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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磊、丁建定在《广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撰文指出,民政服务机构是指以国家或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为主体举办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介入,是指由包括高校、研究机构在内的民间力量兴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入民政服务机构,通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与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等专业手法来提升机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与机构服务质量的工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