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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高校作为青年人的重要聚集地之一,承担着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工作。因此高校应切实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注重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中的规范性,积极探索工作中的创新,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但在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有时总会感到工作中存在一些现象,如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不够、预备党员对自身要求不严、党性意识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到学院党员发展的质量,影响到学生对党员和入党的看法,影响到党组织的形象。因此为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教育和引导普通学生,维护党组织形象,我们尝试了创新工作思路和做法,相继推出新的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学习测试制度,把好党员发展“理论学习关”
一直以来,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与教育途径是通过党校培训和学生自学的方式开展。学生为了入党的需要,在培训时会集中时间学习,但在培养考察后期进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就大大减弱,甚至是缺乏。直到在入党谈话前,再进行短时间突击来应对党组织的谈话。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针对这种现象,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水平,我们在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近期发展对象之前,增加了一个把关环节,即在党支部推荐的近期发展人员中实施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制度。通过测试,一方面了解学生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另一方面把学生测试的情况作为支部讨论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通过这种做法,来促进学生的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水平,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政治立场。同时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也可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起到进一步的督促和加强作用,更好地把好理论学习关,从而提高发展质量。
二、实施预备党员预备期公开承诺制度,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近期发展对象经最终审批同意,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在预备期个别学生党员由于没有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出现了 “入党前积极,入党后松懈”的现象。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部分党员忽略了对自己党性观念的再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再成为其追求的标准,有的甚至在学生党员身上还出现了一些与党员形象不相符的行为,这些都大大损害了党在学生中的形象,影响到了党组织的威信。
针对上面情况,我们在预备党员中实施预备期公开承诺制度。即在发展为预备党员之初,每位同学必须填写《预备党员预备期公开承诺书》。在承诺书中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公开承诺,严格规范言行,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符合党员基本要求,时刻体现党员先进性,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将预备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师生的广泛监督。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履行承诺不力的党员,支部将对其进行戒免谈话,督促其更好地履行承诺,发挥党员的作用,争当合格共产党员。
通过这种尝试,可以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作用发挥上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能更有效地监督预备党员作用的发挥,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支部活动和支部工作,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对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创新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模式,開展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加强学生党员的锻炼与示范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我们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党员岗位的设置以充分体现党员模范作用为原则,展示党员的个人特长与长项,采取党员自愿申报的形式进行。学生党员可1人多岗,也可1岗多人。岗位设置分为专业学习示范岗、理论学习示范岗、思想道德行为示范岗、文体活动示范岗、志愿服务示范岗、宣传报道示范岗、团学干部(包括担任学校、学院、社区和班级团学干部等)、党员管理中心、党支部工作示范岗等七大类。每位学生党员每学年均应申报一至多个岗位,进行岗位锻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自律与他律,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党支部每年对学生党员岗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给出评议鉴定,统一写入学生党员在校期间表现,纳入学生党员档案进行存档管理。对于预备党员的考核,则将支部的评议鉴定作为其预备期的具体表现,与预备期转正工作相结合,作为支部讨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特别是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与考核,更加有利于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做到把好党员发展的“入口关”。
在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认识到党员质量的高低与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党员的继续教育是分不开的。党员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党员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应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发展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添砖加瓦。
(作者简介:李 瑛(1971-),女,任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党委副书记,讲师,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学生管理与党建思政工作。)
但在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有时总会感到工作中存在一些现象,如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不够、预备党员对自身要求不严、党性意识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到学院党员发展的质量,影响到学生对党员和入党的看法,影响到党组织的形象。因此为切实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教育和引导普通学生,维护党组织形象,我们尝试了创新工作思路和做法,相继推出新的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学习测试制度,把好党员发展“理论学习关”
一直以来,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与教育途径是通过党校培训和学生自学的方式开展。学生为了入党的需要,在培训时会集中时间学习,但在培养考察后期进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就大大减弱,甚至是缺乏。直到在入党谈话前,再进行短时间突击来应对党组织的谈话。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针对这种现象,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水平,我们在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近期发展对象之前,增加了一个把关环节,即在党支部推荐的近期发展人员中实施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制度。通过测试,一方面了解学生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另一方面把学生测试的情况作为支部讨论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通过这种做法,来促进学生的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水平,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政治立场。同时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也可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起到进一步的督促和加强作用,更好地把好理论学习关,从而提高发展质量。
二、实施预备党员预备期公开承诺制度,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近期发展对象经最终审批同意,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在预备期个别学生党员由于没有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出现了 “入党前积极,入党后松懈”的现象。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部分党员忽略了对自己党性观念的再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再成为其追求的标准,有的甚至在学生党员身上还出现了一些与党员形象不相符的行为,这些都大大损害了党在学生中的形象,影响到了党组织的威信。
针对上面情况,我们在预备党员中实施预备期公开承诺制度。即在发展为预备党员之初,每位同学必须填写《预备党员预备期公开承诺书》。在承诺书中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公开承诺,严格规范言行,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符合党员基本要求,时刻体现党员先进性,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将预备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师生的广泛监督。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履行承诺不力的党员,支部将对其进行戒免谈话,督促其更好地履行承诺,发挥党员的作用,争当合格共产党员。
通过这种尝试,可以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作用发挥上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能更有效地监督预备党员作用的发挥,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支部活动和支部工作,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对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创新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模式,開展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加强学生党员的锻炼与示范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我们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党员岗位的设置以充分体现党员模范作用为原则,展示党员的个人特长与长项,采取党员自愿申报的形式进行。学生党员可1人多岗,也可1岗多人。岗位设置分为专业学习示范岗、理论学习示范岗、思想道德行为示范岗、文体活动示范岗、志愿服务示范岗、宣传报道示范岗、团学干部(包括担任学校、学院、社区和班级团学干部等)、党员管理中心、党支部工作示范岗等七大类。每位学生党员每学年均应申报一至多个岗位,进行岗位锻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自律与他律,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党支部每年对学生党员岗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给出评议鉴定,统一写入学生党员在校期间表现,纳入学生党员档案进行存档管理。对于预备党员的考核,则将支部的评议鉴定作为其预备期的具体表现,与预备期转正工作相结合,作为支部讨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特别是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与考核,更加有利于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做到把好党员发展的“入口关”。
在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认识到党员质量的高低与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党员的继续教育是分不开的。党员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党员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应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发展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添砖加瓦。
(作者简介:李 瑛(1971-),女,任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党委副书记,讲师,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学生管理与党建思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