共物品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海水养殖过程存在着各种风险,而海水养殖产业又是渔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海水养殖产业的发展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气温指数保险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反映了政府保障海水养殖产业和渔业产业经济稳定发展的具体作为和政策去向,它为海水养殖户承担风险,并依靠政府公信力和资源调动分配能力,将海水养殖产业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其受益者不仅是投保的海水养殖户,而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因此,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效用是不可分割的。
(二)消费的非排他性
气温指数保险在防灾降损、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不具有排他性。投保人是直接受益人,这是保险的一般规律。但是气温指数在消费过程中以及在经营和风险管理的一定环节上不具有排他性。比如气温指数保险的保险人为防止干旱高温而进行的人工增雨的成果不具有排他性,可以使没有加入保险的海水养殖户有“搭便车”的机会而免费享有。
(三)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从市场竞争性方面来说,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基本不具备竞争性。事实上,由于海水养殖产业的“三高”属性,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在竞争性市场上的需求和供给都很难得到有效满足,仅仅靠市场机制调节,难以实现气温指数保险产品高效的资源配置。
(四)经营的规模性
因为保险的经营必须依赖大数法则,承保足够符合条件的保险标的才能使风险在更广阔的时空得到有效分散[6],再加上海水养殖产业气温风险影响范围集中、波及范围广、造成损失大、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导致如果气温指数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够大、可保标的不够多、经营机构实力不够雄厚,就很难将气温风险成功转移到更广阔的时空中。一旦发生灾害,造成巨大损失,经营机构很难独立完成赔付,收益和成本完全失衡。因此,气温指数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损失范围集中,风险覆盖面广,发生频率高,而且赔付率也远高于一般农业保险,这也是气温指数保险不同于一般农业保险的特殊之处。
(五)效用的正外部性
气温指数保险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气温指数保险的正外部性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气温指数保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渔业安全。一般来说,威胁海水养殖产业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两大风险,市场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最低价格保护机制等制度安排化解,而气温指数保险是化解海水养殖自然风险中气温风险的重要措施,通过经济补偿保证养殖户的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二是气温指数保险稳定海水养殖户收入。气温指数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海水养殖户的贫困率,巩固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气温指数保险将政府补贴给予那些受到高温侵害、最需要经济补偿的海水养殖户,从而保障了海水养殖户收入的稳定,使海水养殖户之间的收入分配趋于合理,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而养殖户收入的稳定和增长,有利于促进沿海城市消费市场的发育和扩大,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三是气温指数保险的推广能够促进沿海城市经济发展。由于海水养殖产业信贷风险很高,因此,海水养殖户信贷成本比其他种类的信贷成本高很多,而气温指数保险通过为海水养殖户提供风险保障,可以提高海水养殖户的风险抵御和偿贷能力,减少金融机构的顾虑,促进海水养殖产业信贷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信贷金融的整体协同效应,从而推动沿海城市经济发展。针对海水养殖产业化组织的气温指数保险,能够降低海水养殖投资者的风险预期,提高投资者投资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四是气温指数保险机制可以将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市场主体参与的气温指数保险机制,可以将政府临时性的救灾行为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将“灾后救济”转变到“灾前保险”,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通过构建财政补贴资金透明的监督操作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决策、运行、監督的有效分离,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 因此,气温指数保险带来的利益,对于海水养殖户来说是私人的,但其附属的效益却是社会性的,气温指数保险带来的额外社会利益不能直接用基数指标进行衡量。因此,气温指数保险对保障我国渔业安全和粮食安全,稳定我国的渔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海水养殖产业设计开发气温指数保险产品是很有必要的。
三、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设计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是以气温指数保险为基础、以海水养殖产品为保险标的的新型保险产品,用于应对气温变化带来的风险,属于气象指数保险的一种[5]。从全国商业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气温指数保险在海水养殖领域的应用并不多。2015年,太平财险公司在山东省成功签单首款海参养殖气温指数保险业务,同年又在辽宁省签订同款保险产品的保单合同。本文将借鉴其他气象指数类保险产品设计方法,对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设计方法进行研究。
(一)气温对海水养殖影响分析
海水养殖面临多重风险,既包括海水养殖标的死亡、流失的风险,还包括海水养殖产品的市场风险等。沿海气温的高低直接影响海水养殖水体温度的高低,进而影响水中溶解氧高低、水体pH以及水中含氮量高低等重要因素[7]。首先,水温上升时,会降低养殖水体当中的溶解氧含量,给养殖产品带来缺氧风险[8],且水中含氮量明显升高,进而对养殖产品的呼吸能力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甚至造成赤潮等范围较广、破坏较严重的灾害[9]。其次,温度的变化会对海水养殖产品的进食、生长和繁殖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lO]。以贝类为例,一般贝类生长的最佳水温范围为15 -25℃,在这个温度范围内贝类的生长速度最快,繁殖能力最强,数量和个体重量增长得最快,而高于或低于这个范围都会给贝类的生长带来影响,甚至死亡。
(二)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赔付方式
根据定义,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的设计基础是设定一个基本气温条件,如果当年的气温情况好于设定条件,则保险人不需赔付,反之,保险人则需要依照保险合同,按照养殖户的投保面积和赔偿指数进行理赔。赔偿指数由下式确定:
其中,P为投保区域的赔偿指数,t为气温,tx为赔付的触发值,T为赔付的退出值,L (t)为气温对应的赔付率。
一般保险合同在年初签订,在年末赔付,当气温情况符合赔偿条件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赔偿指数的乘积确定赔偿金额,保险金额由预期产量和预期价格的乘积决定。其中,预期产量等于实际养殖面积与预期单位面积产量的乘积,预期价格可以参照保险标的在行业内的平均价格进行确定,也可由投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总体上保险金额不能高于保险标的所能带来的预期收入[11]。保险费是由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所得。由此可见,赔偿指数的确定是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设计的关键。
(三)确定赔偿指数
如前文所述,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产品设计核心是确定赔偿指数,找出赔付率,即L (t)的具体形式,L(t)一般等于海水养殖产品的损失率,所以,建立气温同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是确定赔偿指数的关键步骤。
由于影响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的因素有多个,所以,可以通过将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作为被解释变量,将气温、降水量、风力等影响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构建二者之间的回归分析来确定相关关系,并将气温从其他因素中分离出来,以此来确定气温与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同时确定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率和赔付率。在建立回归分析时,可以选择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或者合适的面板数据模型,由于面板数据模型分为混合模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因此,需要通过H检验确定最符合条件的模型。
根据回归分析模型,可以得到气温同海水养殖单位面积损失之间的关系,并确定相应的损失函数。值得注意的是,在气温指数中,温度是否会导致海水养殖产品损失会有一个临界值,这是赔偿指数确认触发值的重要条件,不同种类海水养殖产品的温度临界值并不相同。例如,大黄鱼水温低于12℃不摄食,5.8-6℃死亡,高温不能超过33℃,而罗氏沼虾生长最适水温为25-30℃,致死温度的上、下限分别为38℃和14℃,因此,在做相关研究时,应按照海水养殖产品的种类区分开来,以增加赔偿指数的精确性。
保险公司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为了减少工作量以及快速进行理赔,会对赔偿指数进行分级,而且为了控制风险预防道德风险,也会对赔偿金额限定一个最大值,这个最大值一般是保险金额。因为气温越极端,破坏程度越高,其发生的概率越小,因此,应该将整个赔偿指数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温度并没有达到触发值,不需要考虑赔付的情况,我们重点要得到的是剩下三部分的分级。第二部分,因为频率高损失小是这一等级的特点,所以可以取这一部分损失的均值,作为整个等级的赔付金额,以此来减少计算量和工作量并缩短赔付时间,这样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是有利的。第三部分,由于发生的概率较小损失较大,因此,可以将在这一区间的温度进一步分成若干等级,随着等级的提升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赔付金额,以此来保证赔偿的合理性和简便性。第四部分,一般按照最大赔付额,即保险金额来进行赔偿,以防止道德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海水养殖产品一般都会是从幼苗养到成体,期间会经历一系列的生长阶段,不同生长阶段对于同一温度的反应程度也是不同,所以在确定具体的指数分级之前一定要做好保险标的的研究工作,以保证赔付方案设计的合理性。
(四)保险费率厘定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属于一种特殊的农业保险,其纯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符合传统农业保险的纯保险费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
r=E[L]/λμ
(2)其中,r为纯保险费率,E[L]为期望单位面积损失,λμ为保障水平,入为保障比例,μ为养殖户的期望单位面积产量。由于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故入取100%,因此,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純保险费率等于期望单位面积损失率。 期望单位面积损失由海水养殖产量的概率分布决定,目前拟合产量概率分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参数方法,假定产量服从某种分布,然后根据产量数据拟合出分布函数相应的参数值,从而可以得到该分布的概率密度函数。这种方法适用于数据量较小且事先假定模型的情况,有一定的误差和主观性,其分布模型主要有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Gamma分布、Beta分布、Weibull分布等[12]。第二,非参数方法,这是目前国际国内都较为流行的方法,此种方法不需要事先假定模型,直接根据所得样本数据确定影响产量分布的因素以及产量同因素之间的关系,对于函数形式没有具体要求且结果较为精确,误差较小,而对数据的要求很高,既要样本数量足够,也需要样本质量达到一定要求,主要方法包括直方图估计法、Rosenblatt估计法以及核密度估计法[13]。鉴于我国目前渔业生产数据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情况,可以更多地考虑利用参数方法拟合产量的概率分布。
对于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而言,其赔偿指数分级的特殊性使得其纯保险费率也可以表示为以下形式:
其中,Pi表示气温在第i个区间内的概率,Li (t)表示气温达到第i个区间时,海水养殖平均单位面积损失率。
气温是一种复杂多变的气象因素,且极端气温会对海水养殖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要估计气温出现的概率,需要用合适的分布拟合海水养殖区域内气温的概率密度函数。目前,Weibull分布是对极端气象因素拟合效果最好的[14]。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毛保险费率在形式上同一般的保险并没有太大不同,可以表述为:毛费率=纯费率×(1+附加费率)×(1+利润率),虽然形式上没有不同,但在实际定价过程中,因为不需要额外控制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发生,也不需要查勘定损,导致经营成本会降低,附加费率会相应的减少。
(五)设计保险合同
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的产品设计和产品的销售最终要落实到保险合同,由于海水养殖产品的特殊性,每一种产品的生长周期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同,保险合同里不仅需要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详细信息,更要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费以及支付方法等风险发生前信息,还要确定赔偿金的给付方法、保险人和被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风险发生后信息,利用明确的保险合同条款,保证各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四、问题及对策分析
氣温指数保险在产品特点及功能定位上具有明显优势,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约束性问题。
(一)气温指数保险的不足
1.无法消除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只能降低而无法消除。上面提到,气温指数保险的效果取决于气温同保险标的单位面积产量之间的相关程度,相关程度越高,基差风险越小,保险的效果越好。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气温指数保险的效果得以体现,就要将基差风险降低到某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之下,但基差风险本身是无法被消除的,只能通过选择最合适的气象指标尽可能地降低基差风险。
2.自身局限性
气温指数保险是对传统农业保险的补充,但它有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有些保险标的所在区域的风险区划并不容易,空间上的巨大差异使得确定触发值更为困难。其次,气温的数据可能存在较大误差。第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在区域的气温变化掌握更多实时准确信息,保险公司如果想预防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就需要加大相应工作量,确保实时数据的真实有效,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
3.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巨大风险
一般投保气温指数保险的投保人,其收入对气温有很强的依赖性,这就意味着,一旦遇到极端天气,极端温度会给投保人带来巨大损失,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承担巨大的风险。另外,如果投保人投保了气温指数保险,但遭遇了基差风险,即遭受了灾害但保险公司未赔付,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投保人的指责,造成严重的舆论影响,保险公司的名誉、信誉都会受到严重冲击,旗下的保险产品的销售也会受到波及,并因此承担巨大的名誉风险甚至产生巨大损失。因而对于此类保险,保险公司的热情并不高,不愿开展相关的业务,这方面还需要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4.不确定性大
气温的变化人力不能控制,这也为气温指数保险的定价带来了极大困难。未来气温变化难以准确预测,极端温度发生的概率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前一年的数据预测出精确结果。保险公司为了应对这种不确定性,会将此类风险造成的损失附加到保费里,保费的增加降低了养殖户购买的意愿,而养殖户不购买此类保险,又会令保险公司放弃此类产品的开发,使得气温指数保险无法长久的持续下去。因而此类保险可以作为传统农业保险的补充,但不能完全替代。
(二)解决对策
1.政府积极发挥指导、宣传、补贴和保障作用
政府在气温指数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应起到自身的特殊作用。一是充分意识到气温指数保险在丰富保险产品、健全保障制度、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农业保险整体的战略布局当中,确定其应有的合法地位,加强相关地区的气象检测设施建设,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并公布相关数据,保证气象指数保险健康发展。二是利用自身条件,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投保人和相关产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增设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试点,规范业务试点流程,加强农业部门、统计部门、气象部门等和保险公司之间通力协作。通过宣传,扩大气温指数保险的政策知晓率,统筹安排养殖户救济、资助、信贷,全面提高气温指数保险的需求。政府还应合理组织养殖户参加产品介绍研讨会,增强参保积极性,克服独户信息的封闭性。三是积极对气温指数保险进行补贴,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方面,与传统农业保险产品相比较,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对确定赔偿指数、费率厘定等方面专业性要求较高,其产品设计研究更加复杂,需要保险学、农业学、种植学、养殖学、气象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结合,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快为气温指数保险产品的提供专项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气温指数保险作为准公共物品,其购买和消费具有正外部性,全部由养殖户承担购买成本,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负担,同时社会公平性方面得不到保证。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由于收入受气候影响较大,收入也有一定的波动,保费对他们而言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负担,而费率过高会导致气温指数保险需求不足,政府应对气温指数保险的投保人、气温指数保险经营机构进行一定的保费补贴和再保险政策优惠支持,如实行减税免税等政策,以此减轻养殖户的资金负担,增加其参保意愿和需求。四是加强保险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保护机制,以此来保障先行者的利益,推动气温指数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效避免保险公司与政府信息的不对称。根据实践经验表明,政府为了避免农业保险定价规则信息不对称问题,常常引入竞争性市场机制。虽然政府在正外部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问题上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会有政府失灵问题。因而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都对降低投保成本、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从而对政府失灵产生一定的制约,提高外部性治理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理赔保障机制,稳定农业生产到再生产的过程,减小农业生产的波动性。 2.政商高校合力做好保险产品相关工作
在前期准备阶段,政府、保险公司和高校应该通力合作,合力做好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政府要借助相关部门的气象技术专家,在相关地区建立专用的气象观测站,并将得到的数据同保险公司和高校进行共享,吸引各方面的专家参与到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中来。高校利用自身学术人才众多的优势,重点研究气温同保险标的的产量、经济总量以及损失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尽可能地精确风险区划,减小基差风险,保证双方利益。同时,农业生产方面由于受气候和气象条件、土壤、水质、海流、地形、水深等自然因素影响和种植养殖技术、环境、品种、地域等方面的影响,与其他传统农业保险相比,气温指数保险更加复杂、困难、特殊。因而气温指数保险对专业人才要求较高,既要对保险理赔、勘察等保险经营管理技术及赔付流程熟悉,同时还要对海水养殖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积累。因而基于这种需求各高校和保险公司可以联合起来培养这方面的技术人才。此外,保险公司要发挥自己资金雄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在产品设计之初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保险市场的需求进行评估.以确定具体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等,保险条款设计也要规范详实,并且可以通过与其他保险产品结合的方式弥补气温指数保险的不足。
产品设计工作完成后,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体予以宣传,保险公司也要加大力度建设相应的基层服务体系,让气温指数保险从产品推广到产品购买以及保险赔付的通道畅通无阻。保险公司还可以同银行、农村信贷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通过此类机构对气温指数保险进行宣传,这样既提高了产品的普及率,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降低,增强养殖户和金融机构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在经营过程中,政府应根据海水养殖产业在我国的实际分布情况安排试点,并且在这些试点内实施独家经营的模式,对积极作为的保险公司进行奖励,保护先行者的合法权益,并进行适当税收减免,以鼓励他们继续研发和推广气温指数保险产品,当先行者遇到特大赔付导致的财务风险时,政府可以给予援助。
3.做好風险分散工作
多种渠道可以分散气温指数保险的风险:一是扩大气温指数保险的推广范围,增加承保范围,延长气温指数保险的开展期限,令气温指数保险包含更多的风险单位,根据大数法则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散风险,达到降低承保风险的目的。二是利用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形式,将风险转移至其他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业,通过保险方式的多样性,联合抵抗风险,更好地分散风险。三是加强行业内部的资源整合,根据行业需要,开展相应的互助保险,令行业内部的风险在行业内流动起来,让整个行业内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和企业承担共同的风险,降低每个参与者面临的风险。四是合理进行风险区划,参考每一个进行风险区划后的风险区域内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对超出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部分不予承保,利用控制保险金额、规定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签订共同保险条款等方式,限制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责任。五是通过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经营气象指数保险的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例投入、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等方式建立气温风险准备金,对承保气温指数保险并遭遇巨大损失的保险公司提供补偿。六是设计发行气温指数保险的金融工具,保险市场同资本市场有效结合,将风险转向国内甚至全球的资本市场,从而有效地在更宽广的范围内分散风险,减小保险公司的赔偿风险。
五、结语
同传统农业保险相比,气温指数保险能够更有效地规避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减少运营成本、转移风险、降低基差风险,且一般采用第三方的气象数据,数据可靠有保证,产品价格便宜,保险内容更简单易懂,容易推广,赔偿周期短,不会耽误养殖户的正常再生产,这些优点的汇集使得气温指数保险为保险标的相关产业经营者多了一条降低风险的途径。
本文详细分析了气温对海水养殖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考虑将整个赔偿指数按照是否达到触发值、频率及损失大小、损失是否达到或者超过保险金额分为四个部分,以此确定赔偿指数,并详细阐述了气温指数海水养殖保险纯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推荐利用参数方法拟合产量的概率分布以及利用Weibull分布拟合气温概率密度函数。
本文分析了气温指数保险面临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开发气温指数保险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合作,政府要承担起前期数据积累、提供气象专家、宣传推广、补贴奖励等方面的责任,加强相关产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以及对自身风险的重视,引导保险公司和高校加入其中,在产品的设计、推广、运营上通力合作。保险公司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根据保险市场的实际需求,积极进行产品研发。高校要利用自身人才优势,确定合理的赔偿指数,三方合力一起推动我国气温指数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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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