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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卫指导字[2015]2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已于2015年1月13日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月20日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为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对外埠户籍职工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工作进行如下规范:一、办理依据(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 55号);(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