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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城市的社区制已完全取代了街居制,并且形成了社区内多种组织并存的局面,这些组织开始初步形成了合作共治的机制。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不足,即社区治理主体缺少多元性、管理手段仍多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社区NGO缺乏、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和平台不多等。今后的发展应更多地体现其居民自治组织的特点,进一步淡化其行政色彩。